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篇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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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79
颗粒名称: 第二十四篇 教育
分类号: C40
页数: 29
摘要: 第二十四篇 教育 赣县教育隋唐以前无考。至宋赵抃、周敦颐,在赣讲学后,始有县学、书院、私塾,至明清时大盛,但贫家子弟为生计所迫,往往就读一二年面辍学,因此大部分县民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
关键词: 教育组织机构 社会科学

内容

第二十四篇 教育 赣县教育隋唐以前无考。至宋赵抃、周敦颐,在赣讲学后,始有县学、书院、私塾,至明清时大盛,但贫家子弟为生计所迫,往往就读一二年面辍学,因此大部分县民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
   光绪三十一年(1905)朝廷废科举,办学堂,新学推行缓慢。
   民国初年,学堂改为学校。由于军阀割据,教育制度不统一,教育发展仍然缓慢。
   苏区革命时期,工农教育得到发展,不仅有工农干部训练班,且有列宁小学、工农夜校,开始改变工农缺文化的现象。
   抗日战争时期,从上海、南昌等地陆续迁入大、中学校8所;1939年蒋经国主政赣县时,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有所发展。1944年全县公、私立中等学校发展到14所,小学398所,幼稚园2所,民众教育则推行保、甲读书会,全面开展扫除文盲运动。
   抗日胜利后,县境乡村小学曾一度推行强迫学龄儿童和失学民众入学,基本上达到了一保一校,入学率在80%以上。但流生多,许多保国民学校徒有其名。
   建国后,县城教育文化中心赣州镇析为市。县境仅有小学校190所,小学生7720人;私立中学1所,1951年停办,中学生多在赣州市入读。
   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小学、中学、农村扫盲和职工业余教育都得到发展。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初期,学校停课闹“革命”,秩序混乱。1967年逐步恢复了一部分文化课。随后取消考试,实行开门办学,教育质量严重下降。同时学校猛增。1976年全县小学发展到857所,初中和小学附设初中班272个,完中21所、高中61班。因中学增多,师资缺乏,教师逐级提拔使用。造成小学教师紧缺,不得不补充大批未经专业训练的民办教师。1976年全县小学教师3123人,其中民办教师2152人,占教师总数的68.9%。学龄儿童入学率虽在98%以上,但教育质量得不到保证。
   1979年后,逐步调整了学校网点和中等教育结构,教育经费每年递增11%,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的待遇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积极培训师资,为提高教育质量奠定了基础。1978年至1985年,向大中专院校输送新生1689名,相当于“文化大革命”前10年总和的4倍多。
   1985年,全县有幼儿园(班)77个,在园幼儿达2285人,保教员138人;全日制小学577所,在校学生7603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7.96%,教职工2423人;全日制中学27所,其中完全中学4所,在校学生14573人,教职工864人。还有教师进修学校、农业职业技术学校等,成人教育普遍开展,青壮年非盲率达90.2%,全县在校学生占总人口的20%。电大、函大和高等自学考试也从无到有地逐步发展起来,教育战线正在按照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稳步发展。
   第一章 儒学 书院 第一节 县学 乾隆《赣县志》载:旧与府学俱建于紫极宫(今赣州市阳明路西端)。宋大中祥符中废。皇祐二年(1050)始于故址东南隅创建文庙,即庙庑为学舍。绍兴二十年(1150)火焚。淳熙五年(1178)重建。明成化四年(1468)与府学并,迁于景德寺(即慈云塔寺)。嘉靖四十一年(1562)复迁于紫极宫旧址。万历三十二年(1604)仍迁景德寺。崇祯十三年(1640)改建于郁孤台下,后毁。乾隆元年(1736)仍迁紫极宫旧址。乾隆四十二年移城东南(今赣州市厚德路小学处),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与科举制度同时废。县学设教谕、训导各一员。教谕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训导为副职,帮助教谕教育所属生员。县学主持童生试,经院试合格入学为生员(或称“庠生”,俗称“秀才”)。生员名额由朝廷规定,清制,县学岁、科两试,额取文童二十名,岁试取武童十五名;廪膳生、增广生各二十名。癝、增生每月均领6斗学米的津贴。县学隔2年贡1名生员入国子监习业,称为“监生”。据同治《赣州府志》载,府学出贡,明代,赣县有214人,清代有60人。同治《赣县志》载:县学出贡明代146人,清代240人。明、清两代出贡660人。
   [=此处为表格(历代科举中式统计表 表24—1)=] 第二节 书院 北宋,理学代表人物周郭颐(称濂溪先生)从南安改判虔州时,在水东玉虚观左讲学,始有书院。
   清溪书院,同治《赣县志》载:“清献赵公(赵抃)与濂溪周子(周敦颐)讲学处”,院址不详(疑即水东玉虚观左)。
   濂溪书院,院址,旧在水东玉虚观左,元末,毁于兵。洪武四年(1371)知县崔天锡重建。弘治十三年(1500)知府何珖改建于郁孤台下。崇祯十三年(1640)知县陈履忠改建于光孝寺左,改名“廉泉”(今赣州一中处)。顺治十年(1653)赣抚刘武元复“濂溪”名。此后,陆续增建堂、阁、祠、池、亭、桥,规模壮观。乾隆十七年(1752)为吉、赣、南、宁四州府书院,清未为道立。光绪二十四年(1898)在院内附设致用中学堂。光绪二十八年,改名虔南师范学堂。民国初改名省立第二师范、省立第三中学,建国后为赣州第一中学。
   阳明书院,在郁孤台下(今赣州六中处),明正德间王守仁讲学处。崇祯十三年迁于县学,址废。道光二十二年(1842)知府王藩于旧址重建,仍称“阳明书院”,清末为府立。习业生员百余名。光绪二十七年改为赣州府中学堂。
   爱莲书院,在城北督学试院后,原为通判旧署(今东溪寺赣州五中处),道光二十八年巡道李本仁建。同治二年(1863)署道王德固等踵武,原有周敦颐莲池遗址,取周子爱莲说定名“爱莲书院”。清末为县立,习业童生无额,光绪二十七年改为赣县普通小学堂。
   先贤书院 社学,在阜城坊东,宋寓贤杨澹轩故宅。嘉靖《赣州府志》载:淳熙元年(1174)提刑赵希龙立书院于此。元大德间(1297—1307)山长王天与赐名“濂溪书院”。正统四年(1439)通判郑暹复修。
   义泉书院 社学,嘉靖《赣州府志》载:即先贤书院。正德十三年(1518)知府邢珣复修改名“义泉”,即东坊社学,久废。
   正蒙书院 社学,在金鱼坊,久废。
   镇宁书院 社学,在察院前,久废。
   富安书院 社学,在祥符宫,久废。
   澄清书院 社学,在澄清坊,久废。
   见山书院 社学,同治《赣州府志》载:榷使顾大申建,久废。
   云龙书院 社学,在云泉乡(今沙地中心小学处),同治《赣州府志》称“云从书院”,同治十年,署县黄德溥将团防余谷及劝捐创设,绅首谢家柱经理其事。
   书院的教学管理,历来重视选择山长,“文行著望者,禀地方官具关敦请”。每年2月起馆,11月散馆。书院的教学活动,初为名贤讲学之地。后借鉴白鹿洞书院的方法,“设立讲堂,先以说书,继之课文”,把四书、五经、朱程理学,分年安排,逐日逐段熟读。山长除与生童朝夕见面外,须每旬一日生童齐集讲堂,恭候山长按预讲之书剖白,再确定一日由生童轮讲一条,讲毕听掌教指正。书院一般一年一次考试,对优等者奖励。阳明书院原额取生员百名,童生60名。生员前20名给予膏火费600文(相当于助学金),童生前20名给钱500文,生员学习经史、时文、制艺、策论,以应乡试。
   第三节 私塾 私塾俗称“蒙馆”,历史悠久,城乡皆设。私塾设馆的基本形式有:一、由豪门、官家、巨商、富户聘师来家办塾,教其子女或至亲子弟读书;二、私塾先生设馆招生,学生家长出学费或学谷;三、宗祠公产设馆聘师,同姓子弟就读;四、村落合办,首事为东收集学费(学谷),聘师来馆执教。此形式近代居多,相沿至建国初;五、社学,以乡集资办学。嘉靖《赣州府志》已有社学记载。同治《赣县志》载:雍正二年(1724)章水乡社学在高楼,长兴乡社学在梅林,大由乡学在汶潭,爱敬乡社学在兰塘。不久俱废;六、义学,公益官商捐银生息办学,专收贫家子女就读。同治七年(1868)魏瀛倡钱于惠和质铺生息,办有城内四坊府义学,各收蒙童28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城内外有义学6所,遂改为蒙学。
   私塾的教学、教材多编文史经典,无修业年限,有的从幼读到须发皆白,俗称“老童生”。从教学内容分,有蒙馆、经馆两种。蒙馆教材一般是《三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幼学琼林》等启蒙读物,兼学珠算、记帐及书帖拜启等用文知识;经馆教材一般是“四书”(《论语》、《孟子》、《中庸》、《大学》)“五经”(《诗经》、《书经》、《易经》、《礼经》、《春秋》),其他增选学习内容,多为富家子弟应付科举考试而设。贫家子弟因生计所迫,往往在蒙馆读上一年半载就辍学了。
