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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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3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校管理
分类号: G47
页数: 2
摘要: 科举时代,私塾由设置者聘塾师管理。书院,设山长管理院务,学者名流讲学,知县定期到院讲学或月试。清末,书院改办学堂,师范、中学堂和高等小学堂设堂长,初等小学堂设正式教员或副教员。
关键词: 学校管理 管理体制

内容

科举时代,私塾由设置者聘塾师管理。书院,设山长管理院务,学者名流讲学,知县定期到院讲学或月试。清末,书院改办学堂,师范、中学堂和高等小学堂设堂长,初等小学堂设正式教员或副教员。
  民国时期,学堂改学校,设校长主持校务,成立校务委员会。小学设教导、事务两处,各设主任1人;中学设教导、训导、体育、事务等处,各设主任1人。公立中等学校,由省管理,(抗日战争后,有的公立中学由县管理)公立小学由县、乡两级管理;私立学校成立董事会,管理校产和任免校长,并呈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930年3月至1934年,县、区、乡苏维埃政府均设立教育部和教育委员会,管理列宁小学和农民夜校。
  建国后,1952年,完全小学由县直接管理;初小由区、乡管理。1958年,完中由赣南行政区管理;公办初中、中心小学由县管理,完小、村小由区或公社管理;农业中学、民办中、小学由社、队直接管理。
  1963年,中、小学实行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中学下设教导、总务两处,各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分别管理教学、学生思想和行政事务等工作。小学下设教导主任1人,并指定1名教师兼事务工作。2班以上的村小,设主任教员1人。
  1968年,赣县中学,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由县组织的“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农村中、小学由“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成立“三结合”(贫宣队代表、革命领导干部、革命师生代表)的学校革命委员会。中学教导处为教务组,改总务处为后勤组,增设政工组,以连队建制替代班级建制。
  1978年,“工宣队”“贫宣队”全部撤出,取消学校革命委员会,恢复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5年,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新体制。即各乡(镇)内的中学与中心小学由县教育局直接管理,完小和村小由各乡(镇)管理。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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