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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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57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口结构
分类号: C92
页数: 6
摘要: 第二章人口结构第一节自然结构性别构成性比重建国后,全市人口性别构成是男性略多于女性。1949年,男性占52.58%,女性占47.42%;1953年,男性占54.76%,女性占45.24%;1982年,男性占52.11%,女性占47.89%;1990年,男性占52.31%,女性占47.69%;1995年,男性占52.61%,女性占47.39%。
关键词: 常住人口 平均人口

内容

第二章人口结构第一节自然结构性别构成性比重建国后,全市人口性别构成是男性略多于女性。1949年,男性占52.58%,女性占47.42%;1953年,男性占54.76%,女性占45.24%;1982年,男性占52.11%,女性占47.89%;1990年,男性占52.31%,女性占47.69%;1995年,男性占52.61%,女性占47.39%。
  性别比男性人数与100名女性的正常比例,一般在103∶100~106∶100之间。建国后,赣州市的人口性别比略为偏高,人口性别比最高的年份为1960年的132.77∶100,高出正常值26.77个百分点;最低的年份为1983年的108.57∶100,比正常值高2.57个百分点,接近正常值。
  不同年龄类型性别比 0~59岁性别比,男性高于女性。60岁以上性别比,女性高于男性。0~14岁的性别比,1964年为115.02∶100,1982年为107.73∶100,1990年为107.55∶100。15~59岁的性别比,1964年为124.24∶100,1982年为115.75∶100,1990年为114.54∶100。60岁以上的性别比,1964年为72.66∶100,1982年为76.52∶100,1990年为79.81∶100。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全市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年龄构成与人口寿命根据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按统一标准将不同年龄段人口分成少年组(0~14岁)、成年组(15~64岁)、老年组(65岁以上)。1982年,全市总人口中,0~14岁的少年儿童99586人,占30.28%;15~64岁成年人211039人,占64.16%;65岁以上老年人18303人,占5.56%。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4.69岁。1990年,全市总人口中,0~14岁的少年儿童92442人,占23.61%;15~64岁成年人277144人,占70.8%;65岁以上老年人21868人,占5.59%;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6.77岁。与1982年相比,各组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少年组下降6.67个百分点,成年组提高6.64个百分点,老年组提高0.03个百分点;年龄中位数提高2.08岁。全市人口年龄构成已由年轻型(年龄中位数20岁以下)转变为成年型(年龄中位数20~30岁之间),老少比逐渐提高,正向老年型靠近(年龄中位数30岁以上)。少年儿童抚养系数由1964年的72.43%降至1990年的33.36%,下降39.07个百分点;老年抚养系数由1964年的6.92%升至1990年的7.89%,提高0.97个百分点。
  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市内人口的平均寿命逐年延长,1982年为71.77岁,1990年为72.78岁。
  [=此处为表格(若干年份全市人口性别、年龄构成情况)=] 第二节社会结构文化结构总人口文化构成 1946年,境内在校受教育人口为3729人,占总人口的7.13%。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1990年,全市受过文化教育的人口为308241人,占总人口的78.74%。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9704人,占总人口的5.03%;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71703人,占18.3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99391人,占25.39%;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17443人,占30%;文盲、半文盲人口(15周岁以上的)39117人,占9.99%。与1964年比较,全市人口文化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每千人口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由29人上升至5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4人上升至18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44人上升至25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2人下降至301人,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由38.18%下降至9.99%。但是,各职业人口的文化程度不平衡。1990年,农林牧渔劳动者中,大专以上文化人口占该行业总人口的0.02%,小学和文盲、半文盲人口占该行业总人口的68.6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人口占该行业总人口的32.97%,小学和文盲、半文盲人口占该行业总人口的2.29%。
  性别文化构成 1946年,在校受教育人口中,男性为2382人,占63.88%;女性为1347人,占36.12%。1990年,小学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中,男175181人,占56.83%,女133060人,占43.17%。与1982年相比,分别增长24.81%和36.79%。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中,男15352人,女4352人,分别增长91.3%和145.6%;高中文化程度人口中,男40976人,女30727人,分别增长63.93%和67.97%;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中,男59394人,女39997人,分别增长38%和58.05%;小学文化程度人口中,男59459人,女57984人,男性下降7.54%,女性增加11.71%。
