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儒学书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8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儒学书院
分类号: B222
页数: 3
摘要: 儒学书院
关键词: 道统 经学

内容

旧与府学俱建于紫极宫(今赣州市阳明路西端)。宋大中祥符中废。皇祐二年(1050)始于故址东南隅创建文庙,即庙庑为学舍。绍兴二十年(1150)火焚。淳熙五年(1178)重建。明成化四年(1468)与府学并,迁于景德寺(即慈云塔寺)。嘉靖四十一年(1562)复迁于紫极宫旧址。万历三十二年(1604)仍迁景德寺。崇祯十三年(1640)改建于郁孤台下,后毁。乾隆元年(1736)仍迁紫极宫旧址。乾隆四十二年移城东南(今赣州市厚德路小学处),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与科举制度同时废。县学设教谕、训导各一员。教谕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训导为副职,帮助教谕教育所属生员。县学主持童生试,经院试合格入学为生员(或称“庠生”,俗称“秀才”)。生员名额由朝廷规定,清制,县学岁、科两试,额取文童二十名,岁试取武童十五名;廪膳生、增广生各二十名。癝、增生每月均领6斗学米的津贴。县学隔2年贡1名生员入国子监习业,称为“监生”。据同治《赣州府志》载,府学出贡,明代,赣县有214人,清代有60人。同治《赣县志》载:县学出贡明代146人,清代240人。明、清两代出贡660人。
   [=此处为表格(历代科举中式统计表 表24—1)=] 第二节 书院 北宋,理学代表人物周郭颐(称濂溪先生)从南安改判虔州时,在水东玉虚观左讲学,始有书院。
   清溪书院,同治《赣县志》载:“清献赵公(赵抃)与濂溪周子(周敦颐)讲学处”,院址不详(疑即水东玉虚观左)。
   濂溪书院,院址,旧在水东玉虚观左,元末,毁于兵。洪武四年(1371)知县崔天锡重建。弘治十三年(1500)知府何珖改建于郁孤台下。崇祯十三年(1640)知县陈履忠改建于光孝寺左,改名“廉泉”(今赣州一中处)。顺治十年(1653)赣抚刘武元复“濂溪”名。此后,陆续增建堂、阁、祠、池、亭、桥,规模壮观。乾隆十七年(1752)为吉、赣、南、宁四州府书院,清未为道立。光绪二十四年(1898)在院内附设致用中学堂。光绪二十八年,改名虔南师范学堂。民国初改名省立第二师范、省立第三中学,建国后为赣州第一中学。
   阳明书院,在郁孤台下(今赣州六中处),明正德间王守仁讲学处。崇祯十三年迁于县学,址废。道光二十二年(1842)知府王藩于旧址重建,仍称“阳明书院”,清末为府立。习业生员百余名。光绪二十七年改为赣州府中学堂。
   爱莲书院,在城北督学试院后,原为通判旧署(今东溪寺赣州五中处),道光二十八年巡道李本仁建。同治二年(1863)署道王德固等踵武,原有周敦颐莲池遗址,取周子爱莲说定名“爱莲书院”。清末为县立,习业童生无额,光绪二十七年改为赣县普通小学堂。
   先贤书院 社学,在阜城坊东,宋寓贤杨澹轩故宅。嘉靖《赣州府志》载:淳熙元年(1174)提刑赵希龙立书院于此。元大德间(1297—1307)山长王天与赐名“濂溪书院”。正统四年(1439)通判郑暹复修。
   义泉书院 社学,嘉靖《赣州府志》载:即先贤书院。正德十三年(1518)知府邢珣复修改名“义泉”,即东坊社学,久废。
   正蒙书院 社学,在金鱼坊,久废。
   镇宁书院 社学,在察院前,久废。
   富安书院 社学,在祥符宫,久废。
   澄清书院 社学,在澄清坊,久废。
   见山书院 社学,同治《赣州府志》载:榷使顾大申建,久废。
   云龙书院 社学,在云泉乡(今沙地中心小学处),同治《赣州府志》称“云从书院”,同治十年,署县黄德溥将团防余谷及劝捐创设,绅首谢家柱经理其事。
   书院的教学管理,历来重视选择山长,“文行著望者,禀地方官具关敦请”。每年2月起馆,11月散馆。书院的教学活动,初为名贤讲学之地。后借鉴白鹿洞书院的方法,“设立讲堂,先以说书,继之课文”,把四书、五经、朱程理学,分年安排,逐日逐段熟读。山长除与生童朝夕见面外,须每旬一日生童齐集讲堂,恭候山长按预讲之书剖白,再确定一日由生童轮讲一条,讲毕听掌教指正。书院一般一年一次考试,对优等者奖励。阳明书院原额取生员百名,童生60名。生员前20名给予膏火费600文(相当于助学金),童生前20名给钱500文,生员学习经史、时文、制艺、策论,以应乡试。
