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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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8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小学教育
分类号: G62
页数: 6
摘要: 小学教育
关键词: 初等教育 小学教育

内容

光绪三十年,刘树堂赴日本考察回国后,在县城创办知困学校,在家乡(王母渡浓口)创办浓溪学校。
  光绪三十二年赣县普通小学堂改为赣县县立高等小学堂。城区四坊和水东、水西坊等6所蒙学堂改称“赣县县立某坊初等小学堂”。城区先后办有私立:“三一”、“保粹”小学堂。农村先后办有:达三(韩坊)、务本(小坌)、浓溪和崇德(王母渡)、惜分(阳埠)、松谷(长洛)、启智(五云)、云泉(沙地)、湖港(湖江)、培英(街坪)、沦灵(茅店)、江口(优良岗)、白鹭(白鹭村私立)、新华(三溪村私立)等小学堂。
  民国元年(1912)在县城景凤山开办赣县县立女子小学校。城乡小学堂改为高、初两等小学校。
  民国19年3月至23年12月,县境苏区设有列宁初等小学155所。
  民国24年全县有小学校317所,其中公立初等小学213所,私立初等小学75所,公立高等小学20所,私立高等小学9所。
  民国33年全县有小学398所,其中乡中心国民学校48所,保国民学校334所,省立小学2所,私立小学14所。
  民国36年全县有小学396所,其中乡中心国民学校48所,保民国学校335所,省立小学1所,私立小学12所。
  建国初,析赣州镇为赣州市,县境农村有小学190所,其中完小26所,初小164所。
  1952年全县完成土地改革,小学增到470所,其中完小60所,初小410所。
  1953年,区设立中心小学,乡设完小,村或联村设初小,初步形成三级网点。全县有小学515所,其中区中心小学15所,乡完全小学65所,村初级小学445所。
  1956年,始有农业合作社办的小学,包括部分公办村小改为民办小学,计72所。1958年民办小学发展到226所,公办小学407所。
  1959年公办小学调整为357所。
  1964年,小学网点下伸,增办半耕半读小学、半日制学校和早、晚班等多种办学形式。全县小学达1046所(班),其中完小89所。
  1968年,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办,基本实现大队有完小,生产队有教学点。
  1976年,全县小学有857所,其中完小295所。学校全部公办。
  1978年,湖边、蟠龙、沙石、沙河等4个公社的小学划赣州市。
  1979年,小学调整为665所,其中完小270所。
  1985年,全县有全日制小学557所,其中城关小学1所,中心小学21所,厂矿子弟小学2所,完小244所,村小289所,教学点61个。
  第二节学生光绪二十七年(1901)赣县普通小学堂“学生皆成年人,分两班,头班收生员,二班收童生,班各二十人。”“学生攻读数月或一、二年,即往沪、宁各地留学,随时另招新生补充之。” 民国元年(1912)开办赣县县立女子小学,为赣县女校之始。城乡小学堂改为小学校后,男女同校,高等小学学生多为富家子女,年龄不限;初等小学入学年龄一般为七、八岁。民国24年统计,全县有小学生19453人,其中高等小学生4280人,女生1140人,占高等小学生数的25.79%;初等小学生15173人,女生653人,占初等小学生数的4.3%。
  民国33年统计,全县小学儿童班学生计43266人,其中女生11919人,15~20岁的民众班学生21876人,其中女生16606人。
  民国35年县府实行强迫儿童和失学民众入学,至年底统计,入学儿童达51086人,儿童入学率在80%左右。
  建国初,析赣州镇设市后,县境农村在校小学生有7720人。
  1952年全县完成土地改革,农民子女踊跃上学,在校小学生达28459人,比1949年秋增长2.7倍,适龄儿童入学率为56.7%。
  1964年,小学网点下伸后,半耕半读小学和半日制,早、晚班等多种办学形式的学生有3435人,占在校学生数的7.03%。
  1966年,在校小学生55731人。1970年在校小学生48666人,比1966年减少12.68%。
  1977年,在校小学生78760人。1978年,湖边、蟠龙、沙河等4个公社划入赣州市后,全县在校小学生仍有5953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5%。
  1983年,在校小学生71656人。经赣州地区教育局检查验收,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7%%,年巩固率达99.4%,上学期毕业率达100%,12—15周岁少年无盲率达70.2%,基本达到普及小学教育县的要求。
  1985年,有小学生75968人,为1949年秋的9.84倍。全县适龄儿童64371人,已入学63059人,入学率为97.96%。
  [=此处为表格页(1985年全日制小学情况表表24—3)=] [=此处为表格页(建国后小学生统计数表24—4)=] [=此处为表格=] 第三节学制课程学制光绪二十九年(1903),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
  宣统元年(1909),初等小学堂增设简易科,修业2—4年。
  民国2年(1913),初等小学修业4年,高等小学修业3年。
  民国11年,小学修业6年,“四二分段制”,即初小4年,高小2年。苏区学制列宁小学分两期,前期3年,后期2年。7~15岁儿童必须入学。
  建国初:沿用“四二分段制”。
  1952年9月,在各区中心小学一年级试行“五年一贯制”。于1953年7月停止,恢复“四二分段制”。统一秋季始业。
  1967年,缩短学制,将“四二分段制”改为“五年一贯制”。
  1985年,将小学五年制列入普及九年制教育计划。
