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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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署
分类号: D921.12
页数: 1
摘要: 县署是县最高行政机关。自建县以来,名称历代略有不同,但职权相同。主管长官,汉魏称县侯,唐宋称县令,元称县尹,明清称知县。自唐以来县署机构设置大致相同,知县总揽全县政事。县丞为知县之佐官,掌内务文书、粮马赋税等事。县尉(明始用典史)掌治安、缉捕。监狱等职。教谕、训导掌教育、科举。清同治年间,县署(正衙)设知县1人,各种衙役数十人。县署内设户、官、礼、兵、刑、工、税契、银粮等科,聘请师爷(幕友)担任。
关键词: 地方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内容

县署是县最高行政机关。自建县以来,名称历代略有不同,但职权相同。主管长官,汉魏称县侯,唐宋称县令,元称县尹,明清称知县。自唐以来县署机构设置大致相同,知县总揽全县政事。县丞为知县之佐官,掌内务文书、粮马赋税等事。县尉(明始用典史)掌治安、缉捕。监狱等职。教谕、训导掌教育、科举。清同治年间,县署(正衙)设知县1人,各种衙役数十人。县署内设户、官、礼、兵、刑、工、税契、银粮等科,聘请师爷(幕友)担任。县丞署设县县丞1人,衙役数人。典史署设典史1人,衙役数人,教谕署。训导署设教谕、训导各1人,杂役数人。长兴司,桂源司、大湖司3个巡检署,各设巡检1人,皂隶、弓兵若干人。清末县署驻县岗坡(今赣州市中共赣州地委机关驻地)。县下辖乡。乡下辖图。乡有乡董。图有图董,总管一乡一图行政、田赋等事。乡董、图董均由豪绅族长担任,不入政府官制。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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