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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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6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4
摘要: 地方武装
关键词: 地方武装 地方军事

内容

演武场大教场在县城镇南门外,正统十二年重建。正德十二年,增建营房370间。小教场在南隅,久废。
  碉堡民国2——25年修筑赣江边古路碉堡。贡水边磨角碉堡,以及王母渡等重要碉堡。
  飞机场于南外日大教场修建,民国19年5月开工,民国21年8月竣工。民国24年重修。民国25年,因原机场太小,另辟黄金机场。民国33年黄金机场扩建,现为赣州市黄金民航机场。
  人防工事 1971年至1973年,在县驻地梅林镇地下,挖了总长320米,宽、高3米的人防工事,为水泥片石结构。
  训练基地 1984年7月至9月,将江口蚕桑场改建为民兵训练基地,总面积24亩,其中训练场15亩,战术场67亩,步兵射击场75亩,地炮、高射机枪射击场167亩,设有较完备的训练设施。
  第三节要地山洞全县共有大小山洞7个。分布:小坪乡3个(仙人洞、观音岩、仙人岩),梅林镇4个(狮子岩、寨下洞、龙船岩洞、石岩前洞),其中能容纳100人至1000人的4个,100人以下的3个,总共可容3000余人,总容积约12000立方米。有4个山洞战时可屯兵和储藏物资,其余可用于防空。
  矿井县内有大小矿井共72个。分布于8个乡,东南部较集中,其中能容纳100至1000人的67个,1000至1万人的3个,1万人以上的2个。总共可容纳5万余人,总容积10万立方米。
  第三章地方武装第一节武装机构清以前,县未设专职军事领导机构,军事工作由知县县令同驻军领导负责。清顺治四年(1647)设南赣总兵官(南赣总镇),辖左、右、中、前、后五营。总镇署和各营所均驻县城,负责赣南各县防务。同治年间,南赣镇辖城守营(原右营改),设都司署于县城,专司县城防务。分防县境的有:中营分防官村汛,江口、信丰、夏湖、储潭、水口、横弦六水塘塘和佛子凹旱塘;左营分防龟角尾,鸥潭二水塘;后营分防良富东、良富西、土墙头、攸镇、夏浒五水塘和分水凹旱塘,黄金水塘。
  军事科民国25年,县政府内增设军事科。33年撤销,35年复设。主要职责是征集兵员,组织军训,领导县属武装等。
  县国民兵团民国28年(1939)冬,由25年设立的战训总队改称。县长兼团长,31年夏停办,工作转归军事科。32年9月复设。34年9月撤销。工作移交县府第五科(军事科)。主要职责是国民兵的组织、召集、调拨、服役等。
  军事部属县苏维埃政府领导。1930年4月,设立于江口,设正、副部长和文书各1人。部长谢紫枢。主要职责是领导县地方武装,制订训练与作战计划:实施戒严,管理全县的枪支弹药,分配扩大红军任务等。
  县大队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地方武装部队赣县县大队,1949年10月建立。大队长赵青山,后任连登福,政委杨学禄。大队辖12个区中队和几个武装连队。
  民兵支队部1950年建立。支队长郭绍骧。内设军事、政工2股。
  县人民武装部1951年7月撤销县大队和民兵支队部,改称县人民武装部。为军队序列。内设军事、政工2股。1954年9月,退出军队序列,改称兵役局。1960年1月重归军队序列,复原称,设军事、政工2科(1977年5月至1981年7月曾设后勤科)。1985年县人武部辖20个乡和1个镇人武部。
  县兵役局1954年9月,县人武部退出军队序列,改归地方建制,称兵役局。内设组织动员、征集、预备役军官、民兵,预备役军士统计5个科。
  县反空投防暴乱委员会1963年6月建立,领导全县反空投防暴乱工作,下设指挥部。全县划为4个联防区;第一联防区为南片桃江、阳埠、韩坊、大埠、长洛、小坪和横溪劳动大学;第二联防区为东片田村、南塘、吉埠、江口和白石山矿;第三联防区为北片沙地、湖江、五云;第四联防区为中片湖边、蟠龙、沙石、茅店、江西第三、第二糖厂和江西“八·一四”共大。联防区均设指挥所。
  县作战指挥部1976年9月成立。总指挥刘青山,副总指挥刘资善、伍诚芬、朱宝香,指挥部下设前指和基指。前指内设参谋组、政工组、通讯保障组、民运组、后勤组。
  [=此处为表格(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部长政委任期表表23—3)=]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武装力量城守营清同治年间,南赣总镇辖城守营驻县城(今赣州市)南大街灵通庙。专司县城防务。设都司1名,把总1名,马战兵24名,步战兵1名,守兵160名、官座马6匹,兵战马24匹。
  塘汛南赣总镇中营分防:官村汛,把总1名,外委1名,兵丁36名,江口、信丰江口、下湖三水塘,把总1名,兵丁20名。储潭、水口、横弦三水塘和佛子凹塘,把总1名,外委1名,兵丁36名。左营分防龟角尾、鸥潭2水塘,兵丁17名。后营分防:下寒滩水塘及信丰乌漾滩铁石口二水塘,防兵共20名。良富东、良富西、土墙头、攸镇、夏浒5水塘和分水凹旱塘,把总1名,外委1名,马步战守兵46名。黄金及南康张边2水塘共把总1名,兵丁10名。
  靖卫总团民国16年(1927),国民党县政府为反共活动而组建。由县长直接指挥。团总张俊宰。越年停办。各区有区靖卫团。
  七坊靖卫团民国17年秋,稠村、桂江、黄岗、三溪、古茂、上埠、里源7个村的地主豪绅联合组建的地方武装。团总刘声偕,副团总黄芳春。下辖3个中队,4个分队。每个分队三四十人不等。民国20年8月,被红军歼灭。
