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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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40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职工体育
分类号: G8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公职、厂矿人员的体育活动,由县立体育场负责组织和指导。自民国29年(1940)体育场建立到民国37年的9年中,共举办县运动会10次,其中水上运动会(也有学生参加)、篮球、中国象棋比赛各1次。特别是民国33年,抗日战争处于艰苦年代,还举办有800多名运动员参加的第三届运动会。
关键词: 体育 体育运动

内容

民国时期,公职、厂矿人员的体育活动,由县立体育场负责组织和指导。自民国29年(1940)体育场建立到民国37年的9年中,共举办县运动会10次,其中水上运动会(也有学生参加)、篮球、中国象棋比赛各1次。特别是民国33年,抗日战争处于艰苦年代,还举办有800多名运动员参加的第三届运动会。
  建国后,职王体育主要由厂矿、机关基层体协或工会去组织活动。开展较经常的有早操、工间操、球类、田径、棋类、晨跑、气功等项目。重大节假日,县体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则联合或单独举行职工运动会。如“三八”妇女拔河赛;“五一”、“五四”乒乓球、棋类比赛;“六一”幼儿、母子运动会;国庆篮球赛;元旦环城跑及与邻县的友谊赛等。1956年8月,举行首届职工运动大会,全县18个单位300多运动员参加。比赛项目有篮、排球、田径、拔河等。粮食系统获男篮、拔河冠军;县中教工获男排冠军;湖边区获田径总分第一。1956年,县人委篮球队参加江西省首届职工基层队篮球赛获第三名。1979年,县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比赛,女队获乒乓球团体第四名,男队获第六名;县代表队获中国象棋总分第一名,队员刘新华获男子组个人第一名。1975到1985年,每年举行国庆篮球赛,最多时男队达22队。1978—1985年每年元旦举行环城跑,最多时达1300多人(也有学生参加)。1978到1985年,每年“五一”举行乒乓球比赛,最多时达22队,90多人。各次象棋比赛最多时有87人。
  随着离退体干部、职工和老年人的增多,1984年12月成立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和钓鱼协会。在老年体协的组织下,开展了适合老年人的慢跑、气功、钓鱼、门球、乒乓球、扑克、象棋等活动。1985年,老年体协组织各项比赛10次,参加地区和邻县、地属厂矿比赛6次。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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