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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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86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工业发展
分类号: F424
页数: 6
摘要: 第一章工业发展古代,赣州手工业种类繁多。唐代的竹布、宋代的白縇布、雕花生漆、竹筷等列为贡品。唐武德元年(618),七鲤镇瓷窑开始烧制瓷器,产品远销东南亚和日本。赣州水运带动了造船工业的发展。元至元十六年(1279),敕赣州造战船以征日本。此外,峰山纸、腐竹、蔗糖、陶器、皮枕、皮箱及钨砂等传统产品驰名遐迩。
关键词: 工业发展 工业建设

内容

第一章工业发展古代,赣州手工业种类繁多。唐代的竹布、宋代的白縇布、雕花生漆、竹筷等列为贡品。唐武德元年(618),七鲤镇瓷窑开始烧制瓷器,产品远销东南亚和日本。赣州水运带动了造船工业的发展。元至元十六年(1279),敕赣州造战船以征日本。此外,峰山纸、腐竹、蔗糖、陶器、皮枕、皮箱及钨砂等传统产品驰名遐迩。
  1918年,赣州已开采钨、锡。1936年,开办平民工厂,资本2500元,工人67人,用手摇机织制袜、线衫、毛巾、线巾帽等。抗日战争时期,沿海一些工厂内迁,赣州现代工业起步。1939年,“东南工合”在赣州组建工业生产合作社43个。赣州先后兴办了电厂、锯木厂、造纸厂、酒精厂、漂染厂、印刷厂、炼糖厂、麻织厂、面粉厂、火柴厂、碾米厂、砖瓦厂、制革厂、机械厂等。1941年,沦陷区一些工厂迁入,赣州工厂已达54处,职工3978人,资本额2918.2万元。1945年2月,日军侵占赣州,部分厂房被毁,部分工厂外迁。抗战胜利后,许多外地迁来的工厂迁回原地。至1948年,有公、私营工厂41家,经营发电、碾米、麻织、造纸、皮革、建材、五金、染织、牙刷、锯木、印刷等。解放前夕,有官办工厂1家,职工近200人,私营工厂10多家,主要有火柴厂、棉织厂、酒精厂、造纸厂、机械厂、铁锅厂、麻织厂、碾米厂、肥皂厂、硝厂等。
  第一节恢复与发展建国初,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恢复工业生产。1949年8月27日,市长颁布第一号布告》,保护私营工商业。接着,市人民政府召开工商业者大会和工商界人士座谈会,宣传共产党的工商业政策,鼓励发展生产,并进行工商登记。至9月,登记工商户2686户。随后,市人民政府采取各种具体措施,针对性地帮助私营业主解决发展生产的实际问题。私营光大火柴厂产品滞销,资金短缺,生产下降。市人民政府通过国营商业计划订货,收购产品,供应紧缺原材料,银行给予贷款,使光大火柴厂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950年平均月产火柴536篓,比1949年增长1.98倍。经过努力,到1952年末,全市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315.25万元(当年不变价),比1949年增长53.5%,其中加工订货户产值占48%。
  1952年起,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执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采取政治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办法,对私营工业企业和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些私营工业企业发展为公私合营,亮记棉织社公私合营后改为益民棉织厂,光大火柴厂公私合营后改为赣南火柴厂,另一些小企业根据行业特点进行并转,私营大东南针织厂、荣工染坊并入益民棉织厂,后改为赣州棉织厂。到1956年3月底,全市手工业73个行业组建97个合作社(组),其中生产合作社51个,供销生产合作社29个,合作小组17个,社(组)员2921人,占手工业从业人员的85.09%,基本上实现全市手工业合作化。不久,一些手工业合作社(组)又转为公私合营或地方国营。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156个重点项目中的上犹江水力发电厂、大吉山钨矿、西华山钨矿、岿美山钨矿在赣南建设,促进了赣州市工业的发展,先后兴建赣州钨矿精选厂(今赣州有色金属冶炼厂)、八〇五厂(后改为八〇三厂,今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赣州冶金汽车修理厂(今赣州有色冶金汽修厂)等企业,加上老厂赣州矿山机械厂(今赣州有色冶金机械厂)的扩建,赣州市的有色冶金及其配套工厂初具规模。上犹江水力发电厂建成后,赣州市电力条件改善,赣南化工厂、赣州铝厂、八〇一厂(今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相继兴建。1957年,赣州市的重工业开始占主导地位,重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产值的68%。全市工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57年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4.03倍,职工人数增长1.33倍。
  第二节崛起与改革 1958年,在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的热潮中,赣州市的工业发展迅速。至年底,工厂由1957年的39个发展到164个,增加3.2倍;工业总产值从1957年的5047.46万元增加到9982.42万元,增长97.8%;职工人数从1957年的4784人增加到8891人,增长85.8%。
