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7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034.3
页数: 5
摘要: 县人民代表大会为县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关键词: 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县人民代表大会为县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自1954年6月至1985年底,共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10届24次会议地点首届至七届会议均在县驻地赣州市,自八届一次会议起在县新驻地梅林镇。
  首届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县人民委员会既是县人民政府、又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八届以前不设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代行职权。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作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九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级人民代表。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会)简介: 首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54年6月25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230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1953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化;宣传学习《宪法草案》;选举政府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出席省人大代表。选举结果:县长李振武、副县长钟伦信、吴渊龙、谢学连、宋敬清、吕继鸾,委员人数不详。出席省人大代表刘瑞森、蒋令清、王万湘、方德鑫、符式挂。
  首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54年11月下旬召开。出席代表218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政府1954年工作报告和1955年生产计划。
  首届第三次人大会于1955年2月28日至3月4日召开。出席代表212人。主要议程:贯彻省首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制订1955年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结果:县长钟伦信,副县长吴渊龙、谢学连。
  首届第四次人大会于1955年10月12日至15日召开。出席代表172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上半年工作报告,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完成农业税任务;贯彻兵役法;通过农田水利规划。
  首届第五次人大会于1956年6月15日到18日召开。出席代表168人,列席21人。主要议程:贯彻省首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县人委1955年工作报告;补选人委会委员4人。
  第二届第一次人大会议1956年12月21日至23日召开。出席代表251人,列席23人。主要议程:贯彻省乎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县人委两年来工作报告,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1957—1959年老革命根据地建设规划;选举第二届人大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选举结果:人委会委员25人,县长吴渊龙,副县长谢学连、胡庭清、宋敬清、吕继鸾,法院院长邱承泉。会议通过4项决议:1.关于贯彻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决议;2.关于赣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两拥来工作报告的决议;3.关于赣县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4.关于赣县1957—1959年老革命根据地工作规划的决议。
  第二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57年5月23日至27日召开。出席代表226人,列席33人。主要议程:听取《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贯彻省首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增选县人民委员会2人。会议通过6项决议:1.关于贯彻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决议;2.关于赣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3.关于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的决议;4.关于赣县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5.关于赣县人民法院1956年工作报告的决议;6.关于号召全县人民广泛深入地学习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所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报告的决议。
  第二届第三次人大会于1957年12月8日至9日召开。出席代表235人,列席28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赣县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和《告全县人民书》,号召全县人民继续发扬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精神,掀起社会主义生产新高潮。会议通过了2项决议:1.关于赣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1956—1967年赣县农业发展纳要(修正草案)的决议。
  第三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58年4月2日至4日召开。出席代表242人,列席10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两年来工作报告,1958—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规划(草案)、法院4年来工作报告,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选举第三届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出席省二届人大会议代表。选举结果:人委会委员24人;县长吴渊龙,副县长谢学连、胡庭清、宋敬清、吕继鸾,法院院长桃同仁;出席省第二届人在代表刘瑞森、吴渊龙、罗孟文、张欣清、杨体鹏、蒋令清。
  第三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58年12月13日召开。出席代表193人,列席16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人委会1958年报告、法院一年来工作报告、除害灭病工作报告。会议对各项议程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届第三次人大会于1959年8月26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208人,列席130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人委会1959年工作报告。县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公报决议。会议通过了4项决议:1.关于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公报的决议;2.关于赣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3.关于赣县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决议;4.关于赣县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第三届第四次人大会于1960年6月12日到15日召开。出席代表156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1959年工作报告。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公社民主办社25条和告全县钢铁战士书。增选人委会副县长,补选法院院长。选举结果:副县长单淑贞、叶光裕、王兴偕,法院院长游仁煊。
  第四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61年2月1日至5日召开。出席代表303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工作报告、县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县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选举第四届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选举结果:县长吴渊龙、副县长谢学连、宋敬清、吕继鸾、叶光裕、王兴偕。
  第四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62年12月10日至14日召开。出席代表211人,列席87人。主要议程:贯彻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县人委会两年来工作报告。县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授权县人委审查1961—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调整;补选县长,增选副县长和委员。选举结果:县长宋学富、副县长谢鹏芳、委员1人。
  第五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63年7月2日至4日召开。出席代表260人,列席81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五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报告。县人委会工作报告、县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选举第五届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出席省第三届人大代表。选举结果:人委会委员29人,县长宋学富,副县长胡庭清、宋敬清、叶光裕,法院院长游仁煊,出席省三届人大代表刘瑞森、宋学富、罗孟文、许明撕、钟新人、杨体鹏、蒋令清。
  第五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64年7月4日至7日召开。出席代表258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工作报告,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县1963上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增选副县长丁文全。
  第六届人大会于1965年12月14日至17日召开。出席代表346人,列席61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人委会工作报告,县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县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选举第立届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选举结果:人委会委员29人,县长宋学富,副县长胡庭清、丁文全、宋敬清、叶光裕,法院院长游仁煊。会议通过了4项决议:1、关于赣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赣县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的决议;3、关于赣县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4、关于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七届人大会(即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于1968年4月3日在赣州市体育场,与赣州市革命委员会合并召开。发布了县革委会第一号通告。革命委员会由85名5委会组成,常委15人,主任杰平,副主任阎永和、宋学富、谢永祥、曾来发、童为义。
  第八届人大会于1978年1月15日至17日召开。出席代表551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革委会工作报告;选举第八届革命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选举结果:主任伍诚芬,副主任肖承兰、钟先英、曾昭庆、谢玉英、罗文林。
  第九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80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召开。出席代表245人。列席的有第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的委员和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革委会工作报告。县1979—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1978—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1981年财政概算,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委员19人,主任钟伦信,副主任刘伦福、何光忠、县长胡庭清,副县长曾昭庆、石大金、黄诗尧、傅琪,法院院长王中,检察院检察长罗星明。会议通过了3项决议:1.关于赣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赣县1978—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1978—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草案和1981年财政概算的决议;3.关于赣县人民法院和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九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82年3月2日至4日召开。出席代表241人,列席的有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的委员和县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各项议程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九届第三次人大会于1983年3月26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239人,列席的有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的委员和县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出席省六届人大代表10人:胡庭清、谭章梁、户发联、邓惕坤、邱长旗、李高峰、徐长福、刘玉瑞、叶林、倪献策。会议通过了5项决议:1.关于赣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赣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3.关于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4.关于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5.关于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84年7月4日至7日召开。出席代表246人,列席的有六届政协一次委员和县政府各委、办、局的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选举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主任、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委员19人,主任龚良海,副主任石大金、刘伦福、何光忠、曾昭庆、谢庆兰、谢亦清,县长胡庭清、副县长龙万川、黄诗尧、罗文林、傅琪,法院院长刘学逑,检察院检察长章礼让。
  第十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85年3月18日至20日召开。出席代表246人,列席的有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的委员和县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198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