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制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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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学制课程
分类号: G4
页数: 2
摘要: 光绪二十九年(1903),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
关键词: 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内容

光绪二十九年(1903),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
  宣统元年(1909),初等小学堂增设简易科,修业2—4年。
  民国2年(1913),初等小学修业4年,高等小学修业3年。
  民国11年,小学修业6年,“四二分段制”,即初小4年,高小2年。苏区学制列宁小学分两期,前期3年,后期2年。7~15岁儿童必须入学。
  建国初:沿用“四二分段制”。
  1952年9月,在各区中心小学一年级试行“五年一贯制”。于1953年7月停止,恢复“四二分段制”。统一秋季始业。
  1967年,缩短学制,将“四二分段制”改为“五年一贯制”。
  1985年,将小学五年制列入普及九年制教育计划。
  课程清末,初等小学堂开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8科;初小简易科开设读经(寓修身于讲经)、中国文学、算术、格致、体操等5科;高等小学开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9科。英文为随意科目。
  民国初,取消读经科,格致改称理科。
  民国13年(1924),国文改称国语(改文言文为语体文),改理科为自然,改体操为体育,改修身为公民。高小增设卫生、园艺科,初小增设社会科。
  民国17年高小增设三民主义科、童子军科,改园艺为手工。初小取消社会科,复开历史、地理、卫生等科。
  民国18年改三民主义科为党义,包括公民在内。初小将卫生、历史、地理合一科为常识科,改手工为劳作。
  民国21年改党义科为公民训练科。
  民国31年改公民训练科为团体训练科。
  民国34小学增设纪念周。
  苏区时期,小学课程有国语、算术、自然常识、劳动。手工、图画、唱歌、社会生活和卫生等。高小增设地理、历史、政治等。
  建国初,按低(一、二年级)、中(三、四年级)、高(五、六年级)设置课程。低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唱游、体育、手工等5科;中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常识、美术、音乐、体育等6科;高年级开设政治常识、国语、算术(含珠算)、历史、地理、自然、音乐、美术、体育等9科。
  1952年,改国语为语文,初小不另设常识,其内容编入语文教材内。
  1955年,增加手工劳动科。
  1957年,六年级增加政治课。三年级以上增加生产劳动课。
  1963年,取消生产劳动课,增加语文、算术课时。
  1967年,小学课程缩减为政治(毛泽东思想教育课)、语文、算术、革命文艺、军事体育、生产劳动等课程。
  1973年,革命文艺改为音乐、美术课,军事体育改称体育课,算术改称数学,部分小学试行“三算”,即使用口算、笔算、珠算三结合教材。
  1978年后逐步恢复正常课程,执行部颁教学计划,使用全国统编教材。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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