   私塾的教学方法是个别施教。初入蒙一二年由塾师点读课文,学生熟读背诵。并练习写字。三四年后才由塾师讲解课文和命题作文,填词作诗。学童除年节外,别无假日,也没有课间休息,只有上、下午之别。每天上午到校,先拜孔夫子,然后在塾师监督下朗读背书。背完旧课,再点新课,如此反复进行。
   塾师,古称“西宾”,尊称“先生”。一般是一馆一人,多为秀才,或颇受学生家长尊敬之有才学者。先生说话,学生要绝对服从,学生有过,轻则训斥,重则罚跪打板子等,素有“板子不打书不熟”云云。
   民国时期,私塾渐改为私立小学或转为公立小学。而穷乡僻壤的小学仍袭用蒙学教材和教法。直至建国初,仍有私塾存在。1952年全面整顿农村小学时,责成私塾采用小学语文、算术课本,淘汰旧教材,改办或并入乡村小学。
   第二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幼儿园 宣统二年(1910)赣州幼女公学开学,为县幼儿教育之始。
   民国9年(1920),幼稚园附设于县立女校。至民国33年12月,全县有幼稚园2所,城乡中心国民学校附设幼稚园,计50班,在园幼儿864人。1945年2月,日军侵占赣县,幼儿教育停顿,抗日胜利后,城区幼稚园复办,农村幼稚班未恢复。
   建国初,各区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或预备班,招收4—7岁幼童进行学前教育。1958年,农村托幼班普及生产队。1960年,陆续停办。1963年,在乡中心小学恢复幼儿班。1968年又陆续停办。
   1978年,县成立托幼事业领导小组。全县有幼儿班14班,在园幼儿538人,教职工25人。1981年,县机关保育院改为城关幼儿园,乡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全县计30班,在园幼儿1202人,教职工42人。
   幼儿园招收3—6岁幼儿入学。学制4年,期满入小学。课程设置有:识字、语言、常识、儿歌、故事、计算、音乐、体育、美工等。农村幼儿班一般有识字、故事、计算、唱歌、游戏等课程。
   1985年全县有幼儿园(班)77所,在园幼儿2285人,教职工138人,其中城关幼儿园计9班,幼儿385人,教职工31人,经地区妇联和教育局验收,达到了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要求。
   第二节 保育院 保育院 抗日战争爆发后,为救济难民,民国26年(1937)在县城设立贫儿教养院和义童教养院。民国30年在水西乡梨芫村设立新中国儿童保育院。民国32年分别改为新中国儿童学校第一、二、三分校,收容儿童750名。民国35年县城有县立托儿所1所。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村办农忙或季节性托儿所,乡村选送保教员,由县妇联进行短期培训。
   1958年,农村基本上达到队队有托儿所。同年,县妇联在赣州市厚德路设立赣县机关托儿所。1959年改为赣县机关保育院,设大、小两班,在院幼儿50人,保教员7人,于1968年停办。
   1972年,在梅林镇复办赣县机关保育院。1974年在院幼儿385人,分3个年级9个班,保教员31人。1981年归县文教局管理,改称赣县城关幼儿园。
   [=此处为表格(1985年幼儿园(班)情况表 表24—2)=] 第三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学校 光绪二十七年(1901)县立爱莲书院改办为赣县普通小学堂。
   光绪三十年,刘树堂赴日本考察回国后,在县城创办知困学校,在家乡(王母渡浓口)创办浓溪学校。
   光绪三十二年赣县普通小学堂改为赣县县立高等小学堂。城区四坊和水东、水西坊等6所蒙学堂改称“赣县县立某坊初等小学堂”。城区先后办有私立:“三一”、“保粹”小学堂。农村先后办有:达三(韩坊)、务本(小坌)、浓溪和崇德(王母渡)、惜分(阳埠)、松谷(长洛)、启智(五云)、云泉(沙地)、湖港(湖江)、培英(街坪)、沦灵(茅店)、江口(优良岗)、白鹭(白鹭村私立)、新华(三溪村私立)等小学堂。
   民国元年(1912)在县城景凤山开办赣县县立女子小学校。城乡小学堂改为高、初两等小学校。
   民国19年3月至23年12月,县境苏区设有列宁初等小学155所。
   民国24年全县有小学校317所,其中公立初等小学213所,私立初等小学75所,公立高等小学20所,私立高等小学9所。
   民国33年全县有小学398所,其中乡中心国民学校48所,保国民学校334所,省立小学2所,私立小学14所。
   民国36年全县有小学396所,其中乡中心国民学校48所,保民国学校335所,省立小学1所,私立小学12所。
   建国初,析赣州镇为赣州市,县境农村有小学190所,其中完小26所,初小164所。
   1952年全县完成土地改革,小学增到470所,其中完小60所,初小410所。
   1953年,区设立中心小学,乡设完小,村或联村设初小,初步形成三级网点。全县有小学515所,其中区中心小学15所,乡完全小学65所,村初级小学445所。
   1956年,始有农业合作社办的小学,包括部分公办村小改为民办小学,计72所。1958年民办小学发展到226所,公办小学407所。
   1959年公办小学调整为357所。
   1964年,小学网点下伸,增办半耕半读小学、半日制学校和早、晚班等多种办学形式。全县小学达1046所(班),其中完小89所。
   1968年,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办,基本实现大队有完小,生产队有教学点。
   1976年,全县小学有857所,其中完小295所。学校全部公办。
   1978年,湖边、蟠龙、沙石、沙河等4个公社的小学划赣州市。
   1979年,小学调整为665所,其中完小270所。
   1985年,全县有全日制小学557所,其中城关小学1所,中心小学21所,厂矿子弟小学2所,完小244所,村小289所,教学点61个。
   第二节 学生 光绪二十七年(1901)赣县普通小学堂“学生皆成年人,分两班,头班收生员,二班收童生,班各二十人。”“学生攻读数月或一、二年,即往沪、宁各地留学,随时另招新生补充之。” 民国元年(1912)开办赣县县立女子小学,为赣县女校之始。城乡小学堂改为小学校后,男女同校,高等小学学生多为富家子女,年龄不限;初等小学入学年龄一般为七、八岁。民国24年统计,全县有小学生19453人,其中高等小学生4280人,女生1140人,占高等小学生数的25.79%;初等小学生15173人,女生653人,占初等小学生数的4.3%。
   民国33年统计,全县小学儿童班学生计43266人,其中女生11919人,15~20岁的民众班学生21876人,其中女生16606人。
   民国35年县府实行强迫儿童和失学民众入学,至年底统计,入学儿童达51086人,儿童入学率在80%左右。
   建国初,析赣州镇设市后,县境农村在校小学生有7720人。
   1952年全县完成土地改革,农民子女踊跃上学,在校小学生达28459人,比1949年秋增长2.7倍,适龄儿童入学率为56.7%。
   1964年,小学网点下伸后,半耕半读小学和半日制,早、晚班等多种办学形式的学生有3435人,占在校学生数的7.03%。
   1966年,在校小学生55731人。1970年在校小学生48666人,比1966年减少12.68%。
   1977年,在校小学生78760人。1978年,湖边、蟠龙、沙河等4个公社划入赣州市后,全县在校小学生仍有5953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5%。
   1983年,在校小学生71656人。经赣州地区教育局检查验收,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7%%,年巩固率达99.4%,上学期毕业率达100%,12—15周岁少年无盲率达70.2%,基本达到普及小学教育县的要求。
   1985年,有小学生75968人,为1949年秋的9.84倍。全县适龄儿童64371人,已入学63059人,入学率为97.96%。
   [=此处为表格页(1985年全日制小学情况表 表24—3)=] [=此处为表格页(建国后小学生统计数 表24—4)=] [=此处为表格=] 第三节 学制 课程 学制 光绪二十九年(1903),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高等小学堂修业4年。
   宣统元年(1909),初等小学堂增设简易科,修业2—4年。
   民国2年(1913),初等小学修业4年,高等小学修业3年。
   民国11年,小学修业6年,“四二分段制”,即初小4年,高小2年。苏区学制列宁小学分两期,前期3年,后期2年。7~15岁儿童必须入学。
   建国初:沿用“四二分段制”。
   1952年9月,在各区中心小学一年级试行“五年一贯制”。于1953年7月停止,恢复“四二分段制”。统一秋季始业。
   1967年,缩短学制,将“四二分段制”改为“五年一贯制”。
   1985年,将小学五年制列入普及九年制教育计划。
   课程 清末,初等小学堂开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体操等8科;初小简易科开设读经(寓修身于讲经)、中国文学、算术、格致、体操等5科;高等小学开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9科。英文为随意科目。
   民国初,取消读经科,格致改称理科。
