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规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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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716
颗粒名称: 土地法规宣传
分类号: D412.65
页数: 1
摘要: 市人民政府依法加强土地管理,把组织群众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列为“普法”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规的情况汇报。《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每逢“土地日”,市、乡镇各级人民政府都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土地法规活动,并在市区树立永久性的宣传牌,在乡村设立黑板报和宣传栏,加大土地法规宣传的力度,促进全市土地法规的实施。
关键词: 工会工作 文化宣传

内容

市人民政府依法加强土地管理,把组织群众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列为“普法”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规的情况汇报。《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每逢“土地日”,市、乡镇各级人民政府都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土地法规活动,并在市区树立永久性的宣传牌,在乡村设立黑板报和宣传栏,加大土地法规宣传的力度,促进全市土地法规的实施。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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