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员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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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员编制
分类号: F241.3
页数: 4
摘要: 清末,本县设知县、县丞、典史、教谕、训导等官员。长兴、桂源、大湖设立了巡检司。知县属员92名,县丞属员6名,典史属员6名,儒学属员6名。巡检司属员13名。
关键词: 用工制度 择优录用

内容

清末,本县设知县、县丞、典史、教谕、训导等官员。长兴、桂源、大湖设立了巡检司。知县属员92名,县丞属员6名,典史属员6名,儒学属员6名。巡检司属员13名。
  民国初,知事公署设知事1人。下设2科掌民政、教育和财政建设。每科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人;警察所所长由知县兼任,设警佐2人,巡官、巡警若干人;劝学所设学务总董1人,劝学员若干人。
  民国38年(1949),县政府设县长1人,下设8个科室:秘书室,设秘书主任1人、秘书1人、秘书助理5人、科员7人、特种科员1人、视导1人、事务员9人、雇员16人;第一科(民政科),设科长1人、户籍股长1人、户籍士2人、指导员7人、科员8人、事务员4人;第二科(财政科),设科长1人、科员4人、事务员4人、地政股长1人、地政技士1人、地政科员2人、公粮股长1人、公粮股员3人、公粮股会计员1人;第三科(教育科),设科长1人、督学7人、科员2人、事务员1人;第四科(建设科),设科长1人、技士6人、技佐4人、科员2人、事务员3人、合作指导员1人;人事室,设主任1人、任核股长1人、查登股长1人、科员1人、统计1人、助理统计2人、事务员1人;会计室,设主任1人、会计视导1人、总核股长1人、帐务股长1人、会计指导员1人、事务员6人、雇员1人;军政室,设军法承审员2人、科员1人、事务员1人。各乡镇设正副乡(镇)长、下设民政干事、警卫干事、户籍干事、经济干事、文化干事、书记、乡丁等人员。全县设43个乡(镇),乡镇编制516人。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设书记、县长。下设部、委、办、局。部设部长和秘书。委员会设书记或主任及秘书,办公室设主任和秘书,局设局长;县人大常委会设主任,下设办公室和科。办公室设主任,科设科长;县政协设主席,下设秘书长、组长;县总工会设主席;县共青团委员会设书记;县妇女联合会设主任;区、乡(镇)设书记、区乡(镇)长,下设组织、宣传、武装、民政、农林、文教、财粮等干事,各级设正、副职,各部门设干事若干人,(附1951、1960年、1985年县级机关编制情况表)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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