  课程清末,初等小学堂开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8科;初小简易科开设读经(寓修身于讲经)、中国文学、算术、格致、体操等5科;高等小学开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9科。英文为随意科目。
  民国初,取消读经科,格致改称理科。
  民国13年(1924),国文改称国语(改文言文为语体文),改理科为自然,改体操为体育,改修身为公民。高小增设卫生、园艺科,初小增设社会科。
  民国17年高小增设三民主义科、童子军科,改园艺为手工。初小取消社会科,复开历史、地理、卫生等科。
  民国18年改三民主义科为党义,包括公民在内。初小将卫生、历史、地理合一科为常识科,改手工为劳作。
  民国21年改党义科为公民训练科。
  民国31年改公民训练科为团体训练科。
  民国34小学增设纪念周。
  苏区时期,小学课程有国语、算术、自然常识、劳动。手工、图画、唱歌、社会生活和卫生等。高小增设地理、历史、政治等。
  建国初,按低(一、二年级)、中(三、四年级)、高(五、六年级)设置课程。低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唱游、体育、手工等5科;中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常识、美术、音乐、体育等6科;高年级开设政治常识、国语、算术(含珠算)、历史、地理、自然、音乐、美术、体育等9科。
  1952年,改国语为语文,初小不另设常识,其内容编入语文教材内。
  1955年,增加手工劳动科。
  1957年,六年级增加政治课。三年级以上增加生产劳动课。
  1963年,取消生产劳动课,增加语文、算术课时。
  1967年,小学课程缩减为政治(毛泽东思想教育课)、语文、算术、革命文艺、军事体育、生产劳动等课程。
  1973年,革命文艺改为音乐、美术课,军事体育改称体育课,算术改称数学,部分小学试行“三算”,即使用口算、笔算、珠算三结合教材。
  1978年后逐步恢复正常课程,执行部颁教学计划,使用全国统编教材。
  第四节教学思想教育向小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一个重要标志,对引导学生从小逐步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国初,主要以校会、班会、少先队活动等形式,以班主任为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讲故事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师尊老、遵守纪律及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等。1963年,开展向雷锋学习。1979年9月,贯彻小学生守则,全县小学每周举行一次升、降国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1981年,全面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活动。
  课堂教学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廷诏改科举,废八股。赣县将爱莲书院改办普通小学堂,制订章程,改个别教学为班级教学,课程分中、西两门,各聘教习1人。中文教习除研习经史子集外,各种西学(如天演论、格致须知、万国公法之类)均译成中文,归中文教习指导,每5日作一次讲演;西学教习则专授英文、算术、体操三科,每日上堂面授。
  光绪三十二年赣县城乡设高、初等小学堂,除执行清政府颁发的学制和课程外,还须教习县人陈瀛仿三字经韵文形式编写的乡土教材《赣县乡土志》。
  民国成立后,学堂改办学校,新的教育思想和方法陆续传入赣县。废止读经,改文言文为语体文,增加史地和自然常识,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在教学方法上开始了多种新的尝试,注重讲解。尤其是当时引进的“五段教学法”(预备、提示、联想、总结、应用)对县境小学教育有着广泛的影响。
  抗日战争时期,外地学校迁入县内。促进了教学方法的改进,各乡中心国民学校都举行示范教学。
  建国初,以老解放区的教学经验为基础,废除注入式,提倡启发式;废除奴化教育,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提倡和鼓励教师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
  1953年开始全盘采用苏联教育理论和方法,按“五个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安排教学。自此,教师逐步养成备课、编写教案、制订学科教学计划的良好习惯。完小都建立了教研组,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1958年,小学各科教学都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完小普遍办有“小农场”或“小工厂”,增加劳动实习、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并与生产队挂钩,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1963年,贯彻《全日制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后,加强了课堂教学,恢复了教研活动,强调以教材为依据,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
  1966年6月,多数小学“停课闹革命”。1967年秋复课后,贯彻“五·七指示”实行开门办学,拜工农为师,文化课为主的课堂教学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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