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武装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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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6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武装机构
分类号: E158.9
页数: 2
摘要: 清以前,县未设专职军事领导机构,军事工作由知县县令同驻军领导负责。清顺治四年(1647)设南赣总兵官(南赣总镇),辖左、右、中、前、后五营。总镇署和各营所均驻县城,负责赣南各县防务。同治年间,南赣镇辖城守营(原右营改),设都司署于县城,专司县城防务。分防县境的有:中营分防官村汛,江口、信丰、夏湖、储潭、水口、横弦六水塘塘和佛子凹旱塘;左营分防龟角尾,鸥潭二水塘;后营分防良富东、良富西、土墙头、攸镇……
关键词: 地方武装 地方军事

内容

清以前,县未设专职军事领导机构,军事工作由知县县令同驻军领导负责。清顺治四年(1647)设南赣总兵官(南赣总镇),辖左、右、中、前、后五营。总镇署和各营所均驻县城,负责赣南各县防务。同治年间,南赣镇辖城守营(原右营改),设都司署于县城,专司县城防务。分防县境的有:中营分防官村汛,江口、信丰、夏湖、储潭、水口、横弦六水塘塘和佛子凹旱塘;左营分防龟角尾,鸥潭二水塘;后营分防良富东、良富西、土墙头、攸镇、夏浒五水塘和分水凹旱塘,黄金水塘。
  军事科民国25年,县政府内增设军事科。33年撤销,35年复设。主要职责是征集兵员,组织军训,领导县属武装等。
  县国民兵团民国28年(1939)冬,由25年设立的战训总队改称。县长兼团长,31年夏停办,工作转归军事科。32年9月复设。34年9月撤销。工作移交县府第五科(军事科)。主要职责是国民兵的组织、召集、调拨、服役等。
  军事部属县苏维埃政府领导。1930年4月,设立于江口,设正、副部长和文书各1人。部长谢紫枢。主要职责是领导县地方武装,制订训练与作战计划:实施戒严,管理全县的枪支弹药,分配扩大红军任务等。
  县大队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地方武装部队赣县县大队,1949年10月建立。大队长赵青山,后任连登福,政委杨学禄。大队辖12个区中队和几个武装连队。
  民兵支队部1950年建立。支队长郭绍骧。内设军事、政工2股。
  县人民武装部1951年7月撤销县大队和民兵支队部,改称县人民武装部。为军队序列。内设军事、政工2股。1954年9月,退出军队序列,改称兵役局。1960年1月重归军队序列,复原称,设军事、政工2科(1977年5月至1981年7月曾设后勤科)。1985年县人武部辖20个乡和1个镇人武部。
  县兵役局1954年9月,县人武部退出军队序列,改归地方建制,称兵役局。内设组织动员、征集、预备役军官、民兵,预备役军士统计5个科。
  县反空投防暴乱委员会1963年6月建立,领导全县反空投防暴乱工作,下设指挥部。全县划为4个联防区;第一联防区为南片桃江、阳埠、韩坊、大埠、长洛、小坪和横溪劳动大学;第二联防区为东片田村、南塘、吉埠、江口和白石山矿;第三联防区为北片沙地、湖江、五云;第四联防区为中片湖边、蟠龙、沙石、茅店、江西第三、第二糖厂和江西“八·一四”共大。联防区均设指挥所。
  县作战指挥部1976年9月成立。总指挥刘青山,副总指挥刘资善、伍诚芬、朱宝香,指挥部下设前指和基指。前指内设参谋组、政工组、通讯保障组、民运组、后勤组。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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