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节日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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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43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节日时令
分类号: K892.1
页数: 2
摘要: 俗称过年。农历腊月二十四日为“小年”,晚餐较丰盛,饭后祭灶,送“灶神”。三十日为“大年”,届时家家搞卫生、办年货、贴春联喜帖。除夕秉烛焚香敬祖,设盛筵,谓“团圆饭”。饭后祀灶,迎“灶神”,家人围坐“守岁”达旦。
关键词: 纪念日 民族节日

内容

俗称过年。农历腊月二十四日为“小年”,晚餐较丰盛,饭后祭灶,送“灶神”。三十日为“大年”,届时家家搞卫生、办年货、贴春联喜帖。除夕秉烛焚香敬祖,设盛筵,谓“团圆饭”。饭后祀灶,迎“灶神”,家人围坐“守岁”达旦。
  正月初一凌晨,焚香鸣爆,迎接新年。户主燃放“开门炮”,向“吉利”方向而行,谓之“出行”。清晨,人人更新衣,先拜祖宗、后拜尊长,道:“恭贺新禧”。早餐吃素,意在免灾。是日整天玩乐,青少年喜放鞭炮。初二始,走亲访友,登门“拜年”。新年初见,互道:“恭喜发财”。一般家庭,新春备有“九龙盘”,内盛腊猪肝、香肠、板鸭等佐酒和果品待客。
  建国后,春节仍为县民的重大节日。节前,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县党政领导分别走访驻军武警、公安干警、烈军属、敬老院,送慰问信、慰问品。各单位走访离退休干部等。干部、职工放假三天。节日,合家团聚。乡邻亲友,相互拜访。处处充满着和睦,欢乐的气氛。
  元宵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又名“灯节”。习食汤圆。城镇玩焰火、高跷、旱船、彩灯;农村耍龙灯,茶篮灯、狮子灯、鲤鱼灯。次日散灯,新生男孩户,出“红丁酒”答谢村民的庆贺。
  建国后,节日气氛仍浓,沿习食汤圆。元宵之夜,城乡舞龙灯、彩灯。燃放爆竹、烟花至深夜。“文化大革命”期间,灯彩、焰火均遭禁止,近年复兴。
  端午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又名“端阳”节。旧时,家家门前插艾条、挂菖蒲、室内外洒雄黄酒,以杀蛇蝎;在屋角燃艾叶熏蚊蝇;小孩耳、鼻、眼涂雄黄,身带香包,以辟病消灾。县民有食粽子和用草药熬水洗澡之习俗,午餐设筵。饭后,县内沿江多有赛龙舟的传统活动,观众如潮,甚为壮观。此习相沿至今。
  中元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俗称“七月半”、“鬼节”,意为死者的节日。旧时,家家具三牲、焚纸钱,追祭先人。现尚有人沿用旧习。
  中秋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晚餐设筵。饭后,家人围坐月下,食月饼、柚子、花生、瓜子赏月。此习相沿至今。
  重阳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亦称“登高”节。旧时,文人学士多携馔登高,采菊吟诗,饮茱萸酒。现今,城乡仍有食油煎薯包、芋包等习俗。学校则组织学生远足登高,领略秋高气爽、稻浪千顷的风光。
  第二节时令立春立春时刻,县民多燃香秉烛,鸣放鞭炮,迎“春”回人间。
  春社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旧时,在社稷祠唱“社戏”,合坊“迎神”,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建国后,唱“社戏”、“迎神”之举已废。春社为重要农时,谚云:“人勤春早,懒人伴社”。
  清明旧时,县境家家门前插柳,备三牲扫墓祭祖,追念故人。有公产的氏族还“做公堂”,合族设筵,男丁参宴。女的戴青插柳,以示青春常在。建国后,民间唯扫墓祭祖之举尚存,机关职工、学校师生则有组织的祭扫烈士陵园,缅怀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立夏县民有吃米粉肉、蕌包子、茶蛋及称体重的风俗,此习相沿至今。立夏是重要农时,谚云:“立夏前,莳完田”。
  四月八农历四月初八日,正当松毛虫盛发时节,民间用红纸写禁语:“四月八,毛娘嫁,西风吹,永不发”贴在门上,意在除虫灭病。建国后,科技进步,旧习已废。
  冬至县民扫墓“挂纸”,一如清明。并有酿冬酒,以备春节饮用的习俗。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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