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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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5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分类号: D691.74
页数: 17
摘要: 马列主义的初步传播“五四”运动前后,县籍在外地求学的知识分子受到共产主义思想的熏陶,走向革命。然后,通过各种途径在家乡传播马列主义。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党的建设

内容

马列主义的初步传播“五四”运动前后,县籍在外地求学的知识分子受到共产主义思想的熏陶,走向革命。然后,通过各种途径在家乡传播马列主义。
  茅店乡钟友仟,在北京大学求学期间,接受了马列主义,积极参加“五四”运动,同时参加了李大钊组织领导的“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后被学校开除学籍,于1921年回到家乡,积极向工农群众介绍十月革命经验,开展马列主义的宣传活动。
  在上海求学的陈家纪、谢学浪和在南昌求学的朱曦东等人,于1924年前后利用书信和寒暑假回乡的机会,在家乡传播马列主义。
  1925年6月,社会主义青年团南昌地委派共产党员朱由铿和曾弘毅以“沪案交涉后援会”的名义来到赣州声援“五卅”运动。他们在省立第二师范、省立第四中学的师生中宣传马列主义,后逐步扩向社会。县城各界民众组织成立“英日惨杀上海同胞案赣州各界后援会”,并举行万人集会和示威游行。在爱国反帝斗争中,青年学生在政治上日趋成熟。进步学生郭一清、黄达等人于当年在南昌参加“华中运动会”,由朱由铿介绍,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运动会结束后,郭一清等回到学校,在赣州青年学生中积极发展团员,为党组织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党组织的建立与活动1925年秋,朱曦东在南昌赣省中学毕业后受党的指示回到赣县,在龙头、良口一带开展革命活动。1926年春,先后吸收廖家炳、赖瑞阁、林笑如、刘佐周、邓殷财等人入党,成立中共良口党小组,朱曦东任小组长。
  1926年7月,中共江西地委为迎接北伐军进军江西,派曾天宇、朱由铿来赣州。他们以国民党江西省党部特派员的身份从事筹组国民党县党部和发展中共党组织的秘密活动。不久被军阀发现,曾天宇被捕(后保释出狱返省),朱由铿避往广东南雄与在南雄搞工人运动的陈赞贤会合。8月初,陈赞贤以中华全国总工会特派员的身份与朱由铿一道返赣,与先期回到赣县的共产党员谢学浪取得联系。经商定,正式建立中共赣州支部。朱由铿为支部书记,陈赞贤、谢学浪为支部委员。支部隶属江西地委,机关设赣州大新开路黄家祠。9月6日,国民革命军第十四军攻克县城。随军回赣的共产党员陈奇涵、钟友仟、肖以佐、肖韶、许延凡等在赣州积极开展革命活动。后陈奇涵随军北上,钟友仟、肖韶留赣工作。为了加强党在赣南的领导,10月初,成立中共赣州特别支部。陈赞贤任书记,朱由铿、肖韶、钟友仟为特支委员。机关设赣州西大街广东会馆。特别支部隶属中共江西地委,管辖赣南的南康、兴国、信丰、大余、崇义、上犹、于都等县党支部和宁都县党小组。在特别支部的领导下,广泛开展工人、农民和学生运动。
  1926年夏,共产党员陈家纪从上海回到赣州,担任共青团赣州特别支部书记;又在家乡茅店西坑小廊庙一带秘密发展了陈鹏、陈家芳、陈昌逑、陈家海等人入党,成立中共小廊庙党支部,陈家纪任书记。
  1926年夏,共产党员谢学浪在上海工专毕业,党组织派他回乡建立农民协会和发展党员。在田村吸收了刘英、刘燕太、刘椿光、谢良富5人入党,成立中共田村党小组。
  赣县党组织的发展壮大,全县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和学生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国民党异常恐慌。1927年3月6日,国民革命军新一师党代表倪弼勾结赣县县长郭巩等杀害赣州总工会委员长陈赞贤。国民党右派于1927年4月12日公开叛变革命,大批地屠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1927年5月,国民党钱大钧部第十六、二十师由广东入赣实行“清党”,共产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共产党由公开转入地下活动。
  1927年8月,李灿春、赖传珠、谢家禧、朱如红等人接受党组织委派,回到大埠秘密建立农会和党组织。
  1927年10月,中共江西省委派汪群来赣州恢复党组织,传达贯彻党中央“七七”会议精神及省委关于秋收暴动计划。11月成立中共赣县临时县委,汪群任书记,委员肖韶、李灿春。临时县委隶属中共赣南特委,机关设在县城杨老井。在临时县委领导下,恢复和成立了赣州镇织袜、缝纫、理发、海味、混合和四中、二师、农村学校等9个党支部。为了组织农民武装暴动,赣县农村成立了东区(茅店一带)、南区(大埠一带)、西区(湖边岗边排一带)、北区(储储潭一带)4个区委,在农村广泛开展革命活动。
  1928年1月,成立大埠农民武装暴动队。2月18日,2000余名暴动队员在李灿春、朱如红、赖传珠、谢家禧、钟正泉、黄世泰、彭学礼等人的指挥下,举行了震撼赣南的“大埠农民武装暴动”。农民武装迅速控制大埠一带的农村,当天成立了“赣县南区革命委员会”。大埠武装暴动后,国民党当局赶忙调集赣州驻军前往镇压。在国民党不断增兵镇压的情况下,3月22日暴动队伍被冲散,暴动队领导人赖传珠、谢家禧等后来转移到湘赣边区坚持革命斗争。大埠暴动失败后,国民党大肆搜捕共产党人。此时,中共赣南特委和县委机关在赣州遭到破坏,特委书记曾延生和省委常委宛希伊等20余人被捕牺牲。临时县委暂时停止活动,领导人潜入农村。6月间,汪群秘密转移到茅店西坑,会合陈家纪等人。8月间,恢复县委组织,由赣南特委书记汪群兼任书记,机关设在茅店西坑,后迁江口小均坑。
