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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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20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交通安全管理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2
摘要: 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1971年后,以县交通监理站为主,公安局治安科专管人员协助。一般交通事故由监理站处理。重大事故则由公安局会同监理站勘查现场,调查,依法处理。
关键词: 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管理

内容

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1971年后,以县交通监理站为主,公安局治安科专管人员协助。一般交通事故由监理站处理。重大事故则由公安局会同监理站勘查现场,调查,依法处理。
  监理和治安部门每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一次年审,审验合格方可行驶和驾驶,还经常进行路检。进行安全教育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江河航运安全则由县航运站协助赣州地区航舶监理所办理。
  渡口安全管理县公安局协助交通局、监理站在县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每年对乡村泫口进行1—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为保证渡口安全,经常对渡口和过渡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在渡口设立永久标牌。宣传《渡口管理办法》,每条船张挂《渡口守则》。发现超载、违章运渡及时处理。1977年9月起,由县交通运输管理站分管渡口。
  自行车管理 1956年自行车管理由税务所移交公安局。1957年复归税务局。1977年随着自行车社会拥有量增加,为防范盗窃,减少交通事故。再次将自行车管理移交公安局。自行车管理制度蝇:新购车凭发票和单位证明,于一个月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入户,钢印编号,领取执照、牌照。旧车每4年更换一次牌照,每年一次年审。转卖自行车要持原车执照。牌照办理过户手续。1984年县局发布《关于加强自车管理的通告》,同时对全县原有自行车换发牌照,对新购自行车打钢印、发牌照,共发放牌照17720件。
  [=此处为表格(1968—1985年交通事故统计表表20—14)=]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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