   民国13年(1924),国文改称国语(改文言文为语体文),改理科为自然,改体操为体育,改修身为公民。高小增设卫生、园艺科,初小增设社会科。
   民国17年高小增设三民主义科、童子军科,改园艺为手工。初小取消社会科,复开历史、地理、卫生等科。
   民国18年改三民主义科为党义,包括公民在内。初小将卫生、历史、地理合一科为常识科,改手工为劳作。
   民国21年改党义科为公民训练科。
   民国31年改公民训练科为团体训练科。
   民国34小学增设纪念周。
   苏区时期,小学课程有国语、算术、自然常识、劳动。手工、图画、唱歌、社会生活和卫生等。高小增设地理、历史、政治等。
   建国初,按低(一、二年级)、中(三、四年级)、高(五、六年级)设置课程。低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唱游、体育、手工等5科;中年级开设国语、算术、常识、美术、音乐、体育等6科;高年级开设政治常识、国语、算术(含珠算)、历史、地理、自然、音乐、美术、体育等9科。
   1952年,改国语为语文,初小不另设常识,其内容编入语文教材内。
   1955年,增加手工劳动科。
   1957年,六年级增加政治课。三年级以上增加生产劳动课。
   1963年,取消生产劳动课,增加语文、算术课时。
   1967年,小学课程缩减为政治(毛泽东思想教育课)、语文、算术、革命文艺、军事体育、生产劳动等课程。
   1973年,革命文艺改为音乐、美术课,军事体育改称体育课,算术改称数学,部分小学试行“三算”,即使用口算、笔算、珠算三结合教材。
   1978年后逐步恢复正常课程,执行部颁教学计划,使用全国统编教材。
   第四节 教学 思想教育 向小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一个重要标志,对引导学生从小逐步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国初,主要以校会、班会、少先队活动等形式,以班主任为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以讲故事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师尊老、遵守纪律及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等。1963年,开展向雷锋学习。1979年9月,贯彻小学生守则,全县小学每周举行一次升、降国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1981年,全面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活动。
   课堂教学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廷诏改科举,废八股。赣县将爱莲书院改办普通小学堂,制订章程,改个别教学为班级教学,课程分中、西两门,各聘教习1人。中文教习除研习经史子集外,各种西学(如天演论、格致须知、万国公法之类)均译成中文,归中文教习指导,每5日作一次讲演;西学教习则专授英文、算术、体操三科,每日上堂面授。
   光绪三十二年赣县城乡设高、初等小学堂,除执行清政府颁发的学制和课程外,还须教习县人陈瀛仿三字经韵文形式编写的乡土教材《赣县乡土志》。
   民国成立后,学堂改办学校,新的教育思想和方法陆续传入赣县。废止读经,改文言文为语体文,增加史地和自然常识,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在教学方法上开始了多种新的尝试,注重讲解。尤其是当时引进的“五段教学法”(预备、提示、联想、总结、应用)对县境小学教育有着广泛的影响。
   抗日战争时期,外地学校迁入县内。促进了教学方法的改进,各乡中心国民学校都举行示范教学。
   建国初,以老解放区的教学经验为基础,废除注入式,提倡启发式;废除奴化教育,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提倡和鼓励教师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
   1953年开始全盘采用苏联教育理论和方法,按“五个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安排教学。自此,教师逐步养成备课、编写教案、制订学科教学计划的良好习惯。完小都建立了教研组,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1958年,小学各科教学都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完小普遍办有“小农场”或“小工厂”,增加劳动实习、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并与生产队挂钩,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影响。
   1963年,贯彻《全日制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后,加强了课堂教学,恢复了教研活动,强调以教材为依据,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
   1966年6月,多数小学“停课闹革命”。1967年秋复课后,贯彻“五·七指示”实行开门办学,拜工农为师,文化课为主的课堂教学几乎被取消。取消升留级制度,实行开卷考试,教学质量下降。
   1976年后,文化课的学习和课堂教学逐渐居于学校主导地位。1978年后,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新的全国统编教材,教学工作有章可循。后来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思想的影响,完小普遍按程度差异,分快、慢班。1980年纠正了这种做法。
   1980年起,在重点小学和部分中心小学推广电化教学,使用幻灯图像和播放录音进行教学,形式生动,直观性强,效果良好。
   1985年,县充实了教研室的力量,各乡镇健全了中心教研组,并建立了教师岗位责任制。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开展优质课教学评比,开辟第二课堂,开拓学生视野,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一定作用。
   第四章 中学教育 第一节 学校 光绪二十四年(1898)春,在濂溪书院附设致用中学堂,为赣县创设中学之开端。光绪二十六年改称“致用精舍”,二十七年停办。
   光绪二十八年知府查恩绥与邑绅刘景熙将阳明书院改办为赣州府中学堂,三十三年按部章改为正式中学。民国3年(1914)由省接办。改为省立第四中学,校长钟起衡。
   民国8年,孔绍尧等捐资在章贡书院旧址(今大公路赣州四中处)创设私立赣南中学,校长肖念祖。
   民国12年,在鸳鸯桥(今厚德路赣州地区土产公司处)创设私立幼幼中学,校长陈家英。
   民国13年秋,在景凤山创办省立第二女子师范,校长欧阳魁。
   民国16年1月,全省公立中等学校改组。省立第四中学与省立第二师范、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合并为省立赣县中学,校长周蔚生。同年冬,省立赣县中学男生部(濂溪书院旧址)改为省立第三中学;女生部(阳明书院旧址)改为省立第二女子中学。
   民国23年,省立第三中学复称省立赣县中学,直至县城解放前夕。
   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安排流亡青年学生,国立第十九中学在水西乡黎园背开办。从外地陆续迁赣县的有:上海同济大学(在县城)、南昌中正大学(在龙岭)和上海督联合中学、上海剑声中学、省立南昌女子中学、省立南昌女子职业学校和九江光华中学等。面省立赣县中学则于民国28年迁至王母渡,后迁梅林。省赣女中迁梅林。民国33年冬,省赣中一部分迁会昌西江,一部分迁兴国杨村。幼幼中学迁田村宝华山,抗日胜利后迁返原址。
   民国27年,南昌匡庐中学在县城北设立分校。民国31年改称私立知行中学,校长万瀛,直至解放前夕。
   民国28年,在阳明路明伦堂(今赣州市人民政府西侧处)开办赣南联立女子中学,30年改称省立赣县女子中学,校长樊仲雯。直至解放前夕。
   民国29年秋,在水西乡善边的回龙庙创办县立中学,校长方正鹄兼。民国34年初中部迁城北爱莲书院旧址,高中部迁章贡路东溪寺(今中共赣州地委东侧)。民国37年高、初中合并在爱莲书院旧址开办。直至解放前夕。
   民国30年在湖江乡夏府开办私立夏府中学,校长赖汝模。
   民国31年在虎岗(今江西齿轮箱厂处)开办四区联立正气中学,校长蒋经国(兼)。同年在塔下寺开办私立存存中学,校长周蔚生。
   民国34年,教育部特设赣县大学先修班,招收高中、师范毕业生。70%学生享受公费,一年结业,保送50%上大学。
   民国37年,在现赣南农药厂处奠基准备创办正气大学。
   民国38年春,县境内有普通中学9所,其中公立的有:省赣中、省赣女中、正气中学、县立中学等4所;私立的有:赣南、幼幼、知行、夏府、存存等5所。
   建国后析赣州镇为市。省赣中、省赣女中和正气中学合并为省立赣州中学;县立中学与私立知行中学合并为赣州市市立中学;私立赣南、幼幼、存存中学合并为私立双江中学。县境农村仅有私立夏府中学。1951年7月因生源少,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停办。
