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委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委会
分类号: D638
页数: 4
摘要: 中共赣县县委最初成立于1927年11月,内设农运、军事等委员,隶属中共赣南特委。1930年4月第一次党代会正式选举产生中共赣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县委内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秘书、妇女部、白区工作部和少共赣县委员会等,直至1935年3月苏区沦陷。1937年11月恢复县委组织,内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后撤销)。1938年2月升格为中心县委,管辖赣县、于都县和兴国县的党组织。
关键词: 办事处 县民委员会

内容

中共赣县县委最初成立于1927年11月,内设农运、军事等委员,隶属中共赣南特委。1930年4月第一次党代会正式选举产生中共赣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县委内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秘书、妇女部、白区工作部和少共赣县委员会等,直至1935年3月苏区沦陷。1937年11月恢复县委组织,内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后撤销)。1938年2月升格为中心县委,管辖赣县、于都县和兴国县的党组织。中心县委于1942年9月停止活动。
  1949年8月1日,中共赣州地委在吉安正式公布赣县县委名单,由来为民任县委书记。中共赣县委员会同时宣告成立,属赣州地委偏。1959年2月在第六次县党代会上,决定县委会设置书记处,1964年1月撤销书记处。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2月,县委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县委及其办事机构被迫停止办公。1967年8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来赣支“左”的6810、0484部队实行军事管制。1967年12月成立赣县临时领导小组。1968年4月,成立赣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县委、县人委的领导权。同年5月,成立赣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实行一元化领导。
  1971年1月,中共赣县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委会。县委全成立后未单设工作机构,与县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1976年1月,县委会恢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委员会,与县革委会分开办公。1976年10月粉粹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持续10年的动乱。此后县委会工作部门陆续恢复。
  县委会下属机构多次增减,名称也时有更换。
  办公室 1930年4月设秘书。1949年8月始设秘书室。1956年7月改名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时瘫痪。1976年1月恢复。负责上传下达、调查研究、处理县委机关的政务和事务。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干事等。
  组织部 1930年4月设组织委员。1932年6月始设组织部。建国后于1949年8月继续设组织部,至1968年4月因“文化大革命”瘫痪,革委会成立后其所属政治部内的组织组取代。1976年1月恢复。设部长、副部长、秘书、组织员、干事等。主要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培训、使用工作。
  宣传部 1930年4月设宣传委员。1932年6月始设宣传部。建国后于1949年10月继续设宣传部,1968年4月因“文化大革命”瘫痪。革委会成立后为其政政治部内设宣传组取代。1976年1月恢复,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主要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抓好干部的理论学习,以及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2年11月设置。1955年10月易名为监察委员会。1959年9月更名为中共赣县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1978年4月成立中共赣县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2月改称中共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副县级机构,列为县五套领导班子之一。设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负责党的纪律教育和检查,抓好党风党纪,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
  统一战线工作部 l953年4月始配统战干部,开展日常工作。“文化大革命”时瘫痪。1978年6月恢复,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各界民主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服务。
  农村工作部 1954年9月设立,1962年撤销,1963年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1980年6月恢复。1984年4月机构改革时撤销,同年7月又恢复,与农委合署办公。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搞好乡镇村的经营管理工作。
  财贸政治部 1955年9月设财贸部,1962年6月撤销。为了加强财贸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于1964年6月设立财贸政治部。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
  党校 1956年1月设干部训练班。1959年8月正式命名为中共赣县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前期瘫痪。1971年4月更名为“赣县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2年9月复名。设校长、副校长、教研组长、理论教员、干事等,负责轮训党员,干部,培训理论宣传骨干。
  文化教育部 1956年7月设立,1957年4月撤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文教方针政策,设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工业交通政治部 1956年7月设立工业交通部,1960年8月改称工业部,1962年3月复原名,同年6月撤销。为了加强工交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1965年7月设立工业交通政治部,1967年1月撤销。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
  直属机关党委 1956年8月成立县委直属机关党总支。1961年2月成立县直属机关党委。“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县革委会成立后,其工作由政治部管理。1979年3月恢复县直属机关党委。设书记、副书记、干事等,负责县直属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畜禽部 1960年1月设立,同年10月撤销。设部长、干事等。负责全县畜禽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政策研究室 1965年6月设立,1967年1月撤销。1984月重新成立。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负责做好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
  档案馆 1979年11月设立。设馆长、副馆长、干事等。负责全县档案工作。
  对台工作办公室 1981年12月成立对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二级局),1985年1月升为一级局。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负责对台湾的宣传和做好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的接待工作。
  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1982年2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二级局),1985年1月升为一级局。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负责征集、编纂中国共产党在赣县的革命斗争史料。
  来信来访办公室 1982年9月成立县委、县政府来信来访办公室(为一级局),1984年列为二级局,归口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1985年1月升为一级局,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者的工作。
  政法委员会 1984年4月设置。主要职责是协助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干部;组织和开展政策、法律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妥善处理重大案件;组织和推动各方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设书记或副书记,下设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干事等。
  “五四三”办公室 1985年1月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负责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机要科 1985年4月成立。设副科长、干事等,负责县委的机要工作。
  [=此处为表格(赣县历任县委书记更迭表表19—1)=] [=此处为表格=] ①1952年12月至1953年12月,汤化生为县委副书记,主持县委工作。
  (②1968年4月成立赣县革命委员会,杰平任主任。1968年5月成立赣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杰平任组长。1969年6月姜人杰任组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党政合署办会,实行一元化领导。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