  市区郊区人口文化构成市区郊区人口文化构成发展很不平衡。1990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中,市区17782人,占90.25%;郊区1922人,占9.75%。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中,市区49202人,占68.62%;郊区22501人,占31.38%。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中,市区51632人,占51.95%;郊区47759人,占48.05%。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中,市区35241人,占30.01%;郊区82202人,占69.99%。与1982年相比,每千人口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市区由27人升为45人,郊区由2人升为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市区由94人升为126人,郊区由38人升为5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市区由117人升为132人,郊区由91人升为12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市区由119人降为91人,郊区由234人降为210人。
  职业结构在业人口比重 1990年,全市在业人口21745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5.55%。与1982年相比,在业人口增加47813人,增长28.19%,平均每年增加5977人,年均增长3.15%;在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增长3.98个百分点。
  在业人口行业构成按人口普查统一标准和行业名称统计,1990年在业人口中,农林牧渔水利业91471人,占42.07%;工业61414人,占28.24%;地质普查和勘探业2917人,占1.34%;建筑业6289人,占2.89%;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8732人,占4.02%;商业、公共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17096人,占7.86%;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居民服务和咨询服务业5493人,占2.53%;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3963人,占1.82%;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8789人,占4.04%;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1433人,占0.66%;金融、保险业1701人,占0.78%;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8077人,占3.71%;其他行业75人,占0.04%。
  在业人口职业构成全市在业人口分为八大职业,多数从事农林牧渔业、工业、运输业。1990年,全市农林牧渔劳动者、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有152247人,占在业人口的70.01%。在业人口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4023人,占11.05%;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8479人,占3.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8183人,占3.77%;商业工作人员12877人,占5.92%;服务性工作人员11641人,占5.35%;农林牧渔劳动者83989人,占38.62%;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68258人,占31.39%。与1982年比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增长48.94%,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增长44.94%,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增长68.06%,商业工作人员增长106.83%,服务性工作人员增长29.75%,农林牧渔劳动者增长24.96%,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增长13.32%。
  在业人口性别构成1990年,全市在业人口中,男性118694人,占54.58%,女性98756人,占45.42%,在业人口的男女性别比为120.19∶100。各种职业中人口性别比重不平衡。女性比重最小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其次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最大的是农林牧渔劳动者。男性比重最小的是服务性工作人员,其次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最大的是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
  [=此处为表格(1982年、1990年全市在业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此处为表格(1982、1990年全市人口职业、文化构成情况)=] 第三节民族构成民族人口根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1990年,全市有22个民族。全市总人口中,汉族389205人,占总人口的99.43%;少数民族成员人口为2249人,占0.57%。与1982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0714人,增长18.48%,年均增长2.14%;少数民族成员人口增加1812人,增长4.15倍,年均增长22.73%。少数民族成员人口增长速度快于汉族人口增长速度,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82年的99.87%下降到1990年的99.43%,少数民族成员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982年的0.13%上升到1990年的0.57%。
  1990年,全市少数民族成员人口:畲族1391人,回族357人,满族275人,壮族101人,蒙古族38人,瑶族16人,土家族16人,纳西族10人,苗族9人,白族8人,藏族6人,彝族5人,朝鲜族4人,哈尼族3人,水族3人,布依族2人,侗族1人,傣族1人,土族1人,仫佬族1人,锡伯族1人。
  民族分布赣州市属民族杂散居地区。畲族、回族占少数民族成员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全市3个街道办事处和9个乡(镇)。畲族(均为蓝姓氏)主要分布在湖边乡社前村的上坑组、蓝屋组,岗边村的蓝屋组,官田村的蓝屋组,螺田村的下窝组,龙岭村的大寒地组,蟠龙镇车头村的蓝屋组和谢塘组。回族人口主要分布在解放街道办事处濂溪路居委会的桥儿口。其他少数民族成员人口均与汉族人口杂居。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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