   1955年秋,在虎岗原赣州烈属子弟学校(前正气中学)校址开办赣县初级中学,校长李光焘。
   1956年秋,在桃江区王母渡乡开办桃江初级中学,是赣南区试办农村初级中学的两个试点之一。
   1957年秋,在江口、田村、湖江等区开办初级中学。
   1958年秋,在沙地、南塘、大埠、湖边等区中心小学附设初中班。同年秋,赣县初级中学增高中班,改名赣县中学。
   1959年,三溪公社开办民办初级中学。
   1960年,在韩坊、茅店、沙石等小学附设初中班。
   1961年,蟠龙公社开办民办初级中学。
   1962年,储潭公社开办民办初级中学。
   1968年冬,赣县中学并入江西共大赣分校,校址在桃江公社横溪。
   1969年,社社办中学,全县中学达31所。同年在县城梅林大街东端开办中小学在一起的“赣县五·七学校”,1975年,中、小学分开。复办赣县中学。
   1977年全县有完中24所,初中5所。
   1937年,湖边、蟠龙、沙石、沙河等4个公社划入赣州市,全县有完中21所,初中3所。
   1979年开始调整中学网点,至1983年全县调整完中为3所,即赣县中学、江口中学、田村中学,初级中学22所。
   1984年,在共大桃江分校开办横溪中学,开设高中班。
   1985年,全县有完中4所,初中21所,其中螺田、长村、莲塘等3所初中改办为农业职业学校。县境境内还有驻县厂矿子弟学校2所,即江西第三糖厂子弟学校于1968年创办;画眉坳矿白石山坑口子弟学校于1970年创办。均仅有初中班。
   第二节 学生 清末,初办中学堂,开设2班,学生40人。
   民国初年,中学发展缓慢,学生仅百余人。至民国34年(1945)有完中5所,初中3所,27班,在校中学生3591人。
   建国初,县境仅有私立夏府中学,学生42人,1951年7月停办。
   1955年秋创办县中,招收初一新生并由地区统一安排将赣州一中、二中、赣州初中和于都中学等校的一部分赣县籍的初二、初三学生转入县中。共计12班,600人。
   1965年,全县中学生达3188人,其中初中生2738人,高中生450人。
   1977年,中学生达22215人,其中初中生17619人,高中生4596人,为建国以来赣县中学生数最高年份。
   1979年开始调整中学网点,1985年全县中学在校学生为14573人,其中初中生13017人,高中生1556人。比建国前的1945年增加4倍。
   1956至1985年,中学毕业生升入中专技校的1414人,升入大专院校的738人。且有12人取得研究生学位,7人出国留学。
   [=此处为表格(1955—1985年中学师生统计表 表24—5)=]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56至1985年考取大、中专学生统计表 表24—6)=] [=此处为表格(1985年普通中学情况表表24—7)=] [=此处为表格=] 附:中学简介 赣县中学 赣县中学经历了创办、复办、再复办的三个时期: 创办时期(1940—1949): 民国29年(1940)秋,正值日军飞机狂轰滥炸、县城人民被迫疏散之时,县府决定在水西乡善边村回龙庙创办县立初级中学,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入县城。初中部设在爱莲书院(今赣州五中处),高中部设在章贡路东溪寺,改名为县立中学。全校13班,学生633人,教职工48人。建国后由赣州市人民政府接管,与知行中学合并,称赣州市市立中学。
   复办时期(1955—1968):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经上级批准于1955年秋,在虎岗原赣州烈属子弟学校校址(今江西齿轮箱厂处)复办县中。共计12班,学生600人。1958年增设高中一年级2班,由初中改为完中。1968年冬,并入江西共大赣县分校,校址在桃江公社横溪。
   再复办时期(1969年至今): 1969年在新县城梅林大街东端新建校舍,初为中小学在一起的赣县“五·七”学校。1975年,中、小学分开。中学部复称赣县中学至今,并属省重点中学之一。
   1985年,县中有初中12班,高中17班,学生1083人,教职工143人。占地5084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036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和图书馆,仪器室等设备日臻完备。1979年后,学校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教学上来,教育质量逐步回升。不仅为大中专院校输送了合格新生600余名,还为全县各条战线培养了大批有文化、有理想、守纪律的有用人才。学校连年被评为地、县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
   第三节 学制 课程 学制 清末民初,中学的修业年限为年,春季始业。
   民国11年(1922)中学实行初、高中分段的“三三制”,即初中3年,高中3年。由各校自行招生,春、秋季均可始业。
   建国后,沿用“三三分段制”,实行秋季统一招生。
   1970年,全县中学改为“二二制”即初中2年,高中2年。
   1976年始,初中逐步恢复3年制。1978年始,高中逐步恢复3年制。1981年,全县中学均恢复“三三制”至今。
   课程 清末,中学堂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体操和英文等课程。
   民国初期,中学开设国文、算术、代数、几何、英文、历史、地理、音乐、图画、体育、军训、动物、植物、化学、公民、修身、党义等课程。
   民国37年(1948),初中开设公民、国文、代数、几何、英语、历史、地理、体育、音乐、图画、童训、应用文、劳作、算术、动物、植物、物理等课程;高中开设公民、国文、代数、几何、三角、英语、历史、地理、化学、物理、生物、体育、军训等课程。
   建国后,1955年,初中开设国文、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植物、动物、生理卫生、历史、地理、时事政策、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
   1958年,高初中增设政治课和劳动课。
   1960年,减少中学课程,以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为主要学科。1963年,高中俄语改为英语,植物和动物改设生物和生产知识。
   “文化大革命”中,政治和语文以毛主席著作为基本教材。中学物理改为农机课,生物和化学合并为农业基础知识课。初中代数和平面几何合并为数学课,音乐和图画合并为革命文艺课,取消历史、地理课,高、初中的体育改为军事体育课。后期逐步恢复正常课程。
   1978年起,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初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生理卫生、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课程;高中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劳动等课程。均沿用至今。
   第四节 教学 思想教育 清以前以忠君尊孔为主要内容,注重文以载道对生员进行思想教育。民国时期增加了朝会、夕会、纪念周等形式以及公民、修身、党义等课程。新中国成立后,开设了政治课。除经常性的进行时事政策、哲学常识、科学社会主义常识、政治经济学常识、法律常识等内容的教育外,还以校会、报告会、班会、团(共青团)、队(少先队)主题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建国初对学生主要抓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1954年进行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三好”教育。1963年开展学习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事的教育。“文化大革命”中,因层层揪“走资派”、“黑帮分子”,批“师道尊严”、“驯服工具论”,鼓励学生“头上长角”、“身上长刺”,无法进行正常的思想教育。1979年9月贯彻中、小学学生守则,全县中、小学校每周举行一次升降国旗仪式,以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思想。1981年3月,“第一个文明礼貌月”,学校普遍开展了争做“五讲四美三热爱”好学生的教育活动。
   课堂教学 清末,书院改办中学堂,改个别教学为班级教学。
   民国期间,中学的教学注重讲解,以串讲为主,并开始注意启发和直观,辅之以练习和考试等。
   建国初,根据苏联教育理论,按“五个环节”(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安排教学。废除百分制,改用五级记分法。
   1958年,学校开展“教育革命”,中学与工厂、农村生产队挂钩,师生下厂下队劳动。
   1963年后,学校逐步纠正社会活动和劳动过多的偏向,以保证课堂教学时间,恢复教学研究活动和百分制记分法,教学质量明显回升。
   “文化大革命,期间,开始学校“停课闹革命”,以后复课闹革命。在“斗、批、改”的口号下,学校实行“开门办学”,校、队(厂)挂钩,“走出去,请进来”,“拜工农为师”。大砍大并教材,取消留级制度,教学秩序大乱。