   第三节 私塾 私塾俗称“蒙馆”,历史悠久,城乡皆设。私塾设馆的基本形式有:一、由豪门、官家、巨商、富户聘师来家办塾,教其子女或至亲子弟读书;二、私塾先生设馆招生,学生家长出学费或学谷;三、宗祠公产设馆聘师,同姓子弟就读;四、村落合办,首事为东收集学费(学谷),聘师来馆执教。此形式近代居多,相沿至建国初;五、社学,以乡集资办学。嘉靖《赣州府志》已有社学记载。同治《赣县志》载:雍正二年(1724)章水乡社学在高楼,长兴乡社学在梅林,大由乡学在汶潭,爱敬乡社学在兰塘。不久俱废;六、义学,公益官商捐银生息办学,专收贫家子女就读。同治七年(1868)魏瀛倡钱于惠和质铺生息,办有城内四坊府义学,各收蒙童28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城内外有义学6所,遂改为蒙学。
   私塾的教学、教材多编文史经典,无修业年限,有的从幼读到须发皆白,俗称“老童生”。从教学内容分,有蒙馆、经馆两种。蒙馆教材一般是《三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幼学琼林》等启蒙读物,兼学珠算、记帐及书帖拜启等用文知识;经馆教材一般是“四书”(《论语》、《孟子》、《中庸》、《大学》)“五经”(《诗经》、《书经》、《易经》、《礼经》、《春秋》),其他增选学习内容,多为富家子弟应付科举考试而设。贫家子弟因生计所迫,往往在蒙馆读上一年半载就辍学了。
   私塾的教学方法是个别施教。初入蒙一二年由塾师点读课文,学生熟读背诵。并练习写字。三四年后才由塾师讲解课文和命题作文,填词作诗。学童除年节外,别无假日,也没有课间休息,只有上、下午之别。每天上午到校,先拜孔夫子,然后在塾师监督下朗读背书。背完旧课,再点新课,如此反复进行。
   塾师,古称“西宾”,尊称“先生”。一般是一馆一人,多为秀才,或颇受学生家长尊敬之有才学者。先生说话,学生要绝对服从,学生有过,轻则训斥,重则罚跪打板子等,素有“板子不打书不熟”云云。
   民国时期,私塾渐改为私立小学或转为公立小学。而穷乡僻壤的小学仍袭用蒙学教材和教法。直至建国初,仍有私塾存在。1952年全面整顿农村小学时,责成私塾采用小学语文、算术课本,淘汰旧教材,改办或并入乡村小学。
   第二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幼儿园 宣统二年(1910)赣州幼女公学开学,为县幼儿教育之始。
   民国9年(1920),幼稚园附设于县立女校。至民国33年12月,全县有幼稚园2所,城乡中心国民学校附设幼稚园,计50班,在园幼儿864人。1945年2月,日军侵占赣县,幼儿教育停顿,抗日胜利后,城区幼稚园复办,农村幼稚班未恢复。
   建国初,各区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或预备班,招收4—7岁幼童进行学前教育。1958年,农村托幼班普及生产队。1960年,陆续停办。1963年,在乡中心小学恢复幼儿班。1968年又陆续停办。
   1978年,县成立托幼事业领导小组。全县有幼儿班14班,在园幼儿538人,教职工25人。1981年,县机关保育院改为城关幼儿园,乡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全县计30班,在园幼儿1202人,教职工42人。
   幼儿园招收3—6岁幼儿入学。学制4年,期满入小学。课程设置有:识字、语言、常识、儿歌、故事、计算、音乐、体育、美工等。农村幼儿班一般有识字、故事、计算、唱歌、游戏等课程。
   1985年全县有幼儿园(班)77所,在园幼儿2285人,教职工138人,其中城关幼儿园计9班,幼儿385人,教职工31人,经地区妇联和教育局验收,达到了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要求。
   第二节 保育院 保育院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救济难民,民国26年(1937)在县城设立贫儿教养院和义童教养院。民国30年在水西乡梨芫村设立新中国儿童保育院。民国32年分别改为新中国儿童学校第一、二、三分校,收容儿童750名。民国35年县城有县立托儿所1所。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村办农忙或季节性托儿所,乡村选送保教员,由县妇联进行短期培训。
   1958年,农村基本上达到队队有托儿所。同年,县妇联在赣州市厚德路设立赣县机关托儿所。1959年改为赣县机关保育院,设大、小两班,在院幼儿50人,保教员7人,于1968年停办。
   1972年,在梅林镇复办赣县机关保育院。1974年在院幼儿385人,分3个年级9个班,保教员31人。1981年归县文教局管理,改称赣县城关幼儿园。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