  朱曦东领导的良口党小组,在良口、白鹭等地领导群众与土豪劣绅的斗争中,发展党员80余名。建立了5个党支部。1927年2月建立良口区委,朱曦东任书记,隶属于万安县委。良口区委领导农民有力地配合了万安暴动。万安暴动失败后,党组织遭到严重挫折,良口区委为保存组织,继续斗争,将机关移至白鹭的仙鹅山。此时,赣县县委派往田村工作的顾光理及湘赣边特委派来白鹭地区的徐炳文与朱曦东等取得联系。4月间,朱曦东、顾光理等20余名党员在仙鹅山召开了党的活动分子会议,成立中共赣万边区委员会。朱曦东任书记,顾光理任组织委员,陈国模任宣传委员,林振汉任团区委书记。机关设在仙鹅山,管辖万安的良口、涧田和赣县的白鹭、田村等地的党支部,领导赣(赣县)万(万安)、兴(兴国)边区的革命斗争。1930年4月区委撤销,所属区域划归赣县管辖。
  1929年2月,赣南特委派黄达到赣县任县委书记。5月,黄达调特委,由罗贵波接任县委书记。县委机关设江口小均坑。
  1930年2月红六军二纵罗炳辉部来到赣县白鹭、田村、清溪一带开辟根据地,帮助地方建立苏维埃政权。党组织由秘密转为公开。是年4月,在田村百岁坊召开了中共赣县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赣县委员会。罗贵波当选为县委书记。县委隶属赣西南特委,机关设田村百岁坊。同年11月,罗贵波调红三十五军任政委,顾光理接任县委书记。后分别由徐复祖、曾正刚、钟燕堂相递接任。
  1931年11月至1934年7月,赣县县委隶属于江西省委领导。1934年8月后,划归于新成立的赣南省委领导。县委书记先后由李卓然、谢惠光、林韵南、赖景春、雷开平、许明喜(代)等人担任。
  1934年10月,主力红军离开中央苏区进行“长征”。随后,国民党在赣县苏区实行白色恐怖。1935年1月,贺怡(毛泽潭妻)及其父贺焕文,母温土秀转移到赣县河西,开展党的秘密工作,加强了党的领导力量。
  1935年1月,国民党广东军余汉谋部进占茅店、江口等苏区,赣县党组织和武装退至田村以北杂树面山区,后又退到杨殷县均村开展游击战争,扰乱、牵制敌人,有力地配合了红军北上。由于敌众我寡,斗争屡遭失败。是年2月,县委书记赖福林英勇牺牲。全县大部分党组织因破坏而停止了活动。但县委在赣州河西区所建立的秘密党组织在苏区沦陷后,虽与上级失去了联系,仍坚持斗争。同年12月,在贺怡、王中仁、何斌等人的领导下,成立赣县河西区委。并以河西区委为基础先后建立了石人前、龙庄上、佛岭背、双芫下、刘家坊、岗边排、黄沙桥、湖边等8个党支部。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开始了第二次国共合作。9月,项英、陈毅在赣州与国民党政府谈判。一直坚持在赣城西郊一带进行地下活动的贺怡、何三苟等人与项英、陈毅接上了党的关系。从此,这部分党组织直接接受赣粤边特委领导,进行党组织的恢复与发展工作。11月,赣粤边特委派遣罗孟文来赣县恢复中共赣县党组织。罗孟文到赣州后,与何斌、王中仁等取得联系,并在赣州西津路平安客栈召开会议,研究重新成立赣县县委的问题。
  1938年2月,特委派黄华芬任赣县县委书记,何斌任组织部长,赖荣楷任宣传部长。机关设赣州至圣路刘兴发裁缝店楼上。后迁西门外盐码头柴火棚办公。县委成立后,发动广大群众团结进步人士,开展以抗日救亡为中心的革命运动。是年春,为适应抗日救亡的需要,赣县县委组织了一支“人民抗日自卫队”,队长杨位中。
  1938年2月至1939年12月,赣县先后恢复和成立了河西、河东、五云、西郊、江口、茅店6个区委和大埠中心支部、梅林特别小组,共54个支部、385名党员。
  1941年2月,成立中共赣县中心县委,管辖赣县、于都、兴国等县的党组织。书记潭汤池,组织部长黄志香。中心县委隶属赣西南特委,机关设在江口小均坑。
  1941年9月,中心县委书记潭汤池被叛徒李超贤(时任特委组织部长)诱骗至吉安被捕,赣县党组织遭到大破坏。10月,潭汤池越狱后冒着生命危险潜回赣县,通知党组织负责人警惕叛徒的破坏活动。因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于1942年10月前往湖南衡阳寻找党组织。赣县党组织停止活动。
  1947年6月,中共湘赣边工委派黄肃宁、林穆贤等到兴国、赣县、于都等县发展党组织。同年夏,在赣县杰村的里丰、曾田建立了两个支部,隶属湘赣边工委。
  1949年初,中共五岭地委(领导粤赣边区)派共产党员彭克礽到赣州,开辟以赣州为中心的地下斗争,在进步青年中发展了一批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员,成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赣州工作委员会。是年5月,中共五岭地委特派员兼赣州青工委书记王石(邝哲民)来到赣州,在赣州吸收了8名青年团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为迎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在赣南积极开展了以赣州为中心的地下活动。
  第二节党的代表大会中共赣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30年4月在田村“百岁坊”召开。出席大会的有朱曦东、罗贵波、顾光理、刘逮、廖家炳、谢惠光、谢玉昆、谢品经、吴月波、钟锡球、张惠芳等近80名代表,代表着全县500余名党员。大会决定将赣县革命委员会改为赣县苏维埃政府,领导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反对封建势力。并决定在各区、乡迅速建立赤卫队、少年先锋队和工人纠察队等地方武装组织,巩固和扩大苏区,保卫胜利果实。会上选举产生了中共赣县委员会、县委常务委员会。会议选举罗贵波为县委书记、顾光理为组织委员、张惠芳为宣传委员、朱曦东为秘书、王玉成为白区工作部长。