   1976年后,整顿了教学秩序,确定县中、桃江、南塘中学为重点,抓好学校整顿和课堂教学。县中开始电化教学试验。
   1985年,县教育局制订了《关于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的规定》等文件,各中学教研组按教学规律,探索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同年,大部分中学开辟了“第二课堂”,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探索开拓型、创造型人才培养的方法。
   成绩考核 民国时期,小学和初、高中学生成绩考核,分平时和期终两种。平时成绩包括临时测验、月考和作业记分;期终测验全学期所授课程。按平时成绩占60%,期终考试成绩占40%,得出全学期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操行评定以甲等为优,乙等为良,丙等为及格,丁等为不及格。中学招生由各校自行命题考试和录取。招生考试科目:初中是国文、算术、常识三科;高中是国文、英语、数学、史地、理化等科。
   建国后,中学招生实行统一考试和保送制度。初中考语文、算术,由县统一命题;高中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科,由地区统一命题。按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
   “文化大革命”期间,废除招生考试,改行“推荐选拔”,注重“政治审查”。在校学生实行“开卷考试”,取消留级制度。
   1977年恢复统一招生考试。在校学生恢复留级制度,学生的成绩考核分学业、体育、操行3项。学业成绩以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为考试科目;其余学科为考查科目,即依据平时考查评定成绩。考试科目分期中、期末,结合平时考查评定成绩。操行成绩,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日表现,在期末拟定评语和成绩等级,报教导处审查决定。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的学业、体育、操行成绩,决定升留级,并填具学生学习成绩报告单,转寄家长。
   第五章 专业、职业教育 清末,始有师范学堂。民国时期,专业、职业学校纷纷兴起,尤其注重师范,历来都属公办,而职业学校,则时续时断,变迁甚大。
   建国后,1958年始有农业中学,继之有师范、共大、林校、卫校等,开始改变中等教育结构。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陆续停办或并入普通中学中,形成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
   1979年后,逐步对中等教育结构进行了改革,将3所初中改办为农业职业学校,新办1所职业技术学校,并在3所完中开设高中职业班。1985年全县共有职业班21班,学生1027人。
   第一节 师范学校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巡道刘心源、邑绅刘景熙在濂溪书院创办道属虔南师范学堂,为各县培养师资。后因虔南厅(即今全南县)设立,改称吉南赣宁师范学堂。三十三年改称南宁师范学堂,办有二年制简师科。民国3年(1914)归省办,改称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周蔚生。
   民国11年县立女子小学附设师范班,招收本县小学毕业女生,培养女教师,校长肖凤才。民国13年在景凤山玄帝庙改建,归省办时称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校长欧阳魁。
   民国16年,省立二师,省立二女师与省立四中合并,改名为省立赣县中学。周蔚生为主任委员。
   民国22年在南外莲社庵省立第一农校旧址创办省立赣县乡村师范学校,招小学毕业生简师科4年,招初中毕业生,中师3年,长钟起衡。抗日战争时期迁华林寺龙坳上课。民国33年冬迁于都岭背,1945年秋迁返原址。有高师(中师)3班,简师6班,简师科1班,学生600余人。1949年秋,改名赣州师范,校长刘瑞霖。
   民国22年8月,省立第二女中改名为赣县女子师范学校,校长谭达。1934年10月迁阳明书院旧址。民国28年迁南康凤岗墟上课,抗日胜利后迁返西津路(今赣州六中处),有高师3班,学生150人,简师5班,学生210名。1949年秋,并入赣州师范。
   民国35年元月,在湖边(今赣州市湖边乡人民政府处)创办县立简易师范学校,校长曾衍茂。招收初中毕业生,一年制,简师科1班,35人;招收小学毕业生,四年制,简师班1班,44人。同年秋季招收简师班1班,59人。1948年全校共6班,学生272人。1949年秋,并入赣州师范。
   1959年3月,在江口中学附设招收初中毕业生师范速成班2班,学生80人,一学期结业,由县统一分配到小学任教。同年9月改为赣县师范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普师1班,学生50人。1960年秋,招普师2班,幼师1班,全校共4班,学生200余人。第一届普师毕业生由县统一分配工作,其余班级于1962年4月解散,学校停办。
   1969年,在梅林创办毛泽东思想教育学习班,负责小学教师培训。1971年改称县教师培训学校。1972年改称县教育学校。1985年改称县教师进修学校,纳入地区统一招生,学制二年,进修中师课程,1985年有中师进修班1班,学生47人,毕业后回原学校任教。教职工25人。
   师范学校的课程,除开设普通高中的政治、语文、数学、体育外,还增加史地常识、教育学、心理学、教材与教法和学校管理等课程。
   第二节 职业学校 光绪三十四年(1908),于县城文庙(今赣州市厚德路小学处)开办赣县工业中学堂,招收预科1班,不久停办。
   民国4年(1915)于章贡书院旧址(今赣州四中处)开办道属甲种农校。民国7年迁南外莲社庵(今赣南纺织厂处)改称省立第一农业学校,于民国22年停办。
   民国30年,在西外(今赣南医专处)创办省立赣县高级助产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的女生,学制3年。民国34年在宁都、上饶等地设有分校。校本部10班,学生206人。建国后,改为赣州护士助产学校,校长熊慬。
   民国31年,在南外营角上(今赣南造纸厂职工宿舍处)开设私立东南高级商业学校,校长吴仕汉。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抗日胜利后,设有专修班,授统计、会计、簿记、税务等专业课程,学制一年,于解放前夕停办。
   民国31—34年,私立大中职业学校迁梅林。
   民国31年,在南外莲社庵开办四区联立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民国36年迁南外教场口,改称赣县县立高级农业职业学校,4班,学生150余人。建国后为赣州林业学校。
   民国33年,在城内纸巷开设私立新中国职业学校,校长黄君默。后迁西津路广东会馆,有学生百余人。同年在水东沿坳上设有私立南华工业职业学校,招生4班,学生117人;在南外白云乡(今赣州市红旗一小处)开设私立章贡初级农业职业学校,校长廖经才,有农职科3班,学生144人,学制2年,毕业后学校停办。
   民国35年,在景凤山开办私立两湖职业学校,招收初中缝纫科1班,女生25人;高中电讯科1班,学生51人;设计政科2班,学生90人。于解放前夕停办。同年,在北门马房下,有从于都迁来的省立造纸印刷科职业学校,设有高中造纸科6班,学生119人;初中造纸科4班,学生131人;初中印刷科2班,学生71人,建国后由赣州市接管。
   民国36年在天主堂开设私立仁爱高级护士学校,有学生16人,于解放前夕停办。
   建国初,县境无职业学校。1958年始办田村农业中学。1959年全县有农业中学7所,学生500余人,教职工26人。1964年增至9所,学生1285人,教职工37人。1965年增至12所。学生1645人。教职工46人,1970年,相继并入公社普通中学。
   农业中学,学制三年。招收小学毕业生。课程除授初中文化基础课外,增设农业基础知识、珠算、簿记、会计等专业课。学校为集体办学,国家扶持。实行半工半读、勤工俭学,各校都有生产基地。1965年统计,全县农业中学有水田6000亩,山地500多亩。耕牛、农具齐全。
   1958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创办赣县大学,校址在沙河乡龙村。招生百余人。1959年与新办的赣县劳动技术学校合并,改称赣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校址在桃江公社横溪(今横溪中学处)有学生200多人,学制二年,以农林为主,半工半读,面向全县招生,开始招收小学毕业生。后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期满,社来社去,于1962年停办。
   1959年8月,县人民医院内设立赣县卫生学校,招收学生114名,学制为:中医2年、西医3年、护士1年半,毕业后由县统一分配工作。1960年招护士1班。有专职教师8名,兼职教师13名。1962年停办。
   1962年2月,在田村公社大樟面(今瑞峰山林场处)开办赣县林业学校,招收小学毕业生3班,120人,学制三年,除授初中文化基础课外,增设农、林基础课,自编专业教材,有教师、技术员6人。
