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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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676
颗粒名称: 监督
分类号: D922.29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个体私营工商户由同业公会进行自我监督,县政府督导同业公会。
关键词: 经济法 经济监督

内容

民国时期,个体私营工商户由同业公会进行自我监督,县政府督导同业公会。
  建国后,1949年11月成立13个行业摊贩公会和赣州市摊贩联合会。1950年后,全市个体商贩分地段建立管理小组,实行自我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工商户被取缔。1981年12月,成立赣州市个体劳动者联合委员会,发挥个体工商业户自我教育管理的作用。80年代,在“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组织个体工商户在街头开展“为您服务”活动。在创“三优”活动中,组织全市个体工商户开展“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竞赛,对文明守法经营者挂红牌评为先进,对违章违法经营者挂黑牌警告,依法处理。1986年,对个体工商业者加强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进行技术培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使个体工商业者的经营作风、服务态度明显改善,个体经营越来越受到社会尊重。在全市个体工商业者中有28人加入共青团,63人被选为市政协委员和市工商业联合会、市青年联合会、市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委员。个体工商业者何翠娥(女)出席了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理事会理事。1990年,对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连续进行大检查1.06万户次,查处违章违法经营721户次,罚款7442元,清缴管理费3.76万多元。1993年,两次清理无照经营,查出无照经营户1505户,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187户补办登记发照。1994年,查处个体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掺杂使假、以劣充好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计量器具;在发廊、行医和夜市摊点中清理出无照经营户864户,补办登记发照700多户。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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