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迷信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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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45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迷信陋习
分类号: B0
页数: 1
摘要: 求神问仙 旧时,逢年过节如农历每月初一、十五,家家燃香点烛,敬天神、灶神、财神、土地神、五谷神,祈祷神明保佑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若家人患病或遭不幸,便求神问仙,祈其逐魔驱妖。神汉、巫婆,故弄玄虚,欺骗群众,讹诈钱物,误人不浅。建国后,科技、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民智日开,迷信活动减少。但近年来,敬神问仙在一些人中有所回升。
关键词: 个人迷信 领袖

内容

求神问仙 旧时,逢年过节如农历每月初一、十五,家家燃香点烛,敬天神、灶神、财神、土地神、五谷神,祈祷神明保佑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若家人患病或遭不幸,便求神问仙,祈其逐魔驱妖。神汉、巫婆,故弄玄虚,欺骗群众,讹诈钱物,误人不浅。建国后,科技、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民智日开,迷信活动减少。但近年来,敬神问仙在一些人中有所回升。
   算命测字 旧时,县民迷信命运。习尚算命、看相、卜卦、测字等。此习荒诞,日衰,但信命者仍有。
   卜日 旧时,县民凡婚丧、建房、打灶、迁居、迁坟等等,均请日课先生,择吉日良辰。若家遇不顺,则请日课先生查看宅基、门楼朝向,坟地风水好坏,并求抑邪之法。建国后,择日风气大减,但近年略有回升。
   第二节 陋习 讨小纳妾 旧时,富户和权贵者,多有讨小纳妾之习,社会娼妓成风。民国30年(1941),县政府曾一度打击鸨母、取缔娼妓。建国后,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制,严禁重婚纳妾,嫖娼宿妓。
   重男轻女 旧时,县民极为重视“承接宗支”。生男举家欢喜,汤饼、弥月、周岁均宴请宾客,三亲六眷前来道贺。视生女为“褴布篓”、是“楼上生的”。在婚事上,男可三妻四妾,女只可嫁一而终。再嫁为“失节”,是“半路婆”。女人一生,只能从父、从夫、从子。重大事情无权参与。建国后,男女平等,妇女为“半边天”。再婚妇女也受到人们尊重。实行计划生育后,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生男生女一个样。但少数人仍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聚众赌博 旧时,赌徒公开聚赌,赌博遍及城乡。有的赌徒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有的则沦为匪盗,危及社会安宁。民国28年,县政府明令禁赌,明赌转为暗赌。建国后,严禁赌博,对惯赌、赌头绳之以法,赌博基本灭绝。近年来,赌博活动又时有发生。
   第三节 讳语禁忌 讳语 旧时,讳语甚多。农历正月初一,“冇”要说“有”,称“芹菜”为“富菜”,称“饭勺子”为“顺勺子”。平日称“棺材”为“寿木”或“老屋”,称“死人”为“归仙”或“老了人”,“买药”叫“点茶”,“麻疹”叫“做标致”等等。建国后,县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提高,讳语日益减少。
   禁忌 旧时,农历正月初一,忌扫地、挑水、煮米。每月的初一、十五和逢九的日子忌探病人。逢七、逢八忌做客,有“七不出、八不归”之说。农历七月初一至十五,忌玩水。平日待客用膳,忌做七、八个菜。女裤忌高晒。女儿忌在娘家与丈夫同床和生孩子。嫁出之女忌在娘家死。在外的死者,忌尸体归屋。分龙日忌挑尿桶。农家忌养“五爪猪”、“八卦猪”、“花面牛”等等。建国后,县民的唯物主义观点增强,禁忌日减。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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