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监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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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664
颗粒名称: 经济合同监督管理
分类号: D9
页数: 2
摘要: 1952年3月,成立赣州地市合同检查委员会,监督物资交流购销合同的执行。1954年5月,市人民政府发布《赣州市加工订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合同管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加工订货、购销合同随之暂停。1961年,经济合同制逐步恢复,赣州市城乡物资交流会签订购销合同1140份,购销金额达950多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合同管理列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之一。
关键词: 经济合同 买卖合同

内容

1952年3月,成立赣州地市合同检查委员会,监督物资交流购销合同的执行。1954年5月,市人民政府发布《赣州市加工订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合同管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加工订货、购销合同随之暂停。1961年,经济合同制逐步恢复,赣州市城乡物资交流会签订购销合同1140份,购销金额达950多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合同管理列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之一。1980年4月,市革命委员会批转市经济委员会、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关于开展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报告》,加强经济合同管理。1982年,贯彻执行国务院《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行使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权。1984年,设立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市工商局内设经济合同管理科。1985年,全市有359个企业设立合同管理机构。1986年起,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评比活动,10年间,经逐年评选报市人民政府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745户次。1988~1990年,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先后增设蟠龙仲裁庭、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仲裁庭、科技合同仲裁庭、承包租赁经营合同仲裁庭和赣江、解放、南外、沙石、湖边仲裁庭。1980~1996年,统一管理购销、货运、科技、加工订货、建筑安装承包、承包租赁经营、工矿产品购销、农副产品购销等类经济合同,鉴证各类经济合同5913件,合同金额32.36亿元,调解仲裁处理合同纠纷1073件,协助经济合同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4734万元。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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