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场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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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41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场地
分类号: G818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在赣州镇建有县立体育运动场一个。内设足球场、儿童机械场各一个;篮、排球场各3个;300米跑进田径运动场1个。还有射击场、网球场、健身房等。各中学和中心小学有简易篮球场。建国后,市县分设,少数县属单位和部分区乡完小有篮球场。1970年县城迁梅林后,先后建有体育馆、游泳池各1个,灯光球场4个。全县还有简易篮球场108个(其中有水泥地地面球场20个);小运动场8个;排球场3个;小足球场2个。
关键词: 室内场地 室外场地

内容

建国前,在赣州镇建有县立体育运动场一个。内设足球场、儿童机械场各一个;篮、排球场各3个;300米跑进田径运动场1个。还有射击场、网球场、健身房等。各中学和中心小学有简易篮球场。建国后,市县分设,少数县属单位和部分区乡完小有篮球场。1970年县城迁梅林后,先后建有体育馆、游泳池各1个,灯光球场4个。全县还有简易篮球场108个(其中有水泥地地面球场20个);小运动场8个;排球场3个;小足球场2个。
  体育馆坐落在县城梅林大街。1978年,建成水泥地面、有简易看台的灯光球场。1984年,扩建为室内体育馆。场地长50米、宽34米,钢架结构,席纹木地板,有台阶座位,可容2800名观众。顶棚装有18盏碘钨灯,东西两侧墙上安装有集成电路计时器、记分显示牌、定时器、犯规次数和自动报警器。可供篮、排、羽毛球和体操比赛。
  游泳池位于县城燕塘路,1981年建成。占地8800平方米,其中水池1050平方米(长50米,宽21米);更衣室、淋浴室、休息室、蓄水池等附属设施896平方米。能容观众千余名。可供正规训练和比赛。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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