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讳语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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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4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讳语禁忌
分类号: K89
页数: 1
摘要: 讳语旧时,讳语甚多。农历正月初一,“冇”要说“有”,称“芹菜”为“富菜”,称“饭勺子”为“顺勺子”。平日称“棺材”为“寿木”或“老屋”,称“死人”为“归仙”或“老了人”,“买药”叫“点茶”,“麻疹”叫“做标致”等等。建国后,县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提高,讳语日益减少。
关键词: 禁忌语 风俗习惯

内容

讳语旧时,讳语甚多。农历正月初一,“冇”要说“有”,称“芹菜”为“富菜”,称“饭勺子”为“顺勺子”。平日称“棺材”为“寿木”或“老屋”,称“死人”为“归仙”或“老了人”,“买药”叫“点茶”,“麻疹”叫“做标致”等等。建国后,县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提高,讳语日益减少。
  禁忌旧时,农历正月初一,忌扫地、挑水、煮米。每月的初一、十五和逢九的日子忌探病人。逢七、逢八忌做客,有“七不出、八不归”之说。农历七月初一至十五,忌玩水。平日待客用膳,忌做七、八个菜。女裤忌高晒。女儿忌在娘家与丈夫同床和生孩子。嫁出之女忌在娘家死。在外的死者,忌尸体归屋。分龙日忌挑尿桶。农家忌养“五爪猪”、“八卦猪”、“花面牛”等等。建国后,县民的唯物主义观点增强,禁忌日减。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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