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落实私房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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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77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落实私房政策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摘要: 1973年起,赣州市开始落实私房政策。当年落实下放回城集体单位职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的私房。1978年,落实工商业者和华侨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的私房。1979年,开始全面落实“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接管的私房。1984年,成立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后,全面开展对私改产,统战对象、华侨产,代管产等的私房落实政策的工作。
关键词: 房产管理 行业管理

内容

1973年起,赣州市开始落实私房政策。当年落实下放回城集体单位职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的私房。1978年,落实工商业者和华侨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的私房。1979年,开始全面落实“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挤占、接管的私房。1984年,成立中共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后,全面开展对私改产,统战对象、华侨产,代管产等的私房落实政策的工作。
  至1995年,境内“文化大革命”期间无偿接管、挤占的1202户,面积80897.44平方米私房产权全部退还完毕,使用权也基本腾退完毕。其中属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房产77户,面积5345.92平方米;属统战对象的全部落实了产权与使用权;代管房产落实2户;私改产已办理落实退还产权手续的465户,面积24325.69平方米。退还租金、补发定息、支付征购补偿、解决腾退安置住户住房费等项资金共377.72万元。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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