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权力机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6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权力机关
分类号: D034.3
页数: 8
摘要: 土地革命时期,工农兵代表大会是苏区工农兵民主政权的权力机构。县召开过3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
关键词: 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体制

内容

土地革命时期,工农兵代表大会是苏区工农兵民主政权的权力机构。县召开过3次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
  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1930年5月,在江口牛栏岗召开。出席代表100多人。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国际国内形势和工任务;选举县苏维埃政府组成人员。彭绍先任主席。
  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于1932年9月,在田村墟万一祠召开。出席代表150多人。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政治报告;作出推行公债、发展国民经济、扩大合作社股金、贯彻全国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扩大红军、扩大优待红军家属等决议;选举县苏维埃执行委员48人,主席团常委11人。主席钟声湖。
  第三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于1933年10月,在田村墟上祠堂召开。出席代表200多人。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审议政治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坚决响应中央扩大红军100万的号召、发动群众献铁制武器、赤化白区扩大苏区等决议;选举黄礼恩为政府度席、谢学进为副主席、谢学连等8人为出席省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黄礼恩为出席全国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代行国家权力机构职能。代表由工农商学兵各界人民群众推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共同商议决定全县大事。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自1949年11月28—1953年12月3日,共举行了5届14次。地点均在县驻地赣州市。第三届第二次会议,始设常务委员会,常委会是县政权的最高组织形式,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及委员若干人组成。第四届二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产生了政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商议和决定全县重大事项,日常工作由政府办理。
  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简称人代会)简介: 首届人代会议于1949年11月28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222人。主要议程:讨论秋季征粮工作,划分阶级成份、清查黑田、减租减息、反霸斗争;宣传贯彻政府各项政策。
  第二届第一次人代会议于1950年3月1日至3日召开。出席代表600人。主要议程:通过生产计划,打消依赖思想,努力发展生产,继续宣传贯彻政府各项政策。
  第二届第二次人代会议于1950年9月11日至14日召开。出席代表303人。主要议程:贯彻农业税政策,布置征粮任务;制订模范区、乡干部评奖办法;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掀起生产竞赛高潮。
  第二届第二次人代会议于1950年12月1日至3日召开。出席代表288人。主要议程:总结征粮工作,动员土地改革,总结经验奖励模范。会议决定:南塘、龙口、江口、茅店、水西5个区为第一期土地改革地区;成立县农民协地、县土地改革委员会。
  第三届第一次人代会议于1951年4月21日至24日召开,出席代表248人。主要议程: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教育运动;贯彻大生产十大政策。
  第三届第二次人代会议于1951年9月22日至24日召开,出席代表304人。主要议程:讨论贯彻县政府各项政策法令;选举产生人代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常委30人,主席程远大,副主席李继良、李世祥。
  第三届第三次人代会议于1951年12月20日至25日召开,出席代表367人。主要议程:讨论深入开展土改运动;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准备工作;通过1952年施政方针和任务。
  第四届第一次人代会议(缺资料)。
  第五届和第一次人代会议于1952年10月21日召开,出席代表292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政府3年工作报告、土改复查和下半年工作任务;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事项;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政府委员,成立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和人民监察委员会,改选人代会常务委员会。选举结果:政府委员会委员37人,县长程远大、副县长赵双惠、张玉生、谢学连。人代会常委会委员32人。主席程远大,副主席刘友沣、谢作玲、宋敬清。会议还通过了7项决议:1.关于赣县人民政府三年来施政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2.关于今后半年工作的决议;3.关于土改复查工作报告的决议;4.关于全县查田定产方案报告的决议;5.关于秋季征粮工作报告的决议;6.关于县人民政府组织条例的决议;7.关于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组织通则的决议。
  第五届第二次人代会议于1953年1月19日至23日召开。出席代表345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代会常委会1952年工作报告、县法院关贯彻《婚姻法》的报告、财委关于县财政经济概算的报告。还通过5项决议:1.关于搞好冬耕灭虫。兴修水利。积肥造肥,抓好今冬明春工作的决议;2.关于继续完成我县94个乡的土改复查的决议;3.关于继续深入进行抗美援朝的思想教育工作决议;4.关于深入宣传贯彻《婚姻法》的决议;5.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
  第五届第三次人代会议于1953年3月8日至10日召开,出席代表347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政府施政工作报告;继续贯彻婚姻法;加强老根据地建设;结束土改搞好春耕;开展生产红旗竞赛运动;开展普选工作,建设健全代表联系制度。
  第五届第四次人代会议于1953年12月1日至3日召开,出席代表345人。主要议程: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任务;粮食计划收购和供应;发展和巩固互助合作化运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冬季生产。
  第三节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为县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自1954年6月至1985年底,共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10届24次会议地点首届至七届会议均在县驻地赣州市,自八届一次会议起在县新驻地梅林镇。
