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防疫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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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38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防疫卫生
分类号: R184
页数: 5
摘要: 爱国卫生 环境卫生 民国35年(1946)年,由县卫生院长、警长、1名警察和24个丁役组成“赣县卫生工作队”,翌年改称“赣县联合卫生稽查队”,以指导检查卫生工作。配有16名清洁工,负责打扫县城的大街小巷。农村在逢年过节时,乡民自觉扫除室内外的尘埃、垃圾,疏通阴沟,填平坑洼,美化环境。
关键词: 防疫卫生措施 防疫卫生管理

内容

爱国卫生 环境卫生 民国35年(1946)年,由县卫生院长、警长、1名警察和24个丁役组成“赣县卫生工作队”,翌年改称“赣县联合卫生稽查队”,以指导检查卫生工作。配有16名清洁工,负责打扫县城的大街小巷。农村在逢年过节时,乡民自觉扫除室内外的尘埃、垃圾,疏通阴沟,填平坑洼,美化环境。
   建国后,1952年成立“赣县防疫委员会”,翌年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区、乡、村和各单位也相应成立“爱卫会”组织。县城每逢星期六、农村逢初一、十五为卫生日,开展以消灭蚊蝇、搞好清洁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58至1960年,全县统一搞了8次群众卫生运动,消灭老鼠110万余只,麻雀60万余只,清除蚊蝇孳生地1.3万多处,大大地减少了疾病的传染媒介。
   1963年,采取药杀灭源,灭鼠16万余只,堵塞鼠洞800多个。杀灭蚊蝇用去“六六六”粉1325斤、敌百虫222斤、漂白粉1560斤。“文革”期间,机构撤销,环卫人员下放。1982年,恢复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办公室,使爱国卫生活动形成制度化。1983年全年搞了6次统一行动,清除垃圾3700多吨,疏通下水道3100多米,处理蚊蝇孳生地2000多处。同年,县城配有卫生监督员2名,环卫清洁工21人。各单位订立卫生公约,实行门前三包(包绿化、包秩序、包环境卫生)的制度。年底,被评为全区爱国卫生先进县城。以后每年3月,定为文明礼貌卫生月,县城统一治理脏、乱、差,1984年,再次被评为全区爱国卫生先进县城,并荣获“江西省二等文明卫生单位”称号。1985年,县城进行环境卫生的基本建设工作,投资30万余元,添置清运垃圾翻斗车一辆,增设公共厕所8处,续建下水道2953米,建垃圾中转站1个,增建月供水量2000吨自来水井1口。同年在县城组织9次文明卫生大检查,10月经赣州地区验收、评比,获全区爱国卫生先进县城“三连冠”,保持了“江西省二等文明卫生单位”的称号。
   两管五改 建国前,农家多是人畜毗邻,水井厕所相连,卫生条件很差。建国后,卫生条件逐步得到改善。1956年,结合农业合作社建设,农村开始搞“三移四改”(移厕所、移猪牛栏、移鸡鸭窝、吃河水改吃井水、小窗户改为大窗户、无烟囱灶改有烟囱灶、改建厕所),发动群众共拆除建在屋场中心、河边、井边的厕所51379间,填平露天粪坑142间,改建厕所2575间(个),建公共厕所130间。1960年后,继续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井、改灶、改厕所、改牛猪栏、改善环境卫生)。三溪公社新兴大队改建水井4口,70户人家中有47户改建了烟囱灶、39间厕所,35间猪牛栏均迁至屋场外,做到了“猪圈牛栏迁村旁,厕所百米离住房,家家户户吃井水,人增岁月地增粮”。1977年,在江口公社焦林大队,建沼气池105个,进行粪便无害化试点。到1985年,全县共建沼气池406个,填平露天厕所477间,迁厕所58778间,建厕所935间,迁畜禽栏10716间,建牲畜栏13389间,改窗户5078个,改灶10925个,建水井6055口,建自来水塔4座,砌垃圾池1375个,改善环境卫生478处。
   饮水卫生 建国前,全县大多数地区饮用河水、塘水,以致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病蔓延。建国后于1958年国家始拨专款改建水井。1975年,县卫生防疫站对全县城乡162处饮用水源和水质进行了卫生学调查和化验。为了加强水源防护工作,全县培养饮水检测、消毒员75名,定期进行饮水消毒。此外,每年提取一部分水利经费,用于水井建设。1985年,全县饮水条件大为改善,饮用井水人数达30万,占总人口的70%。饮用山泉水者约1.6万,占3%。饮用溪河水者下降到12万人,约占27%。