   1965年,复办赣县卫生学校,改称半农半医学校,招生50名。1966年又招生100名,修业半年,1967年停办。
   1965年,复办共大,改称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赣县分校,校址王母渡乡横溪。1968年赣县中学并入,全校6班,学生300多人,开设农、林、水利、畜牧、兽医、赤脚医士等专业。
   1974年,共大赣州地区“八一四”分校下放县管。改称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沙石分校,校址沙石公社吉埠。原共大赣县分校改称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桃江分校。
   1978年,共大沙石分校由地区收回:为赣州师范分部(今为地委党校)。1981年起共大桃江分校与横溪中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招收普通中学班。1984年增招农林班1班,学生61人。
   1983年开始进行中学教育结构改革,在五云中学开办高中农业职业班1班,学生43人。1984年在田村中学开设高中园艺班3班,学生138人。
   1984年,将沙地公社螺田初中改为螺田农业职业学校,4班学生166人;将五云公社长村初级中学改为长村农业职工学校,4班,学生176人。
   1985年,将田村乡的莲塘初中改称莲塘农业职业学校,4班,学生182人。同年8月,在吉埠乡的樟溪创办赣县职业技术学校,有高中职业班3班,学生114人,开设林业、畜牧水产和财会等专业。
   农业学校学制,初中职业班4年,高中职业班3年。课程设置,除授中学文化基础课外,增设农业基础知识和其他有关专业课程,各校都有生产基地和实习园地。
   第六章 成人教育 第一节 农民业余学校 1930—1934年,赣县的农民运动蓬勃发展,白鹭、田村、南塘、江口、茅店、大埠等地的农民协会举办了农民夜校数百所。《赣县人民斗争史》载:白鹭农民夜校学习的农民多。开设两班,一班在“世昌堂”,一班在“四美堂”。识字课本,通俗易懂,思想性强。农民的学习积极性很高。
   同时,国民党政府也兴办平民教育,其目的在于“除文盲、作新民”。县成立了平民教育促进会,编有识字课本发至城乡的“平民夜校”。
   民国24年(1935),在农村设立短期小学,以识字为主,学制一年,先扫除10—16岁的失学民众中的文盲,各乡镇的国民学校附设夜校民众班,由小学教师兼任教员。全县共有45班,在校人数635人。
   民国29年7月,县成立民众教育馆,随后各乡镇设民众教育部,乡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校设民众教育班,每晚由国民学校教师教民众学习2小时,以识字为主,讲授高、初中级民众课本。
   民国30年,全县开展扫除文盲运动,层层建立扫盲机构,配备干事,保、甲设读书会(夜校),由保、甲长兼任会长。扫盲教师动员所有识字的人教不识字的人。《赣县新志稿》载:“县府乃决心扫盲,以建国有恃于教育,而教育又先在识字。”“11月,以保、甲成立读书会,全县有甲读书会2020所。民国31年2月开始施教。凡不识字者。不分男女老幼,每日识字2小时。授初级民众课本。当年冬毕业及格者达38803人。翌年底授完高级民众课本毕业者达52321人。扫除文盲近10万人,后以保成立读书会,计408所。另加分会843所,共1323所。” 民国33年,乡镇中心国民学校和保国民学校负责举办失学民众识字班,全县有识字班737班,其中成人271班,妇女466班。民众班学员21876人,其中初级15582人,高级6494人。毕业人数10952人,其中男2992人,女7960人。
   建国初,以自然村组织农民参加冬学学习,课程有时事政策、识字、唱歌,由小学教师和乡村干部兼任教员。
   1952年,在全县范围内普遍推广“祁建华速成识字法”,大力开展扫除文盲运动。县、区、乡人民政府都设立了扫盲委员会。县扫盲办公室设专职干部5人。区扫盲专职干部30人。8月15日县速成识字法实验工作组在吉埠村(今属赣州市沙石乡)进行试点。9—10月,县抽调大批小学教师开办了全县性的速成识字法师资训练班。然后在各区、乡全面铺开。全县有万余人摘掉文盲帽。
   1954年,全县有218所常年民校。学员5185人。冬学447所,学员11171人,义务教师1084人。
   1955年冬,县开办义务教师骨干培训班,计428人,年底,冬学学员达30610人,常年民校学员24028人。并有业余高小班13班,学员318人;业余初中班2班,学员83人。
   1958年,县成立文教跃进办公室,各公社和工区设立扫盲识字站,采用见物识字、送字上门、包教包学等多种形式教人识字。5月,提出“苦战七昼夜实现无盲县”的口号,浮夸虚报流于形式,效果甚微。
   1959年,县成立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大办“红专学校”,动员10万余人入学。并在桃江公社立濑大队召开了红专学校现场会。
   1960年,县派员到北京参加注音识字师训班。学习山西省万荣县注音识字的经验后,先在湖边公社梨芜大队进行试点和培训师资,翻印了10万册注音识字课本,冬季在全县推广。江口公社三团民校校长赖国进,原为童养媳、文盲,参加夜校学习后,不仅摘除了文盲帽子。而且当上民校义务老师。先后被评为省、地、县农民学习积极分子,并出席了华东地区农民普通话表演大会和全国文教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
   1961年,业余教育专职干部归农业局管理。农村扫盲和业余教育由农村中小学辅导。农民夜校多以青年民兵为骨干,坚持常年学习。1965年,全县有常年民校636班,学员10419人,其中男3993人,女6426人。
   “文化大革命”前期,农民夜校以生产队为单位,改称“毛泽东思想大学校”,以学习“老三篇”、《毛主席语录》和开展大批判为主。文化学习基本停顿;后期改为“政治夜校”,时办时停。
   1979年后,农村扫盲和业余教育有了新的发展。1981年,县成立工农教育委员会,公社成立领导小组,配有扫盲专职干部。并把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移到扫盲和普及小学教育上来。1984年,全县有农民业余学校508所,学员10277人,在全县少、青、壮年文盲、半文盲总数(191594人)中,非文盲占170722人,非盲率达90.2%。其中少年非盲率达97.2%,青年非盲率达94.1%。经赣州行政公署扫盲验收工作组检查验收,“各项指标都达到了上级规定的基本无盲单位标准”,授予赣县“基本无文盲县”的称号。
   1985年4月,先后办起了王母渡、沙地、江口、五云、田村等乡农民教育中心。全县有夜校识字班152班,学员2393人,义务教师104个;业余小学147所。学员3350人,义务教师54人;初中文化补习班7班,学员171人;技术培训班17班,学员273人。
   第二节 干部职工教育 苏区时,县总工会设有文化教育部,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工作。
   建国后,于1951年冬,江口店员手工业联合工会办起了业余学校1所,以识字为主,结合形势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1952年6月,全县有职工业余学校9所,16班,学员324人。县委、县人民政府先集中县直机关干部突击识字,然后参加业余文化班,不断巩固扫盲成果。区、乡、村干部参加当地的民校扫盲班学习的有1471人。
   1953年,江口职工业余学校开设低级班40人,中级班19人,有专职教师1人;蟠龙镇职工业余学校低级班17人,高级班19人。
   1954年,全县有职工业余高小、初中计3班,学员140人。同年,保送到省工农子弟文化班学习的15人。
   1955年,在梅林开办区乡干部文化学习班,第一期有区干部21人,乡干部132人,脱产学习一个月。同时,分期分批抽调干部到省委党校和地委党校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
   1961年,全县职工业余学校发展到16所,学员2241人。
   1976年,全县办有“七·二一”工人大学7所。各厂矿选拔技术骨干脱产或业余学习半年、一年,学习分机电、财会,采矿等专业。结业后择优选任中层干部或技术干部。
   1979年4月,县总工会设立职工业余学校。单科独进,一年结业。
   1980年,全县基层工会办职工业余学校22所,学员1364人。专职教师3人,兼职教师64人,职工业余学校培训技术人员661人。
   1981至1985年,县商业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等共举办职工训练班31期,培训1073人次。
   1985年,全县有职工业余学校12所。参加初中文化补课的职工1782人,其中有1276人取得合格证,合格率为71.6%;参加技术知识补课的1763人,取得合格证的有882人,合格率为64.7%。
   1982年电视大学在县招生。招收文科10人,学制3年,半脱产;理科2人,学制2年,脱产学习。
   1984年4月,在县委党校设立电大教学班,招收党政管理干部专修班1班,40人,其中赣县29人。1985年招生1班,32人,其中赣县25人。同年,成立赣县电大工作站,配备干部1人,在县教育局内办公。
   [=此处为表格(县总工会职工业余学校概况表 表24—8)=] 第七章 师资 第一节 教师构成 小学 民国初期实行聘请制,办国民学校后,则有短期师训班结业分配和学校聘请两种。