  1961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市人民委员会对全市工业进行调整。对那些条件不成熟的企业进行撤、并、转;对那些急于过渡为国营的集体企业退回到集体所有制或划归为公社所属的合作社(组);精减1958年以来从农村招收的职工近2000人;按照农、轻、重的顺序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造纸、制糖、纺织、制革、塑料等人民生活用品工业;在材料、资金、运输等各个方面支持轻工业发展,整顿和加强纸厂、电池厂、玻璃厂、皮革厂、服装厂等企业;机械工业压缩产品制造,转向为技术改造、设备维修和为支援农业生产服务。同时,调整消费与积累、生产建设与人民生活的比例关系。至1963年,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基本建设比例,由“大跃进”年代中的1∶0.38调整为1∶0.75;面向农村市场,增加适销对路的消费品,皮便鞋、曲清酒等10多个新产品进入农民家庭。通过3年的调整,全市工业克服重重困难,得到稳步发展。1965年,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1.33亿元,比1957年增长51.52%;职工总数为11344人,比1957年增长1.37倍;企业总数为137户,比1957年增长2.51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人民排除干扰,共同努力,工业经济得到一定发展。新建了赣州灯泡材料厂(今赣州钨钼材料厂)、赣州灯泡厂、赣州无线电厂、赣州标准件厂、赣南有色矿山机械厂、赣州接插件厂,扩建了赣州电机厂、赣州市二轻造纸厂、赣州市自来水厂等,使全市工业门类不断增加。10年间,工业总产值增长31.43%,并开发出电机、标准件、无线电、接插件、钨丝、灯泡、色布等一批新产品。但产品质量下降,经济效益低。1976年,市直属工业企业亏损户增加到13户,亏损117.7万元,比1966年负增长128.3%;全员劳动生产率降至4407元/人,下降44.8%。产品产量滑坡,棉布由1966年的83.78万米下降到1976年的81.61万米,机制纸由5234.18吨下降到4072.33吨,水泵由1167台下降到1026台,饮料酒由1437.42吨下降到1066.67吨。
  1980年,市人民政府调整工业结构,理顺积累与消费、轻工业与重工业之间的关系,优先发展轻纺工业。在电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轻工业用电2000多万度,占全部工业用电的78%;拨给轻工企业的“三材”比1979年增加1倍多;对轻工生产所需的运输,优先保证;商业、外贸部门为轻工生产积极“牵线搭桥”,疏通渠道,扩大销路;税务部门对试制的轻工业新产品给予免税等。至1980年末,轻工业生产增长速度超过机械工业生产增长速度,达到7.9%,机制纸、火柴、灯泡、干电池、钨丝、饮料酒和皮革制品等主要轻工产品均比1979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1981年7月,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工业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直属21户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推行盈亏包干责任制。1982年5月至1984年底,市人民政府对市属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1983年,颁布关于《赣州市1983年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利润包干经济责任制的方案》。1984年,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初步意见》,成立赣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挥部,加快企业改革和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当年工业生产实现产值、利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1985年,江西气体压缩机厂、江西齿轮箱总厂等省、地属15个工业企业下放赣州市管辖。同年,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承包责任制的11户,资产经营责任制的1户,租赁经营责任制的1户),企业内部普遍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计件工资制,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1985年,市直属21户工业企业(不含省、地下放15户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9亿元,实现利润824.1万元,上缴税金1216.1万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52.86%、12.2%和1.03倍。
