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资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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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748
颗粒名称: 开发资金
分类号: F293.353
页数: 1
摘要: 境内商品住宅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地方自筹资金、企业资金、个人资金、外商投资。
关键词: 房地产投资 房地产

内容

境内商品住宅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地方自筹资金、企业资金、个人资金、外商投资。
  通过综合开发,调动了地方、企业、个人对住宅建设的积极性,吸引企业和个人的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把建成的住房逐步出售给单位和个人,收回资金再用于商品住宅的建设,形成“以房聚财,以财建房”的良性循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将居民的储蓄和闲散资金逐步引导到住宅建设上来,到1995年,开发企业注册资金3.12亿元(其中外资企业注册资金2826万美元)。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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