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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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9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摘要: 监所检察是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合法,对监狱、看守所和劳动改造机构的活动实行监督,以保证法律政策的正确实施。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检察院组织

内容

监所检察是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合法,对监狱、看守所和劳动改造机构的活动实行监督,以保证法律政策的正确实施。
  1955—1966年,主要是检察看守所对未决的关押是否超过时限,狱政管理制度是否超过时限,狱政策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看守人员有无违法行为等。
  1978年检察院重建后,根据监的检察任务,既抓检察监督,又主动配合、协助看守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持文明管教,看守所连续7年元事故,被评为省、地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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