  1987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开始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制。全市预算内工业企业分别实行利润目标管理,亏损包干,上交利润递增包干、超收分成;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两保一挂”和租赁经营等责任制。1988年,全市承包经营普遍推开,市属国营工业企业有11户实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赣南纺织厂与赣州染织厂合并成立赣南纺织漂染总厂。1989年,赣南机械厂、赣南铸锻厂、赣南有色矿山机械厂联合成立江西赣南机械总厂。1990年,市属32户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29亿元,实现利润2231.9万元,上缴税金3668.3万元,比1985分别增长2倍、22.3%和49.3%。
  90年代,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大主攻工业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工业的政策措施。1991年,全市普遍推行承包经济责任制,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1992年,对市属部分工业企业开展“六自主”试点。1993年,市人民政府先后颁发《赣州市市属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奖励办法》、《赣州市工业企业突出贡献、超常规发展重奖办法》、《关于加速发展全市国有工业企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发展。同年,江西齿轮箱总厂、赣州阀门厂、赣州市造纸厂、赣南小汽车厂实行股份制改制,分别组建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赣阀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金凤股份有限公司和赣州江环汽车有限公司;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与赣州标准件厂实行资产联合经营,赣南造纸厂实行无主管部门企业试点。1994年,赣州酒厂、赣州灯泡厂、江西第二制糖厂、赣南无线电厂、赣州皮革工业公司、赣南轴承厂、赣州接插件厂、赣南印刷厂等8户企业实行净资产保值增值全员风险抵押承包,赣南纺织厂、赣南建材厂、赣州塑料厂、赣州电池厂、赣南农药厂等5户企业实行扭减亏包干全员风险抵押承包,赣南化工厂、赣州染织厂、赣州钨矿实行国有民营,赣南机械总厂组建成国有独资赣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赣州雅建墙纸厂产权转让给外商,赣州深赣电子器材厂股权有偿转让给深圳洛依服饰有限公司,使国有企业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1995年,赣州市工业企业改革加快资产重组的步伐,建立一批企业集团,改革趋于多样化。4月,赣江造纸厂与赣南造纸厂联合组建赣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5月,赣州市人民法院裁定江西酶制剂厂终结破产程序,成为赣州市第一家破产的国有企业;8月,赣州灯泡厂转让出售给赣州地区劳动局,成为赣州市第一户出售的国有企业;11月,赣州印刷厂、赣南印刷厂联合组建成赣州印刷(集团)有限公司;12月,赣南无线电厂托管江西汽车天线厂。
  随着黄金岭经济开发区、金坪工业村的开发建设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全市工业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有工业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街道、集体、“三资”企业不断发展,工业经济规模、总量、效益都得到了较大发展。1995年末,全市工业企业和工业生产单位1717个,从业人员6.62万人,比1985年分别增长5.3倍和26.32%;资产总额36.12亿元,实收资本9.19亿元;工业产品销售收入30.53亿元,上缴税金1.82亿元,比1985年分别增长5.1倍和3.6倍;工业增加值9.94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3.71%,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5年增长3.05倍,年均增长15.03%0其中:国有工业资产总额30.05亿元,占全部工业的83.19%;工业增加值5.17亿元,占52.01%;产品销售收入17.76亿元,占58.17%;上缴税金1.54亿元,占84.62%。“三资”工业企业由1985年的空白发展到27个,从业人员2257人,工业总产值3.55亿元。乡镇集体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1502个,从业人员1.4万人,比1985年增加1.27万人;工业总产值5.4亿元,比1985年增长150倍。
  [=此处为表格(1985、1995年全市工业经济类型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全市工业总产值情况)=] 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 说明:1949~1957年为1952年不变价,1960~1970年为1957年不变价,1973~1978年为1970年不变价,1983~1990年为1980年不变价,1991~1995年为1990年不变价。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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