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路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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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97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路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3
摘要: 路政管理 1929年7月,成立赣县筑路委员会,专司筹款和办理征地事宜。1939年3月,设立赣县工务段及赣县稽查站,有公路警士11人。1941年1月,成立赣县交通管理所,管辖南康、大庾、龙南等县交通管理站。
关键词: 交通管理 交通规则

内容

路政管理 1929年7月,成立赣县筑路委员会,专司筹款和办理征地事宜。1939年3月,设立赣县工务段及赣县稽查站,有公路警士11人。1941年1月,成立赣县交通管理所,管辖南康、大庾、龙南等县交通管理站。
  1949年8月,赣县工务段改为赣州工务段。1950年2月,成立江西省公路局赣南办事处。1952年2月撤销,成立赣南公路总段。1976年4月改称省公路局赣州分局。1983年10月,赣州市公路段成立,接管市境内的南小线、赣隘线、赣丰线、青黄线、沙隔线路段66.77公里。同年8月,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通告》。市交通局、公路段、公路管理站和车辆管理站,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路政管理工作大检查,广泛宣传路政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教育群众爱护公路,遵守护路法规,并根据“说服教育为主,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对少数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占用公路土地等行为采取强制性措施,责令其归还土地,消除障碍物。
  1984年3月,成立赣州市县社公路管理站,负责境内乡村和蔗区公路的规划、测设、兴建和养护管理以及拖拉机养路费征收。同年4月,赣州公路分局颁发《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证安全畅通的通告》。市人民政府贯彻分局《通告》的精神。从此,形成公路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公安、交通监理部门经常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群众团体积极配合,搞好路政管理的格局。1985年,经全面检查,拆除市区公路上违章建筑,并分别给予违章处罚。年7月,市交通管理站由管理非机动车辆扩大到管理驻市、市属各单位及个体联户的汽车、拖拉机、人力车所从事的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和各种方式运费(力资)结算的营业性运输或劳务活动。到1985年,全市有营运客车4506辆,货车1692辆。1989年5月,对公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公路客运严格实行“三定四统一”(定路线、班次、站点,统一单车营运证、路线标志牌、行车路单、客运票据)管理。采取营业性运力“先审批、后购置”办法,在保持运力略大于运量前提下,求得车辆与客货公路运输、其他运输方式大体平衡。对汽车维修业,加强技术管理,全面推行车辆定期维修卡和合同维修制。
  1990年起,每年5~7月,对从事道路运输,领有《道路运输证》的客货汽车、出租车及领有《营运证》的其他机动车辆进行年审。1995年,年审营运货车1166台,营运客车149台。凡未经交通部门审批,没有《道路运输证》,客车没有客运线路标志牌,出租车没有安装计程计价器的车辆,均不得经营道路运输。同年,抽调人员1050人次进行运输市场整顿,查处违章车辆360台次,罚款3.58万元;办理二轮摩托车营运证43本,三轮摩托车(含拐的)营运证133本,脚踏三轮车营运证229本,出租车营运证32本,安装计程计价器32台,并对全市154户车辆维修业户进行审验、定级、核发检验证章的工作,建立起开放有序、平等竞争的运输市场。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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