   食品卫生 建国前,食品卫生很差,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无人过问。1955年,对全县863家饮食、食品店进行了卫生检查,给767家发了合格证。凡从业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健康检查,患有肺、肝、肠道、皮肤等传染病带菌者,必须调离,并由单位负责治愈。1984至1985年,县抽调55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和乡镇食品卫生检查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对全县饮食、食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发出卫生营业许可证1179张,从业人员健康证3374本;处罚违章单位及个体户116起,限期改进100起,停业整顿16起,罚款35起计人民币1447元;销毁变质食品、食物1.4万多斤,霉烟40条,变质酒和饮料6433斤。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疟疾 建国前,疟疾流行广泛。民国33年(1944)疟疾暴发,波及41乡(保),患者数千人,死者众多。从1955年至1963年,组织40个(次)疟防工作专业队,培训抗疟员2594人,在全县开展消灭疟蚊及其孳生地,对现疫病人及2年内有疟史病人进行治疗,疟疾病基本得到控制。1967年全县发病35例。1985年仅2例。发病率为0.44/10000,达到国家消灭疟疾1/10000的标准。
   白喉 建国前,白喉病常有发生,因缺医少药,患白喉病的幼儿死亡率高。1959年江西省卫生防疫站曹赛珍等来县指导白喉防治和预防接种,完成58759人(次),占应接种对象88%。1960年至1966年,发病率明显下降,平均年发38例。1975年再度流行,患者361人,死24例。1978年起,对儿童开展计划免疫接种百、白、破混合疫苗和白喉类毒素后,发病率逐年下降。1980年发生13例,1981年发生4例,1982年至1984年各发生1例。1951年至1984年共发白喉病2627例,死亡398人。1985年未发生。
   麻疹 建国前,全县麻疹十分流行,遍及各乡村。1951年至1985年,全县发生71432例。1965年发病率为211/10000。1980年后,对麻疹疫苗采用冰筒保存,速送速种,接种效果好,患病人数明显减少。1985年发病率下降到1/10000。
   脊髓灰质炎 建国前,对脊髓灰质炎缺乏预防措施,对该病无法控制。1966年始,对2足月至7岁儿童普遍进行服用脊髓灰白质活疫苗糖丸,预防效果很好,1982年仅发生1例。1952年至1985年发生306例,死亡29例。1983年起,全县未发此病。
   钩端螺旋体病 建国前,无法诊断,更无法预防和治疗。1958年8月赣州市第三中学在大埠乡劳动,有40人突然患病,死亡2人,经专家确诊为“钩体病”,是省内首次发现。猪、鼠是该病的传染源。采取圈猪、灭鼠和接种钩体疫苗等措施预防该病的发生。1960年后未发生此病。
   [=此处为表格(1951—1985年12急性传染病统计表 表29—1)=] 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 建国前,厂矿无防尘、防毒等设备,从业人员的职业病得不到应有的防治。
   建国后,厂矿重视改善工人生产中的防尘、防水、避光、避风设施。1978年,对接触矽尘、粉尘、铅、苯、有机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和生产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和卫生学调查。1979年对27个厂矿(含乡镇厂矿)、车间调查结果:空气中铅浓度采样9份,其中合格7份;空气中苯浓度采样8份,其中合格7份;矿井、选床、车间空气矽尘、粉尘采样10个点,其中8个点超标。要求超标单位改进工艺流程,改善作业环境,添置防尘、防毒设备,加强劳动保护。
   对接触矽尘、粉尘、铅、苯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至1985年,共拍X光片1424人(次)。调查中,发现铅作业人员中有6人铅中毒,30名苯混合作业人员中有2人苯中毒。可疑患者,得到治疗,享受劳保待遇。
   对从事X射线的工作人员,除添置铅围裙、铅屏、铅手套,加强防护外,并实行定期轮休和给予营养补贴。县一医院因X射线室离住院病房较近,影响医护人员及病人的健康,1982年机房室加铅板防护。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地甲病 建国前,无法诊断和治疗。1982年,对全县21个公社(镇)进行地甲病普查,共有患者1747人,韩坊、大埠、阳埠、五云、储潭、茅店、三溪公社较多,全部用碘胶丸治愈。
   麻疯病 清代前,麻疯病无法治疗,患者无人管,民国时期,麻疯病多被赶出村庄,在偏僻山头隔离居住。31年至38年(1942—1949),全县被当地群众处死或赶上山棚不治而死的麻疯病患者266人。
   建国后,县政府拨出专款,于1958年在韩坊乡长演村建“赣县皮肤病防治所”。翌年,设康复村(住院部),收治麻疯病患者。有职工14人,病床250张。1985年又在县城新建皮肤病门诊楼一栋,1958年始,进行全民性麻疯病普查6次,线索调查11次,对与麻疯病接触者检查12次,受检者300余万人(次),发现患者777例(男575例,女202例),其中结核型441人,界线型1人,瘤型335人。1959至1985年,康复村共收患者682例。用中、西、草药结合治疗治愈572例。1985年,现患40例。流行区由建国初的157个村下降到1985年的35个村。