  中共赣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1931年11月,在田村“德新堂”召开。大会是在取得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因李绍九来赣县搞肃反扩大化,使党的工作处于紊乱和瘫痪状态的形势下召开的。为了总结经验教训,纠正肃反工作路线上的错误,苏区中央局派李卓然来赣县恢复和整顿党的工作,并主持本届党代会。李卓然作了整顿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和整顿赣县工作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巩固苏区、扩大苏区,向边区、白区发展的决议,并选举产生了新的县委会。李卓然当选为县委书记,谢惠光、林韵南等选为县委委员。
  中共赣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1932年6月19日在田村召开。省委代表步青作了“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首先在争取江西全省革命胜利的任务下,充分动员赣县苏区一切革命力量发展游击战争,开展群众斗争,配合主力红军行动,赤化赣州,与江西苏区工农群众地方武装力量配合,顺利地争取赣江两岸的中心城市,完成江西革命的首先胜利”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县委。谢惠光任书记,林韵南任宣传部长,谢彩文任组织部长,罗孟文任白区工作部长。
  中共赣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1934年5月在田村“上祠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00余人。省委代表罗志明作政治报告。雷开平作“建党及加强党的领导、整顿县苏维埃”的工作报告。大会作出“调动一切力量,全线出击,粉粹敌人第五次军事围剿”的决议。选举产生新的县委。新选出县委书记雷开平,副书记谢学连,宣传部长谢彩文,组织部长陈桂枝,白区工作部长郑高琴。
  中共赣县第五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6日至13日在赣州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53人。列席代表10人。县委书记王继志作“全党动员起来,团结全县人民为早日建成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报告。监委书记车庆云作“中共赣县监察委员会一年来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上述报告和创办《赣县报》的决定。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赣县第五届委员会。选出县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8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5人。选出中共监察委员会委员9人。在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常委7人和书记王继志,第二书记张海涛,第三书记钟伦信,副书记刘品经。
  中共赣县第六次代表大会 1959年2月3日至5日在赣州市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23人,列席代表567人。大会在继续贯彻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和省五届三次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基础上,总结赣县1958年的工作和确定今后的任务。县委书记处书记赵景富作了“动员全党全民沿着胜利道路,为实现1959年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而奋斗”的报告。大会通过了相应的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赣县第六届委员会。选出委员35人,候补委员12人。在六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常委19人和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继志,书记赵景富、张海涛、钟伦信,书记处副书记刘品经、吴渊龙、黄德援、曲成学。
  省监委书记罗孟文和赣南区党委书记刘瑞森在会上讲了话。
  中共赣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1971年1月4日至11日在梅林镇召开。出席代表987人。姜人杰代表赣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作“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沿着毛泽东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姜人杰的报告以及“关于一定要把毛泽东思想学到手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赶昔阳群众运动的决定”和“关于轮训干部,向干部进行路线再教育的决定”。会议选举产生中共赣县第七届委员会,选出委员33人,后补委员4人。在七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常委9人和书记姜人杰,副书记孙恒吉、刘资善、黄瑞森。
  中共赣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1980年12月4日至7日在梅林镇召开。实到代表464人。大会听取并通过了县委、县纪委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赣县第八届委员会,选出委员25人、候补委员8人和出席中共江西省第八次代表大会的代表5人。在八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常委11人和书记伍诚芬,副书记胡庭清、肖承兰、钟先英。
