运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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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976
颗粒名称: 运政管理
分类号: F540.3
页数: 2
摘要: 建国前,赣州境内的陆上运输管理,政出多门,搬运装卸由封建把头垄断,民间运输车辆和私营汽车由帮会把持,国民党警、宪、军、政上下插手,运输市场混乱。1937年,赣县成立运货业同行公会,主要职责是组织货源,调派车辆,从运费中向车主收取百分之几的费用,向货主收取装卸、保管、转运费等。1947年6月,江西省政府颁发《江西省汽车运输业管理办法》。由于政局动荡,未执行。
关键词: 公路管理 路政管理

内容

建国前,赣州境内的陆上运输管理,政出多门,搬运装卸由封建把头垄断,民间运输车辆和私营汽车由帮会把持,国民党警、宪、军、政上下插手,运输市场混乱。1937年,赣县成立运货业同行公会,主要职责是组织货源,调派车辆,从运费中向车主收取百分之几的费用,向货主收取装卸、保管、转运费等。1947年6月,江西省政府颁发《江西省汽车运输业管理办法》。由于政局动荡,未执行。
  建国后,赣州市运政管理工作稳步展开。1950年3月1~15日,开始办理所有公私汽车产权登记及公商车辆业务登记。1951年9月,成立赣州市公私营汽车运输管理委员会,实行“三统”管理。1951年,全市派出长途汽车6188辆次,运出物资3.97万吨。1954年9月,组织赣州、宁都、吉安、上饶等地的私人商车,集中在赣州市进行编队,建立赣南区私营汽车队,共有汽车81辆,其中赣州44辆,宁都11辆,吉安10辆,上饶16辆,由车队统一经营管理。1956年3月,赣州市所有私营汽车业主向江西省交通厅运输局赣南运输处申请公私合营。经批准,所有车辆、人员一并归口赣南运输处。同年9月,设立赣南汽车运输公司合营汽车管理科,接办原私营汽车运输业的公私合营工作。
  1961年12月,成立市城市建设交通局搬运管理站,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全市非机动车(包括单位自用车在内)的统一管理。1964年,改设赣州市民间运输管理站。1980年,根据上级关于严格控制汽车用油的指示精神,在“三统”的基础上,增加“一统”,即统一油料。对全市331辆载货汽车按20%进行封车节油,被封存的车辆原则上一年内不启封,不供油。
  1981年12月,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整顿社会运输秩序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告》,加强对专业运输单位、副业运输队(组)和个体运输业主的管理,实行经营范围的“三统”管理,并按规定收取有关管理费。
  1983年,中央放宽政策,允许农民个人或联户购买机动运输工具,从事营运。个体运输业从乡镇到城市迅速兴起,各部门(单位)的自备车辆也纷纷进入运输市场。1984年7月,市交通管理站由管理非机动车辆扩大到管理驻市、市属各单位及个体联户的汽车、拖拉机、人力车所从事的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和各种方式运费(力资)结算的营业性运输或劳务活动。到1985年,全市有营运客车4506辆,货车1692辆。1989年5月,对公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公路客运严格实行“三定四统一”(定路线、班次、站点,统一单车营运证、路线标志牌、行车路单、客运票据)管理。采取营业性运力“先审批、后购置”办法,在保持运力略大于运量前提下,求得车辆与客货公路运输、其他运输方式大体平衡。对汽车维修业,加强技术管理,全面推行车辆定期维修卡和合同维修制。
  1990年起,每年5~7月,对从事道路运输,领有《道路运输证》的客货汽车、出租车及领有《营运证》的其他机动车辆进行年审。1995年,年审营运货车1166台,营运客车149台。凡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道路运输证》,客车没有客运线路标志牌,出租车没有安装计程计价器的车辆,均不得经营道路运输。同年,抽调人员1050人次进行运输市场整顿,查处违章车辆360台次,罚款3.58万元;办理二轮摩托车营运证43本,三轮摩托车(含拐的)营运证133本,脚踏三轮车营运证229本,出租车营运证32本,安装计程计价器32台,并对全市154户车辆维修业户进行审验、定级、核发检验证章的工作,建立起开放有序、平等竞争的运输市场。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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