   民国24年(1935年),有小学教师806人,师生比例为1∶20。民国25年后,县里成立教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教员的文化业务知识、教学能力、品格修养进行检定登记。师范生只需登记即可。高中或初中毕业需经县教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检定,并报省复审。核定合格者,由县教育科(局)发给合格证,方为合格教员。否则为代用教员。民国36年规定赣州镇6所中心国民学校和43乡的中心国民学校高级班一律任用合格教员。桃江、湖江、潋江等3区的中心国民学校,若情况特殊,其代用教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建国后,城区小学由赣州市接管。1949年秋,除接管录用原有教师外,还吸收了社会人士充任教师。全县小学教职员437人。
   五十年代初,教师资格审定程序:各校造具教师名册,报县文教科审核。由县人民政府统一下聘书。1953年起,实行统一分配的,称公办教师。1956年后,由公社、大队选用的,称民办教师(民办公助)。“文化大革命”中,公办教师大批下放农村劳动,民办教师大量增加,至1972年全县有民办教师1847人,占教师总数的75.76%。1979年由大队推荐,公社考核,报县文教局审查批准,并签发录用证书,逐步稳定了民办教师队伍。1980年起,至1985年全县有191名教龄长、成绩显著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有136名民办教师经考试升中师,毕业后为公办教师。1985年全县小学教职工2424人,其中民办教师1287人,占教职员总数的53%。代课教师588人。
   [=此处为表格(民国33—37年小学教员统计表 表24—9)=] [=此处为表格(1985年小学教师学历情况表 表24—10)=] 中学 民国时期,公立中学教员均由各校长开具选聘人员详细履历,验具学、经历证件,经呈主管教育机关核准,由校长发聘书。聘期初为一年,后继任期为二年。同时,对教员进行总登记和检定。受检者以各科成绩满60分为及格,发给检定合格证书,中学教员检定证有效期为8年。期满后再重新检定。民国34年,全县有中学教员471人。平均每班配教师1.5人,师生比例为1∶28。
   建国初,仅有私立夏府中学教师7人。1951年停办后,在籍教师转到公办学校任教。
   1955年秋,县中有教职员44人,列入国家行政事业编制,此后,中学教师来源,主要靠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县内择优选拔小学教师担任。县教育局建有教师档案,实行统一调配。
   “文化大革命”中,中学盲目发展,教师缺少,从小学教师中选拔中学教师,另从社会招聘代课教员或启用民办教员。1976年始,中学有民办教员。1977年达231人,占中学教职工的22.1%。
   1978年后,逐步整顿中学教师队伍,动员一批教师回到小学任教。国家逐年分配大专生到县各中学任教,民办教师相应减少。1985年,全县中学(包括职业、专业学校)教职工864人,其中专用教师593人,民办教师23人,占教职工的3.9%。
   [=此处为表格(1985年中学专用教师学历统计表 表24—11 注:其中民办教师23人。)=] 第二节 教师培训 民国时期 在普及义务教育中,除实行检定师资外,还抓短期培训教师。民国28至31年,分期分批调训小学在职教师,每批学习时间一个月,计培训2013人次。民国33年,在幼幼中学内开设师资训练班,招收初中毕业生200名,学习半年后,按成绩和志愿充任国民学校校长或教员。
   建国后,教师进修分为三种形式:(一)在职进修。1953年,区里办有小学教师星期日进修学校。1956年,赣州师范在县设函授站。1958年,设立县函授师范学校,每个公社均设函授站,并建立了一整套教师进修制度,“文化大革命”中断。1979年复开中师语文函授。1983年增加高师函授。(二)短期培训。1950至1965年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集中7—15天学习政治、文化业务。1969至1985年,暑假举办各科培训班7期。(三)离职进修。1950年7月抽调40名小学教师到赣州师范轮训半年。1951年又抽调30名小学教师轮训。1952年保送45名小学教师到赣州师范培训2年,30名在初师班学习3年。1957年9月,抽调5名小学行政人员参加省教育行政干部轮训班学习半年。1964年,抽调4名小学教师到省教育学院轮训一年,7名小学校长去赣州师范轮训,8名小学教师去龙南师范轮训。1981至1984年,赣县教育学校先后举办4期以退休教师顶编子女为主要对象的小学教师培训班,计201人。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培训班6期,计315人。1985年,通过中专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在职小学教师47人到县教师进修学校进修二年。修业期满,成绩及格者,发给中师毕业证书。另外还通过国家考试选送了2名教师到省教育学院大专班脱产进修二年。
   第三节 教师待遇 政治地位 尊师重道,是赣县人民的传统美德。民国时对办学有功者即予奖励。民国24年(1935),省教育厅对赣县教育局长谢雄文给予全省通报奖励。民国36年,教育部核定张周疆为优良国民教育教师。民国37年,省教育厅宣布陈方伯、钟德芬、刘一洪为国民学校优良教师。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教师十分尊重,给予“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誉为培育祖国花朵的“辛勤园丁”。
   县历届党代会、人代会和政治协商会都有教师代表参加。参与政事,共商国事。从1956年第五届至1984年第九届党代会,教育战线代表有64名。1952年第五届至1984年第十届人代会教育系统代表有68名。1958年第一届至1984年第六届政治协商会议,教育系统有74名政协委员,并有12名被选为常委。1983年县中教师符树佑还被选为县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文化大革命”中涉及教师的33起冤、假、错案和142名错划右派分子全部平反纠正、恢复名誉,改正106名“中右”分子,并注意了在教师中发展党的组织。到198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有共产党员157人。1981年,对30年以上教龄的小学教师,县人民政府召开大会,颁发了荣誉纪念状。1984年省人民政府颁发了荣誉证。1960至1985年,全县有1名小学教师荣获团中央全国“新长征突击手”、3名荣获优秀班主任和模范教师的光荣称号;有25名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分别评为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三八红旗手”;有78人受到地区表彰。
   经济待遇 民国时期实行薪俸制,公立中学和乡中心国民学校高年级以上教师,由县统一发给。月工资额除津贴稻谷60斤外,发给国币1.6—1.8万元(民国35年)。保国民学校月发稻谷220—240斤。
   建国后,教师成为国家干部,除享受工资福利,公费医疗和离、退休待遇外,其工资1949—1951年,村小教师由当地每月发给稻谷220斤,完小以上由县每月发给大米240斤。1952年改实物制为贷币制,月工资额为20—24元。1953年改为工资分值制,在75~150分之间。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按教龄、工作量和工作能力评定工资。中学行政人员月工资在43—81元之间,教师在47—83元之间,平均工资50元左右。小学月工资在29—55元之间。
   1977年和1979年各按40%的教职工增加了工资,1981年又普遍增加了一级工资。
   1985年实行以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为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加上教龄津贴人均月工资93.76元。
   教师福利:1952年起,教师享受公费医疗,按工资总额提取2.5%为福利费,以解决教职工的生活困难,以后又给予粮差、副食品差价补帖。1984年为小教3级、中教5级以上教师,家属由农村粮转为商品粮。其他如伤亡、病故、离、退休待遇均按国家干部同等对待。
   民办教师待遇:1980年以前为民办公助。民办部分由当地打工分,每年折合人民币120~160元,公助部分由县按人均180元下拨。1981年以后则由县统一收取民办事业费,根据评定等级,按月发放,基本工资每月为43~47元。医疗费平时由乡适当补助,住院的医疗费、工伤事故、死亡埋葬、抚恤费由县酌情补助。
   第八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宋明至清,县有儒学署,设教谕、训导各1名,斋夫、门斗各3人。儒学署掌学庙春秋祭祀,主持童生试,教育所属生员(俗称“秀才”)。学官,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与科举制度同时废。
   光绪三十三年县设劝学所,有总董1人,劝学员若干人,劝导地方士绅捐资办学。
   民国成立后,仍设劝学所。民国6年(1917)11月,成立县学务委员会为全县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县境10个区各设委员1名。民国13年设教育局,局长1人,视学3人。民国24年6月,改教育局为县政府第三科,设督学1—3人。民国27年,改设政治科,各乡设政治干事,管理文教事务。民国29年,改政治科为教育科,各乡设教育干事。民国36年,教育科复称教育局,设局长1人,下设第一、二、三科和督学,各科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人。督学设主任1人,督学若干人。
