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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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3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C40
页数: 1
摘要: 宋明至清,县有儒学署,设教谕、训导各1名,斋夫、门斗各3人。儒学署掌学庙春秋祭祀,主持童生试,教育所属生员(俗称“秀才”)。学官,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与科举制度同时废。
关键词: 教育组织机构 教育行政组织

内容

宋明至清,县有儒学署,设教谕、训导各1名,斋夫、门斗各3人。儒学署掌学庙春秋祭祀,主持童生试,教育所属生员(俗称“秀才”)。学官,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与科举制度同时废。
  光绪三十三年县设劝学所,有总董1人,劝学员若干人,劝导地方士绅捐资办学。
  民国成立后,仍设劝学所。民国6年(1917)11月,成立县学务委员会为全县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县境10个区各设委员1名。民国13年设教育局,局长1人,视学3人。民国24年6月,改教育局为县政府第三科,设督学1—3人。民国27年,改设政治科,各乡设政治干事,管理文教事务。民国29年,改政治科为教育科,各乡设教育干事。民国36年,教育科复称教育局,设局长1人,下设第一、二、三科和督学,各科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人。督学设主任1人,督学若干人。
  建国后,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设教育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3人。1952年10月,教育科改称文化教育科,各区设文教助理员1人。1956年7月,改文化教育科为文化教育局,以区设辅导区。1964年,全县分10个片设文教辅导区,设主任1人,1966年,辅导区主任改称政治指导员。同年冬,改称教师培训组。1968年7月,在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设文教卫生组,同年12月改称教育组。1973年3月,教育组改称文化教育局,各公社(镇)培训组改称辅导站。1982年,撤销公社教师辅导站,改由中心小学1名副校长兼管全公社的普及教育和扫盲工作。1984年,文化、教育分开设局,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3人,下设人事秘书、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4股和教育学研究、招生考试、电教仪器等3室以及电大工作站。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27人。分属于行政事业编制。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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