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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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46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风尚
分类号: C955
页数: 3
摘要: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晚辈尊敬长者,成人爱护幼小,是县民传统风尚。旧志载:“廖氏、肖氏、欧阳氏三世相继孀居,而欧阳与肖,婆媳相依四十九年,元至正十二年后,屡经兵乱,独能保全,抚孤成立,以贤孝闻。清,王封鲁妻周氏,夫死家贫,上有祖姑及翁姑,下有幼小。周氏日夜织纴,维持生活。祖姑谢氏患胆黄疾,不能饮食,周氏以已乳敬之,延活13载。婆母徐氏患气疾3年,已垂危,周氏和药以进,沉疴渐起,相守50余年。罗美佩妻谢氏……
关键词: 民族差别 民族精神

内容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晚辈尊敬长者,成人爱护幼小,是县民传统风尚。旧志载:“廖氏、肖氏、欧阳氏三世相继孀居,而欧阳与肖,婆媳相依四十九年,元至正十二年后,屡经兵乱,独能保全,抚孤成立,以贤孝闻。清,王封鲁妻周氏,夫死家贫,上有祖姑及翁姑,下有幼小。周氏日夜织纴,维持生活。祖姑谢氏患胆黄疾,不能饮食,周氏以已乳敬之,延活13载。婆母徐氏患气疾3年,已垂危,周氏和药以进,沉疴渐起,相守50余年。罗美佩妻谢氏,夫亡,家甚贫,三子俱幼,谢氏勤织纴,深夜机杼声不绝。教子严,日则命就塾师;夜则燃松督课,稍不就教,则涕泣策劝。三子均入学。”雁鹅南山村民袁三莲婚后3日,夫李长春当红军北上抗日,袁在家耕种,日夜操劳,照顾翁姑和弟妹,直至解放。沙地乡洋村肖声远,因邻居彭氏年老孤弱,帮彭砍柴、挑水,八年如一日。一人有难,众人相帮,更为县人今日新风。县历年均有少数受灾户,除政府救济,县民皆相率捐增实物和现金,帮受灾户重建家园。旧时,施医施药、施粥、施葬等民间相助活动也甚兴。清,钟鸿鸣施药数十年如一日。县民建房亲朋好友助工、助料,不取报酬的风习,相沿不衰。
  热心公益团结协作县民热心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尤其是修桥铺路、兴修水利、资助教育等传统美德相沿至今。清,县人钟奇建延龄桥于大溪,建永贞桥于角公坝,建玉贞、长安两桥于磨刀。钟罄于盈源、万邑、陇下等处建石桥3座。钟瑞、钟谟父子于石院建石桥。谢洵忠修鸭子口木桥十数板。潘尚产重建梅林石桥。郭大钰修龙溪悠珍桥并平整道路6里。曾召憩家贫力耕,独修黄岗至道潭的山路40余里。张巨波把河坑口至圩市的崎岖小道修成坦途。黄金昆于〓滩造石堤并修路500余丈。孙广炎合众修茶亭1处,刘永柱献土地修建茶亭。王而上建兰塘义渡。肖习成建峰背园义渡。李锡逮倡建学宫。陈璘于道光二十二年在阳明书院独造传习堂1所。钟崇佑、钟崇价等人捐资重修书院、文庙,振兴地方教育。县民倡修水陂、水塘和义仓、义学之兴举,旧志记载甚多。至清末,全县共修水陂320座,水塘18口,建义仓46间,共储谷25713石,桥60座,义渡40处。民国初,华桥胡文虎捐巨款,新建茅店小学。民国30年,戚坦天、李文江集戚、李、林、谢等7姓族产,创办夏府中学。35年,书法家刘木荣捐墨酬1万元,修浮桥、渡口。
  建国后,生产互助、修桥铺路、兴修水利、集资办学,不同于旧时个人善举,已形成群众性活动。1970年,大田公社大田大队的社员献工献料,新建大田中心小学1所。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全县掀起集资办学高潮。1984年,江口乡刘绍华捐资1000余元,于旱塘村修建长1公里的简易公路。