   建国后,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设教育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员3人。1952年10月,教育科改称文化教育科,各区设文教助理员1人。1956年7月,改文化教育科为文化教育局,以区设辅导区。1964年,全县分10个片设文教辅导区,设主任1人,1966年,辅导区主任改称政治指导员。同年冬,改称教师培训组。1968年7月,在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内设文教卫生组,同年12月改称教育组。1973年3月,教育组改称文化教育局,各公社(镇)培训组改称辅导站。1982年,撤销公社教师辅导站,改由中心小学1名副校长兼管全公社的普及教育和扫盲工作。1984年,文化、教育分开设局,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3人,下设人事秘书、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4股和教育学研究、招生考试、电教仪器等3室以及电大工作站。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27人。分属于行政事业编制。
   第二节 学校管理 科举时代,私塾由设置者聘塾师管理。书院,设山长管理院务,学者名流讲学,知县定期到院讲学或月试。清末,书院改办学堂,师范、中学堂和高等小学堂设堂长,初等小学堂设正式教员或副教员。
   民国时期,学堂改学校,设校长主持校务,成立校务委员会。小学设教导、事务两处,各设主任1人;中学设教导、训导、体育、事务等处,各设主任1人。公立中等学校,由省管理,(抗日战争后,有的公立中学由县管理)公立小学由县、乡两级管理;私立学校成立董事会,管理校产和任免校长,并呈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930年3月至1934年,县、区、乡苏维埃政府均设立教育部和教育委员会,管理列宁小学和农民夜校。
   建国后,1952年,完全小学由县直接管理;初小由区、乡管理。1958年,完中由赣南行政区管理;公办初中、中心小学由县管理,完小、村小由区或公社管理;农业中学、民办中、小学由社、队直接管理。
   1963年,中、小学实行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中学下设教导、总务两处,各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分别管理教学、学生思想和行政事务等工作。小学下设教导主任1人,并指定1名教师兼事务工作。2班以上的村小,设主任教员1人。
   1968年,赣县中学,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由县组织的“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农村中、小学由“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成立“三结合”(贫宣队代表、革命领导干部、革命师生代表)的学校革命委员会。中学教导处为教务组,改总务处为后勤组,增设政工组,以连队建制替代班级建制。
   1978年,“工宣队”“贫宣队”全部撤出,取消学校革命委员会,恢复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5年,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新体制。即各乡(镇)内的中学与中心小学由县教育局直接管理,完小和村小由各乡(镇)管理。
   第三节 人事管理 民国时期,中心国民学校校长由县府委派,保国民学校校长由乡公所推荐人员,呈县府核委。县立中学、师范学校校长,由县府推荐人员,呈省教育厅核准任用。在县的国立、省立、区立学校,分别由中央、省、行政区直接管理。教师均由学校聘请任用。私立中、小学由学校董事会任免校长,由校长聘任教师。
   苏区时期,列宁小学校长,由乡苏维埃政府提名,报区教育部批准,乡苏维埃主席团委任。
   建国初,县立完全小学校长,由县人民政府任命,村小校长主任委教员,由区乡人民政府荐任,县文教科统一调派(包括教师) 1958年,县中校长和专职党支部书记由县提名,呈报地委组织部批准,分别由县人委、县委任命。初中校长由县文教局提名,呈报县人委任命。农业中学和民办中学的人事任免,由公社负责。县卫校、林校的人事任免由各主管局负责。
   1968年,学校革命委员会主任,报上一级革委会批准。公办教师调动及国家预算的教育经费由县革委政治部文教卫生组管理。
   1978年,恢复校长制。完中校长由县报地区批准,由县任命。初中校长、培训组长由县委组织部任命。完小校长由县文教局任命。教职员工的调动,本乡范围的调整,由乡政府讨论决定,报县教育局备案。调出外乡、外县(市)则由县教育局讨论决定。
   第四节 经费管理 科举时代,私塾经费由上学户摊派稻谷,或由宗祠谷款解决。主要用于塾师工资。塾师年俸稻谷一二十石,略高于当地长工的收入。县学、书院等虽为官办,校舍修建,岁科两试捐款,生员的廪米,赴京考试的路费等等全赖学产田租和官绅捐赠及地方征集祭祀解决。清代,县学有学田,年收租谷约118石,主要用于岁科两试捐资,先贤、生员廪米。濂溪书院学田,代有增捐。嘉庆十八年(1813),清查实收租谷845.944石。清末,书院改办学堂,沿用学产田租。光绪廿七年(1901),赣县普通小学堂始收学费,学生年交银5元,用于补助教师工资和购置教学用品。
   民国成立后,学堂改办学校,除沿用学产田租外,另有地方财政补助。民国23年(1934)推行保学制,教育经费分级筹款。民国26年每保以年支204元为标准,由各保就公学款产及乐捐筹集二分之一。由中央和省库补助四分之一;由县按照人民财力分担统筹四分之一。民国30年每保年支为600元,除中央和省库补助300元外,由县筹补150元,保自筹150元。民国34年按初小生1元,高小生2元,中学生4元收学费,年收35268元,占教育经费的8.2%,民国36年县中,简师和中心国民学校高小班经费由县统筹统付外,各初小经费由乡镇统筹,全县教育支出147700960元,占县财政支出的5.99%。民国37年保学经费由乡镇在稻田项下每亩收学谷8市斤,教师工资改为薪谷制,月支薪谷2石(200市斤)。每学期保学办公费3石,全县年支稻谷23640石。
   建国初,沿用薪谷制,从1949年11月份起,完小教师月米240市斤,村小教师月米220市斤,在区乡库谷项下拔给。1950年5月,在全县四个区清理学产田租,计收稻谷4732.26石。
   1952年起,由薪谷制改为工资分制,工资分在85~175分之间。县教育科和各区中心小学设专职会计1人。负责教育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审核,逐步把教育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决算。1952年,全县教育支出40.3万元,占县财政支出的40.83%。
   1956年,全县教职工进行第一次工资改革,中学校长最高月工资80元,主任、教师月工资在42—80元之间,完小校长月工资一般为50元。教导主任一般为45元,教师一般为37元。
   1968年,公办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办,教育经费由公社管理,民办教师工资和校舍修建费均由社队筹集。
   1970年恢复县管经费,全县教育支出80.3万元,占县财政支出的13.92%。其中对民办教师实行“民办公助”,即由生产大队记工评分。县文教局对每个民办教师全年补助156元。1973年,民办教师人均补助180元。
   1979年后,教育经费逐步增加。年平均递增11.7%。
   1985年,全县教育支出408.8万元,占县财政支出的34.07%,比1984年增加9.2%。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离退休金、人民助学金等占教育支出的74.83%;用于公用部分的公务费、修缮费、设备费、业务费等占教育支出的25.17%,从1977到1985年,经过多次工资调整后,公办教师人均月工资由62.4元增加到93.40元。同时,民办教师的补助,提高到人均每月21.8元,加上全县统一筹集民办经费,全部实行按月发工资。月工资分为三等,即一等47元,二等45元,三等43元。
   1985年全县城乡人民集资办学达271923元,献工献料值人民币63041元。城乡人民集资项共修理危房184间,建校舍440间,添置课桌凳2182套。
   [=此处为表格(建国后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24—12)=] 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页=] 注:1949年和1950年实行薪谷制,1968年财政下放,故此三年未统计。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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