  中共赣县第九次代表大会 1984年9月14日至17日在梅林镇召开。实到代表383人。大会听取了县委、县纪委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赣县第九届委员会,选出委员25人、候补委员5人和出席中共江西省代表大会代表5人,选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1人。在九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产生常委8人和书记罗忠民,副书记胡庭清、罗春涛。
  第三节县委会中共赣县县委最初成立于1927年11月,内设农运、军事等委员,隶属中共赣南特委。1930年4月第一次党代会正式选举产生中共赣县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县委内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秘书、妇女部、白区工作部和少共赣县委员会等,直至1935年3月苏区沦陷。1937年11月恢复县委组织,内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后撤销)。1938年2月升格为中心县委,管辖赣县、于都县和兴国县的党组织。中心县委于1942年9月停止活动。
  1949年8月1日,中共赣州地委在吉安正式公布赣县县委名单,由来为民任县委书记。中共赣县委员会同时宣告成立,属赣州地委偏。1959年2月在第六次县党代会上,决定县委会设置书记处,1964年1月撤销书记处。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2月,县委被“造反派”非法夺权,县委及其办事机构被迫停止办公。1967年8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来赣支“左”的6810、0484部队实行军事管制。1967年12月成立赣县临时领导小组。1968年4月,成立赣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县委、县人委的领导权。同年5月,成立赣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实行一元化领导。
  1971年1月,中共赣县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委会。县委全成立后未单设工作机构,与县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1976年1月,县委会恢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委员会,与县革委会分开办公。1976年10月粉粹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持续10年的动乱。此后县委会工作部门陆续恢复。
  县委会下属机构多次增减,名称也时有更换。
  办公室 1930年4月设秘书。1949年8月始设秘书室。1956年7月改名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时瘫痪。1976年1月恢复。负责上传下达、调查研究、处理县委机关的政务和事务。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干事等。
  组织部 1930年4月设组织委员。1932年6月始设组织部。建国后于1949年8月继续设组织部,至1968年4月因“文化大革命”瘫痪,革委会成立后其所属政治部内的组织组取代。1976年1月恢复。设部长、副部长、秘书、组织员、干事等。主要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培训、使用工作。
  宣传部 1930年4月设宣传委员。1932年6月始设宣传部。建国后于1949年10月继续设宣传部,1968年4月因“文化大革命”瘫痪。革委会成立后为其政政治部内设宣传组取代。1976年1月恢复,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主要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抓好干部的理论学习,以及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2年11月设置。1955年10月易名为监察委员会。1959年9月更名为中共赣县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1978年4月成立中共赣县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2月改称中共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副县级机构,列为县五套领导班子之一。设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负责党的纪律教育和检查,抓好党风党纪,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
  统一战线工作部 l953年4月始配统战干部,开展日常工作。“文化大革命”时瘫痪。1978年6月恢复,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各项方针政策,团结各界民主人士,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服务。
  农村工作部 1954年9月设立,1962年撤销,1963年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1980年6月恢复。1984年4月机构改革时撤销,同年7月又恢复,与农委合署办公。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搞好乡镇村的经营管理工作。