  首届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县人民委员会既是县人民政府、又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八届以前不设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代行职权。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作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九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级人民代表。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会)简介: 首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54年6月25日至30日召开。出席代表230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1953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化;宣传学习《宪法草案》;选举政府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出席省人大代表。选举结果:县长李振武、副县长钟伦信、吴渊龙、谢学连、宋敬清、吕继鸾,委员人数不详。出席省人大代表刘瑞森、蒋令清、王万湘、方德鑫、符式挂。
  首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54年11月下旬召开。出席代表218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政府1954年工作报告和1955年生产计划。
  首届第三次人大会于1955年2月28日至3月4日召开。出席代表212人。主要议程:贯彻省首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制订1955年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选举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结果:县长钟伦信,副县长吴渊龙、谢学连。
  首届第四次人大会于1955年10月12日至15日召开。出席代表172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上半年工作报告,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完成农业税任务;贯彻兵役法;通过农田水利规划。
  首届第五次人大会于1956年6月15日到18日召开。出席代表168人,列席21人。主要议程:贯彻省首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县人委1955年工作报告;补选人委会委员4人。
  第二届第一次人大会议1956年12月21日至23日召开。出席代表251人,列席23人。主要议程:贯彻省乎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县人委两年来工作报告,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1957—1959年老革命根据地建设规划;选举第二届人大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选举结果:人委会委员25人,县长吴渊龙,副县长谢学连、胡庭清、宋敬清、吕继鸾,法院院长邱承泉。会议通过4项决议:1.关于贯彻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决议;2.关于赣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两拥来工作报告的决议;3.关于赣县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4.关于赣县1957—1959年老革命根据地工作规划的决议。
  第二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57年5月23日至27日召开。出席代表226人,列席33人。主要议程:听取《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贯彻省首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增选县人民委员会2人。会议通过6项决议:1.关于贯彻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决议;2.关于赣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3.关于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的决议;4.关于赣县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5.关于赣县人民法院1956年工作报告的决议;6.关于号召全县人民广泛深入地学习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所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报告的决议。
  第二届第三次人大会于1957年12月8日至9日召开。出席代表235人,列席28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赣县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和《告全县人民书》,号召全县人民继续发扬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精神,掀起社会主义生产新高潮。会议通过了2项决议:1.关于赣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1956—1967年赣县农业发展纳要(修正草案)的决议。
  第三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58年4月2日至4日召开。出席代表242人,列席10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两年来工作报告,1958—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规划(草案)、法院4年来工作报告,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选举第三届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出席省二届人大会议代表。选举结果:人委会委员24人;县长吴渊龙,副县长谢学连、胡庭清、宋敬清、吕继鸾,法院院长桃同仁;出席省第二届人在代表刘瑞森、吴渊龙、罗孟文、张欣清、杨体鹏、蒋令清。
  第三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58年12月13日召开。出席代表193人,列席16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人委会1958年报告、法院一年来工作报告、除害灭病工作报告。会议对各项议程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届第三次人大会于1959年8月26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208人,列席130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人委会1959年工作报告。县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公报决议。会议通过了4项决议:1.关于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公报的决议;2.关于赣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3.关于赣县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决议;4.关于赣县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第三届第四次人大会于1960年6月12日到15日召开。出席代表156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1959年工作报告。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公社民主办社25条和告全县钢铁战士书。增选人委会副县长,补选法院院长。选举结果:副县长单淑贞、叶光裕、王兴偕,法院院长游仁煊。
