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规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803
颗粒名称: 环保规章
分类号: DF46
页数: 1
摘要: 1980~1991年,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赣州市关于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单位实行收费的暂行规定》、《赣州市工业垃圾管理暂行规定》、《赣州市无黑烟区的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赣州市水污染防治暂行办法》、《赣州市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废气排放标准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赣州市无黑烟区建设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规范性文件。1988年5~7月和1993年8~9月分别组织全市环保执法大检查。
关键词: 环境保护法 资源保护法

内容

1980~1991年,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赣州市关于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超标单位实行收费的暂行规定》、《赣州市工业垃圾管理暂行规定》、《赣州市无黑烟区的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赣州市水污染防治暂行办法》、《赣州市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废气排放标准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赣州市无黑烟区建设和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规范性文件。1988年5~7月和1993年8~9月分别组织全市环保执法大检查。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