  济困扶危舍己救人县民素以济困扶危,舍已救人为荣。此种美德建国后更加发扬光大。旧志载:饥馑之年,民间常有减价菜谷、借贷不计息等事情。明万历年间,黎金球捐谷千担以赈。正德五年,全国水灾,县民吕彦文捐谷6000余石救饥民。清康熙二十三年,县大饥,钟子彦捐谷500石,受益约400家。赖芝芳周恤棺木20余年,计14675具。乾隆年间,乡里火灾,钟正湛、刘永谟均倡捐谷赈恤。康熙四十一年,县民邱陵往省,拾遗金一百,坐守道旁,俟失者还之。其后,钟德海、钟大利拾金悉还失主。民国时期,县民为灾民、难民捐赠钱物者也不少。建国后,县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遇有灾荒,国家、集体、个人合力抗灾渡荒,杜绝了逃荒现象。1964年水灾,许多县民捐赠谷种、木材和现金,支援灾民恢复生产。1969年,赣江水涨,赣州地区贮木场大批木材被冲走,湖江乡组织群众打捞,女民兵金凤英为抢救木材,献出青春。1977年3月25日,县籍解放军战士傅士权,在福建连江拉粮途中,为救人脱险负重伤,经抢救无效,4月19日牺牲。1979年2月,在对越反击战中,县籍战士王忠煌为掩护战友,英勇献身。1980年5月,县民刘光珍在南河水电站工地,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抢救落水民工刘永香,刘永香得救,刘光珍却被激流卷走。
  克勤克俭奉公守法勤劳节俭,遵纪守法是县民优良风习。旧志载:县民男女劳作不遗余力,宴会、服饰、婚丧尚俭。清,黎邦达,家贫以课读为业,遇有贫乏者,捐束修以助。建国后,梅林村陈福莲,夫患重病,久治不愈,她勤耕种、养殖、节俭生活,供养二子一女读书至中专和高中毕业。勤俭持家处处皆有,为官清廉也屡见不鲜。明,赣县丞龙韬年老退休,因平素居官清廉而不能自存,王阳明行文嘉奖。建国后,绝大多数干部,以人民公仆自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政清廉。白涧大队支部书记郯运荣,当干部二十多年,不多吃多占,廉洁奉公,闻名全县。
  明、清时代,县各都、图定期聚会制定乡规,或借春、秋社日约聚乡民商定民约,以期和睦乡邻,敦尚风化。此外,禁山、防盗、修水利等皆有公约,各行各业均有行规。遇有纠纷,民间进行调解。建国后,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民间制订的规约更加完善。《卫生公约》、《防火公约》、《护林公约》、《拥军爱民公约》和各行各业的《服务公约》等均为群众自觉执行。遵纪守法更成风气。
  第二节文明新风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建国后,劳动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一心为国家一心为集体的事例举不胜举。旧时,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民众抵制军阀募兵,流传“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民谚。在共产党领导下,县民争着参军参战。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全县有8000多名烈士,为谋求解放、保卫祖国、家乡献出了生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也有无数英雄、模范谱写一心为公、热爱集体、热爱祖国新歌。茅店乡杨洞村陈远钧,事事以国家利益为重,总是把最好的农副产品卖给国家;供销社的残破商品主动购买,他认为这样做可为国家减少损失。大埠供销社坪田供应点营业员韩道椿,克服困难、根据山区特点在供应点办便民食宿店,方便往来群众;他到各村庄去收购农副产品,经常带一只良种公鸡为群众配鸡种,促进山区养鸡。五十年代,广大乡村干部处处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并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不计较个人得失,敢于向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整个社会呈现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安定局面。
