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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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9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摘要: 刑事检察是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隶捕起诉;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和对公安侦查、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检察院组织

内容

刑事检察是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隶捕起诉;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和对公安侦查、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1957年受理案件45件。其中批捕方面:批准逮捕人犯占受理数的52.39%,不批准逮捕的占30.95%,退回补充侦查的占16.66%。起诉方面:起诉人数占受理数的80.77%,不起诉的占19.23%。
  1961年受理案件76件。其中批捕方面:批准逮捕人犯占受理数的90.32%。不批准逮捕的占8.0%。退回补充侦量的占1.62%。提起公诉的案件占受理数的22.3%。1985年受理批捕安件51件。其中批准录捕的占受理数的72.09%,不批准录捕的占6.9%,退回补充侦查的占20.93%受理起诉案件50件。其中提起公诉占受理数的88%。
  免于起数占4%,不起诉的占1.33%,退回补充侦查的占66.7%。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占肥理数的100%。
  案例盗窃案1983年9月8日。县公安局根据掌握的李国熙盗窃团伙犯罪事实,提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国熙及其团伙成员卢致权、卢××、谭××、卢××、卢××、卢××、罗××等8人,以追窃其刑事责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此案后,认为卢××、卢××卢××、卢××、江××、周××等6人也参与了该团伙的犯罪活动,必须同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批准逮捕上述14名被告人。此案最终结案,14名被告人均作了有罪判决。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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