  第四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61年2月1日至5日召开。出席代表303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工作报告、县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县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选举第四届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选举结果:县长吴渊龙、副县长谢学连、宋敬清、吕继鸾、叶光裕、王兴偕。
  第四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62年12月10日至14日召开。出席代表211人,列席87人。主要议程:贯彻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县人委会两年来工作报告。县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授权县人委审查1961—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调整;补选县长,增选副县长和委员。选举结果:县长宋学富、副县长谢鹏芳、委员1人。
  第五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63年7月2日至4日召开。出席代表260人,列席81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五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报告。县人委会工作报告、县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选举第五届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出席省第三届人大代表。选举结果:人委会委员29人,县长宋学富,副县长胡庭清、宋敬清、叶光裕,法院院长游仁煊,出席省三届人大代表刘瑞森、宋学富、罗孟文、许明撕、钟新人、杨体鹏、蒋令清。
  第五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64年7月4日至7日召开。出席代表258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人委会工作报告,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县1963上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增选副县长丁文全。
  第六届人大会于1965年12月14日至17日召开。出席代表346人,列席61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人委会工作报告,县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县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县法院工作报告;选举第立届人委会委员、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选举结果:人委会委员29人,县长宋学富,副县长胡庭清、丁文全、宋敬清、叶光裕,法院院长游仁煊。会议通过了4项决议:1、关于赣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赣县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报告的决议;3、关于赣县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4、关于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七届人大会(即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于1968年4月3日在赣州市体育场,与赣州市革命委员会合并召开。发布了县革委会第一号通告。革命委员会由85名5委会组成,常委15人,主任杰平,副主任阎永和、宋学富、谢永祥、曾来发、童为义。
  第八届人大会于1978年1月15日至17日召开。出席代表551人。主要议程:审议通过县革委会工作报告;选举第八届革命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选举结果:主任伍诚芬,副主任肖承兰、钟先英、曾昭庆、谢玉英、罗文林。
  第九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80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召开。出席代表245人。列席的有第五届政协一次会议的委员和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革委会工作报告。县1979—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1978—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1981年财政概算,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委员19人,主任钟伦信,副主任刘伦福、何光忠、县长胡庭清,副县长曾昭庆、石大金、黄诗尧、傅琪,法院院长王中,检察院检察长罗星明。会议通过了3项决议:1.关于赣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赣县1978—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1978—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草案和1981年财政概算的决议;3.关于赣县人民法院和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九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82年3月2日至4日召开。出席代表241人,列席的有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的委员和县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县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各项议程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九届第三次人大会于1983年3月26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239人,列席的有五届政协三次会议的委员和县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出席省六届人大代表10人:胡庭清、谭章梁、户发联、邓惕坤、邱长旗、李高峰、徐长福、刘玉瑞、叶林、倪献策。会议通过了5项决议:1.关于赣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关于赣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3.关于赣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4.关于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5.关于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届第一次人大会于1984年7月4日至7日召开。出席代表246人,列席的有六届政协一次委员和县政府各委、办、局的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选举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主任、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委员19人,主任龚良海,副主任石大金、刘伦福、何光忠、曾昭庆、谢庆兰、谢亦清,县长胡庭清、副县长龙万川、黄诗尧、罗文林、傅琪,法院院长刘学逑,检察院检察长章礼让。
  第十届第二次人大会于1985年3月18日至20日召开。出席代表246人,列席的有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的委员和县政府各委、办、局负责人。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198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