  学习雷锋争做好事六十年代,全县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掀起以雷锋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热潮。“我为人人”做好事的风气遍及城乡。沙石供销社营业员刘启文对待顾客十分热情,“百问不烦、百拿不厌”。为方便群众常把整装的商品拆零出卖。1979年城关小学赖丽萍患小儿麻痹症,上学不便,同班傅小莉等,自动组织互助组,天天背送她上学、回家,四年如一日。1984年章贡小学温露梅,见邻居张氏孤老,生活难以自理,利用课余时问,天天为老人挑水、劈柴、做饭,直到张去世。
  五好家庭文明单位八十年代,提倡文明礼貌用语。城乡开展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五好”家庭(爱国家、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好;努力生产、努力学习、勤劳致富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好;清洁卫生好;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好。)文明楼院活动。1983年全县被评为赣州地区创“三优”的先进单位。至1985年止全县共评出文明村31个,文明单位51个,“五好”家庭1274户。每年评选一次,评选达标者,赠予“五好家庭”光荣匾。
  第七章宗教晋时,佛教、道教先后传入赣县。清初相继传入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民国时期,教派增加,教会活动频繁,信教者日多。
  建国后,随着科学文化的普及,信教者日趋减少。大多数僧尼还俗为民,传教士相继离开教堂,大部分寺庙停止活动。但党和人民政府,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宗教职业者仍可在寺庙中进行活动。“文化大革命”时,红卫兵破“四旧”,寺庙、教堂多被拆毁,经书被焚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历史悠久、影响较大的宝华、契真等古寺,已恢复活动。
  第一节佛教佛教,晋时传入赣县。县城光孝寺建于晋,景德寺建于刘宋,田村契真寺、白涧天宫寺建于唐,王母渡化城寺、大都觉性寺建于宋,夏府回龙阁庵重修于明,沙地龙华山寺、石〓凤形山寺重修于清。据旧县志载:民国时,全县有大小佛教寺庵89座。
  民国21(1932)年,赣县佛教会成立,会址设光孝寺内,会员212人。23年曹俊、张周垣、刘景烈于东胜山创办佛教居士林,会员800余人。翌年刘俊千等创立上海崇信观音同志会赣州分会于县城曾家巷,会员500多人。
  赣县佛教徒分为二类:一类为出家僧、尼,俗称“和尚”、“尼姑”。须落发,停嫁娶,并易父姓而改姓“释”,常年住于寺庵内,每日定时诵经拜佛,严格遵守教观;另一类在家设堂或自立佛堂,不出家,终身食素,婚嫁自由,不受严格的教规约束,是为“居士”,谷称“斋公”、“斋婆”。和尚、尼姑社会地位低下,多因迷信命运或婚姻受挫、长期患病、生活困窘、精神空虚等而住寺吃斋,有些不得志的知识分子或失意的军人也皈依佛教,寻找精神寄托。
  建国前,每年2月、6月、9月之观音斋,6月之罗汉斋,求神拜佛活动,遍及全县。田村契真寺朝罗汉菩萨活动,广及赣南各县和闽广部分地区。土地革命时,逐渐衰退。建国后,基本停止活动。
  1949年后,提倡“无神论”。土地改革时,寺庵土地被没收,县内僧尼多数自行离寺,佛教活动相继终止。但政府规定信教自由,要求教徒爱教爱国相结合,少数寺庵仍有僧尼长住,南塘乡〓山妙高寺方丈僧仁,为赣县第一届至第四届政协委员。现在,田村宝华寺通过僧尼和信教群众集资塑复佛像三尊,长住和尚2人、尼姑1人。
  第二节道教道教,晋时传入赣县。嗣后,观堂道院不断增建。县城的上坛观,系晋时道教遗迹。唐建有紫极宫、玉虚观、真武殿、景德观;宋建有紫宵观,至德观;明建有灵台观;清重修吕祖观等。清光绪二十四(1898)年,于县城忠节营建“三清观”。道观多集中于县城,农村仅有茅店乡汶潭岽的“至德观”(久毁)、白鹭乡桃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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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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