  五坊靖卫团毗连“七坊”之社富墟,下鹭溪、东潮(东韶)、黄溪、东口(现俱属兴国县)联合组成。辖一个中队,中队长刘长儒,与七坊靖卫团同时被红军歼灭。
  潋西守望队民国19年6月,潋江(平江)西部各村之土豪谢成等集资购枪组成,队长钟毅三。被红军击溃。
  江口靖卫团民国19年春组织。毕复元、刘述生分任正、副区团长。同年被红军击溃。
  八、十两区游击队民国18年5月,潋江区9个乡的地主豪绅组织,钟毅三、程炽先后任队长。被红军击溃后逃入县城。于民国20年6月解散。
  保安团民国27年组建,始称游击队,不久改编为保安第二十、二十一两个团,驻赣县、南康等处。
  县保警大队民国33年7月成立,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县长兼任大队长。大队部始辖3个步兵中队和1个重机枪中队,分驻湖江、潋江、县城等处。共有官30名,兵400名。另有后备队,官0名,兵88名。经5次改编后,辖3个中队。官52名,兵413名。
  暴动队是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自卫组织。1929年初,大埠、田村、涧田、塘坑口、白鹭、清溪、社大、江口、茅店等地先后成立了暴动队,队员不脱产,除有几支土枪外,只有大刀、梭标。田村暴动队分9个小组,队长刘德全。
  县游击队由共产党领导,1929年6月成立于田村,队员40余人,队长刘崇沛。10月编入兴万赣游击队。
  兴万赣游击队 1929年10月,由涧田、塘坑口、田村、富竹44支中共地方武装合并编成。队长刘逵。辖3个班,共40余人,20多支枪。1930年3月扩充为2个大队,共100余人,30多支枪。
  28纵队 1930年3月,中共赣县县委领导,由兴万赣游击队扩编组建,同年夏,编入红22军,是地方红军部队,归县军事部领导,共200余人,130多支枪。纵队长谢紫枢,政委罗贵波。
  县独立团 (308团)1930年9月,由县游击队和兴国游击队合编成立,归县军事部领导。共200多人,110多支枪,后编入红军35军。团长邓茂生、政委谢玉焜。
  县政治保卫队 1930年9月,308团编入红军后,县成立政治保卫队,队长曾方兰,共100多人,40多支枪。各区成立了警卫连。
  县红色警卫营 1930年12月,政治保卫队并建。营长钟大遵、政委冯荣生,共200多人,100多支枪。1931年2月改称警卫营。5月改建为南路独立二团,开赴前线,以后县重建了警卫连。
  南路独立二团 1931年5月组建。团长黄荣辉、政委冯荣生。
  关税处游击队1931年7、8月间,良口、茅店关税处游击队成立。队长钟义生。共130多人,80多支枪。
  县独立团 1932年8月,警卫连扩编重组独立团。团长黄声赞,政委黎喜才。共300多人,300多支枪,后编入独立第六师开赴前线。1932年冬,成立独立二团,团长刘让东,共700多人。
  模范师 1932年冬组建。1933年5月全师报名当红军。领导人不详。
  中路支队 1933年2月,各区模范营于田村合编为中路支队。队长谢普庆,政委谢惠光,共200多人。
  县挺进队 1933年6月,从区模范营中挑选优秀战士组建,归县军事部领导,下辖2个大队;龙村大队队长黄申贤、政委刘逊志。共100人,50多支枪。茅店大队领导人和兵力不详。
  县独立营 1933年12月,由江口、茅店、石芫和储潭游击队合编组成,营长刘学连。下辖3个连,共300多人。
  红色独立十三团 1934年9月,由赣县独立营、杨殷独立营、关税处机枪连及部分地方武装合编而成。下辖2个营,1个机枪连。团长陈亦发,政委王××。继任的有魏子根、彭爱苏、罗孟文。有轻重机枪32挺,手枪10余支,步枪×××支。
  县游击大队 1934年12月,红军北上后,县成立了游击大队。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共98人。
  县公安队 1952年5月撤销县大队、区中队武装建制,建立中国人民公安部队赣县公安队。12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赣县公安队。1955年8月改称人民武装警察江西省赣县公安局民警中队。1963年2月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县民警中队。
  县中队 1966年8月,县人武部接管公安警察中队,归人民解放军建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赣县中队。设队长、政治指导员、司务长各1人,共23人,1975年12月,划归公安建制,称县公安局武装警察中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赣县中队 1983年3月,以县公安局武警中队为基础组建。
  中国人民警察部队赣县消防中队1983年3月正式成立,列入武警部队序列。
  第四章民兵第一节组织民兵,宋代称乡兵。明代,分机兵、弓兵,县机兵220名,弓兵50名。清代称团练,清光绪年间,城内及各乡均办团练,城内分民团和商团两种。民团隶保甲局,商团隶商会,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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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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