  第四节人大常务委员会 1951年9月,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选举成立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常委会职权是组织与推动代表传达人代会议的决议及县人民政府政策法令;联系代表和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协助政府动员人民进行各项工作;广泛接受人民的审议、意见、质询和申诉;负责下届人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常委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1954年6月,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未设常委会,当时选举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定期召开委员会议商讨全县重大事项,其日常工作由政府具体负责办理。
  1980年11月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1984年7月县第十届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这两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权归纳起来是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即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两院”(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工作;任免“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员。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最少举行一次。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务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办公室、法制科、经济科、教育广卫科。县九届人大常委会议共召开22次。县十届人大常委会议至1985年底共召开10次。
  [=此处为表格(历届人大常委会主席(主任)任期表表20—1)=] 第五节选举 1930年苏区实行乡、区和县苏维埃代表选举。选举自下而上进行:先召开村民大会,口头提出候选人,由选民举手通过;50个人中选1人为代表,出席乡的会议;在乡苏维埃代表会议上每5个代表选1人,出席区苏维埃代表会议上每15—20人选1人,出席县苏维埃代表会议。选出的代表中青年至少要占十分之三,妇女至少要占十分之二,中农要占十分之一。县苏维埃(工农兵代表)举行过3次(1930年5月,1932年9月,1933年10月)会议,选举产生了各届县苏维埃主席和政府。
  建国后,1949年10月由行政村选出乡代表,乡选出县代表。1950年2月,农村按先乡后区的顺序,分别召开农民代表会议,城区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选出县代表600人。1950年2月—1953年12月,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过5届。
  1953年实施《宪法》,并按照《选举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选举。全县自1953年3月,在土改复查中开展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乡均成立选举委员会领导选举工作。选举分4个阶段进行:选民登记;协商、审查确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召开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召开乡人民代表选举产生同级人民政府和出席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在湖边乡试点。全乡划分为15个选区,选出乡人民代表49人。组成乡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乡人民政府。5月,基层选举全面展开,全县分3批进行,第一批15个乡,第二批73个乡,第三批96个乡,1954年3月全部完成。全县总人口341714人中有选举权的194796人,参加选举的182338人,共选出乡人民代表4000余人,组成184个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84年乡人民政府,还选出了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84人。
  1956年8—10月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出乡人民代表2967人,县级人民代表251人。
  1958年2月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出公社级人民代表3072人,县级人民代表242人。
  1960年12月16日—1961年1月20日晦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全县20个公社1个居委会,划为352个选区,选民172620人,选出公社给人民代表4690人,县级人民代表303人。
  1963年2月中旬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民157261人,选出公社级人民代表5797人,县级人民代表260人。
  1965年6月第六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民190714人,选出公社级人民代表5719人,县级人民代表346人。
  “文化大革命”使选举中断。1968年4月成立各人民公社和县革命生员会作为集七次选举。1978年1月恢复选举,进行第八次选举。各选区选出人民公社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了新的公社领导成员,并选出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51名。
  1979年7月至12月第九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按照《选举法》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间接选举为由选民直接选举。21个人民公社划为181个选区,直接选出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95人,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4人。所选出的代表分别参加咯社(镇)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各人民公实管理委员会和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县长、副县长等。
  1984年7月第十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21个乡9镇)划为176个选区,总人口438644人中,18周岁以上241587人,选民人数241048人。选出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73人,选举产生21个乡人民政府,选出县人民代表246人,选举产生县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县长、副县长等。
  附民国时期选举民国8年(1919)县设地方自治筹备处,负责地方基层选举工作,选举乡、保长。
  民国30年(1941)8月,保民大会选举正副保长和乡民代表2人,各保的乡民代表组成乡民代表会,选举乡长。乡民代表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民国33年(1944)赣州镇民选保长。
  民国34年(1945)10月,赣州镇民选镇长,尹叔甫当选。12月全县第一次选举乡(镇)民代表。各乡(镇)召开乡(镇)民代表会,选举乡长、副乡长和县参议员。
  民国36年(1947)9月16日,由江西省国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事务所指派张恺、刘迄培、彭志刚、万旗、廖梅光等5人为委员,(包括国民党、民社党、青年党人员,张恺兼主席委员)组成赣县国大代表选举事务所,进行国大代表选举工作。各乡(镇)的区域、职团、妇团、回团(回民)中少数人参加竞选。选民人数,区域为22414人,职团40936人。11月21日至23日,全县各地进行选举,通过保民大会,乡民代表大会选举出乡(镇)代表,选出方天为赣县国大代表,张人骏、刘寿元、陈体乾为候补国大代表。
  民国36年(1947)9月至11月,全县1镇42乡召开第二次乡(镇)民代表会,选举正副乡长。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