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贸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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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668
颗粒名称: 集市贸易管理
分类号: F713
页数: 2
摘要: 清代,官府在赣州设立牙行,发给官贴,集市贸易须经牙人评议市价。民国初期的集市贸易管理,主要由政府对交易所、牙行进行管理。1933年,赣州市政公署公布《菜场暂行简则》,由政府派员管理。
关键词: 集贸市场 集市贸易

内容

清代,官府在赣州设立牙行,发给官贴,集市贸易须经牙人评议市价。民国初期的集市贸易管理,主要由政府对交易所、牙行进行管理。1933年,赣州市政公署公布《菜场暂行简则》,由政府派员管理。
  建国后,1949年11月整顿市场秩序,稳定市场物价。1953、1954年,先后取消粮食自由市场和油料、棉花、棉纱、棉布自由市场。1956年10月,恢复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1957年,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不准进入自由市场,取缔市场投机倒把活动。“大跃进”期间,集贸市场关闭。1959年,实行“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市场管理方针,在菜市路市场恢复集市贸易。1960年,全面恢复集市贸易,实行先活后管的策略,一类物资管严,二类物资管紧,三类物资管活。1961~1962年,实行集市贸易“活字当头,管在其中”的方针,进行全面安排,促进集市贸易的发展。1963~1965年,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方针改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但在执行中有所偏离,集市贸易受到某些限制。“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受到干扰,1967年10月关闭粮油集市。1969年7月全面关闭市区集贸市场。1972年恢复集贸市场13个。1974年,严格控制集市贸易的范围,按规定不许上市商品一律不准上市,不准黑市交易。1975年,恢复农村集市传统圩期,并两次突击整顿集贸市场,第一次管死一类物资,第二次基本堵住二类物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改革开放方针,集市贸易由“限制、管死”改为“放宽、搞活”,放宽管理范围,疏通流通渠道,增设集贸市场,进行集市贸易规范化管理,使城乡集市贸易逐步繁荣活跃,上市物资日益增多,商品价格相对稳定,集市商品成交额逐年上升。1995年,集市商品成交额达6.3亿元,比1979年增加56.3倍。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全市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情况)=]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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