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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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515
颗粒名称: 沙河乡
分类号: C912.8
页数: 1
摘要: 位于市境东南部。以地处沙河口得名。东与赣县大埠乡、大田乡交界,南与沙石镇接壤,西与水南乡隔江相望,西北紧邻市区,北与水东乡、赣县梅林镇以贡江为界。总面积6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1.07万亩,旱地面积1013亩;林业用地面积5.76万亩;水产养殖面积505亩。辖10个行政村及109个村民小组,3003户,13725人。乡人民政府驻麻芫岭。
关键词: 乡镇 沙河乡

内容

位于市境东南部。以地处沙河口得名。东与赣县大埠乡、大田乡交界,南与沙石镇接壤,西与水南乡隔江相望,西北紧邻市区,北与水东乡、赣县梅林镇以贡江为界。总面积6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1.07万亩,旱地面积1013亩;林业用地面积5.76万亩;水产养殖面积505亩。辖10个行政村及109个村民小组,3003户,13725人。乡人民政府驻麻芫岭。
  清以前,属赣县大由乡。1928年,属第三区团。1935年,属第二区。1939年,设置礼化乡。1950年6月,分设永兴乡、新兴乡。1952年划小区乡时,设置永兴、黄伯岭、龙村、华林4个乡。1956年,4乡合并名沙河乡。1958年9月,名火箭公社沙河管理区。1959年10月,属沙石公社,其中五里亭、画眉垄大队划入赣州市,属南外公社。1961年10月,从沙石公社划出,仍名沙河公社。1963年6月,五里亭、画眉垄大队划归赣县沙河公社。1968年11月,扩社并队,沙河公社并入沙石公社。1970年11月,华林、河头、罗坑3个大队划属梅林镇。1972年,恢复沙河公社建制。1978年1月,从赣县划入赣州市。1984年4月,公社改乡。
  辖境北临贡江,西濒章江,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东与东南部属低山区,西与西北部属丘陵。最高点为位于东南部的酒坛山,海拔813米;最低点为西北部的沙河口,海拔100.9米;平均海拔250米。
  经济以农业为主,主种水稻。1995年,工农业总产值1.61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442万元,工业总产值1.47亿元;财政收入127.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01元。
  1995年,有中学1所,小学8所,教师98人,在校学生198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8%;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10个。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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