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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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494
颗粒名称: 凡例
分类号: K295.63
页数: 1
摘要: 凡例
关键词: 凡例

内容

凡例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客观、全面、系统地记述赣州市的历史和现状,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是1949年8月赣州设市以来首部通志。所记史实,贯通古今,上限不定,因事而异;下限为1995年,个别内容延伸至1999年。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以志为主。全书编纂,坚持横排纵叙,力求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坚持详今略古,重点记述赣州建市以来的基本情况,突出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
  四、本志各篇原则上设章、节、目,但个别篇因内容的限制,章下不设节或节下不设目;各篇原则上设篇前序,个别篇中各章相对独立,不设篇前序。
  五、本志《人物》篇坚持“生不立传”原则,设传、录、表三种,以写本籍人为主。传以人物卒年为序;录以江西省民政厅汇编的《革命烈士英名录》为准;表含本籍副处级以上、本客籍副高级以上职称和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物。
  六、本志中政区和机关名称用历史名称;旧地名用历史名称,括注今名,现地名用现行标准名称;泛指本市地域,用“全市”或“境内”;区别驻市与市属单位,用“驻市”与“市属”界定。
  七、本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简写成“建国前(后)”,“1949年8月14日赣州解放前(后)”简写成“解放前(后)”;原则上,国家、省、地、市四级党政机构用全称,其他机构、组织、单位名称在每篇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其后用简称。
  八、本志表格不作栏目注,应作说明的一律于表下作说明;表内栏目,未发生数据的用“—”线表示,不详的用空白表示。
  九、本志纪年,1911年前采用旧纪年,年、月、日数字用汉字表述;旧纪年原则上只在各章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1912年后采用公元纪年,年、月、日数字用阿拉伯字表述。
  十、本志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用汉字表述;历史上的度量衡单位沿用旧制,不作换算。数字书写,表示数量和百分比的用阿拉伯字;表示习惯用语、专用名称、词汇、成语和几分之几的用汉字。
  十一、本志所用数据,主要来自市统计局;部分为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篇中工农业总产值如无说明,均为1990年不变价。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赣州市志 上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赣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西省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设置县治至今已有2200年,晋代以来历为郡、州、路、府、道治所和专员公署所在地。赣州“南抚百越,北望中州”,自古就是沟通赣、闽、粤、湘的江南重镇,系兵家必争之地;赣州四周环山,城区三面临水,“山为翠浪涌,水作玉虹流”,景色秀丽,城廓雄伟,有“千里赣江第一城”之誉;赣州钟灵毓秀,人杰地灵,历代和当今涌现出许多仁人志士和专家学者;赣州名胜广集,古迹荟萃,宋代文物尤为突出,被誉为“宋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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