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层组织和党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5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基层组织和党员
分类号: D911.8
页数: 8
摘要: 区(乡、公社)党委1927年11月,县委为了发动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建立了中共赣县东区、南区、西区、北区4个区委会。通过区委组织,在基层成立党支部,建立党的领导核心,组织农民协会,进行农民武装暴动。1928年武装暴动失败,区委组织遭到破坏。
关键词: 地方自治法 基层组织

内容

区(乡、公社)党委1927年11月,县委为了发动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建立了中共赣县东区、南区、西区、北区4个区委会。通过区委组织,在基层成立党支部,建立党的领导核心,组织农民协会,进行农民武装暴动。1928年武装暴动失败,区委组织遭到破坏。
  1930年公开建立苏维埃政权,党组织得到迅速发展。2月间,红军第六军第二纵队到田村、清溪一带打土豪,帮助建立地方政权。3月,成立中共田村区委员会和白鹭区委员会。4月,成立中共清溪区委员会。5月,成立中共良口区委员会。红军第二十八纵队到江口、茅店进行赤化工作。6、7月间,先后成立中共江口区委员会和中共茅店区委员会。至1933年底,先后建立中共建节、大都、三溪、大湖、大埠、大田、石芫、长洛、黄塘、储潭、陂头、东郊等区委会和长洛中心区委。长洛中心区委管辖大埠、大田、长洛三个区委,于1934年3月划归登贤县管辖。
  与此同时,信康县委在赣县建立了中共下南区委员会、中共大龙区委员会和大龙中心区委员会。区委和中心区委组织延续到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11月,赣粤边特委派罗孟文来赣恢复中共赣县党组织。赣县县委重建后,以赣州城郊原有党组织为基础,先后成立和恢复了河西、西郊、东郊(后改河东)、江口、茅店、五云6个区委和大埠中心区委。这些组织为宣传、组织民众抗日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国民党多次破坏,1942年9月以后区委组织停止了活动。
  建国初,县委下属的区(乡)党委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工委)。1949年8月14日后,全县计有桃江、水西、沙地、湖江、茅店、江口、南塘、龙口等8个区工委。同年9月增设水东、沙石两个区工委。1950年3月撤销水东区工委,增设韩坊、大埠区工委。1952年10月增设蟠龙、五云、吉埠、田村区工委,水西区改称湖边区,龙口区改称社富区,此时全县建有15个区工委。在区工委领导下,逐步发展党员,建立乡党支部,为建立区委会作准备。
  1953年6月,各区成立中共委员会。全县设有韩坊、桃江、大埠、沙石、蟠龙、湖边、五云、沙地、湖江、茅店、江口、吉埠、南塘、田村、龙口等15个区委会。
  1954年12月社富区划归兴国县管辖。1956年全县进行撤区并乡工作,先后撤销湖边、蟠龙、沙石、茅店、五云、吉埠、沙地、韩坊等区。1957年又进行了调整,此时全县设有桃江、大埠、沙石、湖边、沙地、湖江、江口、南塘8个区委和新路、梅林2个直属乡党总支。
  1958年9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撤销区建制,成立公社党委,统属县委领导。时设金星(韩坊)、卫星(桃江)、英雄(大埠)、高峰(夏汶)、幸福(长洛)、火箭(沙石)、红旗(湖边)、和平(五云)、先锋(沙地)、七一(螺田)、解放(攸镇)、曙光(湖江)、东方红(茅店)、五一(江口)、上游(吉埠)、红色(南塘)、苏区(田村)等17个公社党委和荫掌山垦殖场党委(各公社于1961年复原地名称)。
  1961年全面调整社队规模,恢复区一级建制。是年11月,全县设韩坊、桃江、大埠、沙地、沙石、湖江、茅店、江口、南塘、田村、湖边等11个区委和荫掌山垦殖场党委、山田试验农场党总支。同时还设有46个公社党委和江口镇党委。除蟠龙、储潭公社党委直属县委领导外,其余公社(镇)党委属区委管辖。
  1965年6月,区社规模又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整,至1966年6月,全县只保留田村区委,并设韩坊、王母、王富、大埠、小坪、长洛、沙石、沙河、蟠龙、湖边、五云、沙地、湖江、储潭、茅店、大田、江口、石芫、吉埠、南塘、三溪、田村、白石、白鹭等24个公社党委。
  1967年2月各公社先后被造反派夺权,公社党委瘫痪。1968年三、四月间各公社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公社党政领导。同年11月扩社并队,将原21个公社合并为17个公社。1970年11月设梅林镇。1971年各公社成立党委,此时全县设韩坊、桃江、阳埠、大埠、小坪、长洛、沙石、蟠龙、湖边、五云、沙地、湖江、茅店、江口、吉埠、南塘、田村等公社党委和梅林镇党委。
  1972年10月,恢复沙河、储潭、大田、石芫、三溪、白石、白鹭7个公社党委。时有24个公社党委和一个镇党委。
  1978年1月,沙河、沙石、湖边、蟠龙4个公社划给赣州市管辖。时有21个公社(镇)党委。
  1984年5月,改公社建制为乡建制,行政区划未变。至1985年乡(镇)党委数仍为21个。
  此外,在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建立了党组。还在县经济委员会、县公安局、县瓷厂、县钨矿和县直机关单位建立了党委。
  支部和党员 1926年8月由朱由铿等所建立的中共赣州支部为县第一个党支部。值此大革命时期,在外地入党的县籍学生纷纷回到家乡发展党员、建立支部。1927年12月县城赣州就有织袜、缝纫、理发、海味、混合、四中、二师和农村学校等党支部。此后,在白鹭、田村、茅店、江口、大埠等农村,相继建立了党支部和党小组。
  1930年春,苏维埃政权公开活动后,党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全县19个区(包括信康县在赣县境内的3个区)的120余个乡建立了党支部,党员6760名。
  苏区沦陷后,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1937年11月县委重新建立后,恢复和发展了支部54个,有党员385名。1942年后,由于国民党的搜捕、镇压,中共党员向外地转移,党组织解体,活动停止。
  1947年夏,为配合全国解放战争,中共湘赣边区工委派员在兴国、赣县边境开展建党工作,建立了里丰、曾田2个支部,发展党员10名。
  1949年建国前夕,五岭地委特派员在赣州吸收8名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
  建国后于1950年开始建党。是年底,全县建支部14个,计有党员156名,其中女党员13名。
  1953年各区成立区委员会后,在农村发展党员493人,建农村党支部67个。
  1956年因撤区并乡,各乡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分别设党委或总支,时有党总支59个。是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在运动中涌现了一批积极分子,党员有较大发展,全县有党员4450名,其中女党员406名,党支部发展到300余个。
  1958年,在公社化、大炼钢铁、大跃进中发展了一大批党员。该年全县建有414个支部,计有5213名党员;其中女党员514名。
  1965—1966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展了大批党员。全县党员数由1964年的6696名发展到13198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派踢开党委闹革命。党组织瘫痪,有段时间党员被迫停止组织生活。
  1976年10月,粉粹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级党组织得到发展与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强调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党员中知识分子的比重逐年增大。到1985年底,全县有党支部664个,党员14575名。其中女党员1543名,大中专文化程度的793名。
  [=此处为表格(建国后赣县中共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9—2)=] [=此处为表格=] 注:1973年的年龄结构4个栏目中,除第1栏目外,其余3个栏目的数字均分别是指26—35岁、36—55岁、56岁以上的。
  [=此处为表格(建国后中共党的组织分布情况表表19—3)=]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