   第五节 妇幼保健 接生 建国前,妇女分娩由接生婆接生或自生自接。沿用旧法,用剪刀、瓦片断脐带,易使婴儿感染破伤风,死亡率高。如遇胞衣(胎盘)不下或难产则蛮干助产。民国22年(1933)水西乡骆炳森之妻难产,骆竟在其妻腹上横架扁担,后猛压,致使母婴丧命。民国35年,城乡仅有11名接生员,大部分妇女分娩用旧法,生得多,死得多。
   建国后,推广新法接生。1951年,县卫生院有妇幼保健专干1人。8个区成立了妇幼保健站,各配1名专职助产士。当年培训了50多名乡村接生员,免费发给接生箱和器械,定期调换接生包,积极推广“一躺二查三消毒”新法接生。(一躺:临产时平卧;二查:产前检查、产后走访;三消毒:接生员之手、器械及产妇阴部消毒。)1956年,成立42个接生站,有接生员300名,妇保员7名。1958年,成立“赣县妇幼保健站”。1969年后,有部分女赤脚医师做接生工作。1978年按新法接生标准检查,合格率达90.7%。1985年,办农村产院357个,妇幼卫生室2个,置产床586张,接生员564人,新法接生率达99.3%。同时对产妇建卡登记,进行系统管理,县城建有围产期(从怀孕28周起至产后7天止)保健试点。
   妇女保健 建国前,妇女保健工作无人管,任其自流。1952年始,对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实施卫生保健。1957年制定“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规章,加强对妇女的劳动保护。
   1960至1961年,全县调查有8931名妇女患子宫下垂、闭经和营养性不良水肿病。在公社集中,免费治疗。治愈7642人,好转1289人。1976至1985年,开展妇女尿瘘、子宫下垂普查,查出尿瘘29人、治愈24人;子宫下垂603人,治愈468人,好转135人。
   1985年,结合防癌进行妇科病普查、查出宫颈糜烂508人,宫颈息肉11人,阴道滴虫28人,霉菌性阴道炎60人,卵巢囊肿5人,子宫肌瘤2人,皆由国家拨出专款,免费治愈。
   儿童保健 民国时期,仅对县城经济条件好的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大多数儿童无人过问。
   1953年始,组织医务人员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对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儿童上卫生课。1981至1983年,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体检试点,受检3430人(次),免费矫治病儿808人(次)。1984至1985年,再次组织检查,27031人受检。查出患佝偻缺铁性贫血、沙眼、营养不良、淋巴结核等病4991人,均得到及时治疗。
   第二章 医疗 第一节 医疗单位 旧时,行医以私人开业为主,公办诊所、医院为辅。
   施诊所 清同治十二年(1873),丁浸元在县城东北路“丁东*”中药店内附设“施诊所”,有中医师3人,为赣县最早的集体诊所。
   仁爱医院 民国24年,美国天主教仁爱会,在县城始创男女门诊处和男女无病床医院各2所,后增建100个床位的妇女医院和40个床位的男医院各1所,圣亚纳会设门诊处1所。建国后,由赣州市接管。
   红十字会医院 民国6年(1917)元月,在县城明伦堂成立“中华民国红十字会赣县分会”。是年夏,迁福建乡祠。设临时病院及中医施诊所。11年,扩充为平时医院,设4个分院、4个救护队、11个妇孺救济所和1个掩埋队,救护北伐战争伤员。29年,新建房屋竣工。31年1月15日,院房被日本飞机炸毁。同年5月,各界募款5万余元,重建。翌年与广慈博爱院、国际救济会合组临时医院。34年春,日本侵略军据赣,迁大田乡下湖村。县城重光,适总会医疗74中队及新运第8医疗队返赣,共同开展门诊、住院及巡回医疗事宜。建国后,由赣西南行署卫生处接管。
   赣县中医疗养院 民国3年,县城医界人士创设施诊所。民国23年,于施诊所内筹设中医疗养院,并附设门诊部。后经费不足停业。36年重建,易名为“赣县公立疗养院”。建国前停办。
   江西省立赣县医院 建于民国28年(1939)7月。初名“江西省第四区中心卫生院”,院址五龙岗。33年1月改称“江西省立赣县医院”。翌年2月,日本侵略军入赣,院房、设备荡然无存。8月迁米汁巷21号开办门诊,置病床30张,医师、护士百余人。下设内科、外科、产科、妇科、儿科、皮肤科、花柳科、五官科及总务、会计室。10月21日始收病者住院。建国后由行署卫生处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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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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