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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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463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宗教
分类号: I059.9
页数: 3
摘要: 晋时,佛教、道教先后传入赣县。清初相继传入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民国时期,教派增加,教会活动频繁,信教者日多。
关键词: 佛教文学 宗教文学

内容

晋时,佛教、道教先后传入赣县。清初相继传入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民国时期,教派增加,教会活动频繁,信教者日多。
  建国后,随着科学文化的普及,信教者日趋减少。大多数僧尼还俗为民,传教士相继离开教堂,大部分寺庙停止活动。但党和人民政府,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宗教职业者仍可在寺庙中进行活动。“文化大革命”时,红卫兵破“四旧”,寺庙、教堂多被拆毁,经书被焚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历史悠久、影响较大的宝华、契真等古寺,已恢复活动。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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