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就业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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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就业安置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摘要: 建国前,赣县无安置就业机构。无业者自谋职业。劳力多务农,少数从事陶瓷、砖瓦、造纸、泥、木、篾、铁、理发、缝纫、作坊等手工业。知识分子毕业即为失业,少数人也只能谋个教书或行医之类的自由职业。富家子弟多数从政为官或为业主。经商和做工者,多集中于县城及圩镇。据民国《赣县新志稿》载:1945年全县有钨、锡、铜等矿7处,工人827人;有工厂54家,雇用职员967人,工人3017人;有商业行业42种,2425……
关键词: 劳动就业 职业选择

内容

建国前,赣县无安置就业机构。无业者自谋职业。劳力多务农,少数从事陶瓷、砖瓦、造纸、泥、木、篾、铁、理发、缝纫、作坊等手工业。知识分子毕业即为失业,少数人也只能谋个教书或行医之类的自由职业。富家子弟多数从政为官或为业主。经商和做工者,多集中于县城及圩镇。据民国《赣县新志稿》载:1945年全县有钨、锡、铜等矿7处,工人827人;有工厂54家,雇用职员967人,工人3017人;有商业行业42种,2425个店铺,雇员2114人,这些工人和雇员,多属农村破产农民。因生活所迫,流入县城、圩镇,受雇于店东和业主。受雇者无职业保障,随时有被解雇之威胁。若被解雇,甚难再谋职业,往往因生活所迫而寻短见。民国31年(1942)。县城陈锦兴银楼被4名歹徒诈骗了一对金手镯,老板娘硬说是雇员张明生(茅店乡人)私通外贼所谋,将张解雇,并逼其赔偿,张走投无路,自洒镪水身亡。
  建国初,百业待举,人民政府除留用旧职员外,还大量录用闲散知识分子。1953年,国家在建立和发展国营工商企业的同时,鼓励和扶助发展私营工商业,并组织各种手工业扩大生产。此时,农村通过土地改革,农民分得了土地,生活有了基本保障。由于国家建设所需,一部分农村劳力被招到厂矿企业或其他行业。1958年全县全民所有制职工由1950年的764人增加到4641人。
  六十年代初,城镇服务行业、公共福利事业和社队企业不断发展,就业门路不断扩大。县劳动部门有计划地安排城镇待业知识青年和社会闲散人员就业。
  1968年至1979年,知识青年下放农村作就业安置。全县共安置来自上海、南昌、赣州等城市的4423名知识青年(其中上海知青433人)。安置形式有集体定点和分散插队落户等。
  为安置好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计下拨建房经费313537元,木材1220立方米,新建和修建住房18279平方米,每人一次性补助480元。
  通过参军、升学、招工、补员等渠道,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逐步进行了就业安排。至1980年底,安排了1822名下放知识青年,并给1972年以前下放的269名城镇知识青年恢复城镇商品粮户口。
  [=此处为表格(1968——1979年城市知识青年下放赣县农村人数统计表表22—1)=] 1979年后,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很快,就业路子越来越宽。1981年7月成立“赣县劳动服务公司”,指导基层安排待业人员就业。在“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指导下,实行“条块结合,系统包干,单位为主,自行消化”的安置工作责任制。采取国营、大集体、小集体、个体一齐上的办法安置待业人员就业。1981年至1985年全县安置待业青年3630人。其中安置到全民单位441人,县属大集体单位545人,各种类型小集体单位894人,临时工206人,从事个体经营1544人。县水电局劳动服务公司自筹资金办起6个生产基地,安排了31个待业人员就业。仅1985年该公司的工、商产品收入达10万余元,获利润15300元,上缴国家税金4000余元,取得了安置工作和经济效益两个优胜。被评为县劳动就业安置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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