  财贸政治部 1955年9月设财贸部,1962年6月撤销。为了加强财贸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于1964年6月设立财贸政治部。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
  党校 1956年1月设干部训练班。1959年8月正式命名为中共赣县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前期瘫痪。1971年4月更名为“赣县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2年9月复名。设校长、副校长、教研组长、理论教员、干事等,负责轮训党员,干部,培训理论宣传骨干。
  文化教育部 1956年7月设立,1957年4月撤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文教方针政策,设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工业交通政治部 1956年7月设立工业交通部,1960年8月改称工业部,1962年3月复原名,同年6月撤销。为了加强工交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1965年7月设立工业交通政治部,1967年1月撤销。设部长、副部长、秘书、干事等。
  直属机关党委 1956年8月成立县委直属机关党总支。1961年2月成立县直属机关党委。“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县革委会成立后,其工作由政治部管理。1979年3月恢复县直属机关党委。设书记、副书记、干事等,负责县直属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畜禽部 1960年1月设立,同年10月撤销。设部长、干事等。负责全县畜禽部门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政策研究室 1965年6月设立,1967年1月撤销。1984月重新成立。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负责做好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
  档案馆 1979年11月设立。设馆长、副馆长、干事等。负责全县档案工作。
  对台工作办公室 1981年12月成立对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二级局),1985年1月升为一级局。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负责对台湾的宣传和做好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的接待工作。
  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1982年2月成立党史资料征集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二级局),1985年1月升为一级局。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负责征集、编纂中国共产党在赣县的革命斗争史料。
  来信来访办公室 1982年9月成立县委、县政府来信来访办公室(为一级局),1984年列为二级局,归口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1985年1月升为一级局,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者的工作。
  政法委员会 1984年4月设置。主要职责是协助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干部;组织和开展政策、法律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妥善处理重大案件;组织和推动各方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设书记或副书记,下设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干事等。
  “五四三”办公室 1985年1月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负责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机要科 1985年4月成立。设副科长、干事等,负责县委的机要工作。
  [=此处为表格(赣县历任县委书记更迭表表19—1)=] [=此处为表格=] ①1952年12月至1953年12月,汤化生为县委副书记,主持县委工作。
  (②1968年4月成立赣县革命委员会,杰平任主任。1968年5月成立赣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杰平任组长。1969年6月姜人杰任组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党政合署办会,实行一元化领导。
  第四节基层组织和党员区(乡、公社)党委1927年11月,县委为了发动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建立了中共赣县东区、南区、西区、北区4个区委会。通过区委组织,在基层成立党支部,建立党的领导核心,组织农民协会,进行农民武装暴动。1928年武装暴动失败,区委组织遭到破坏。
  1930年公开建立苏维埃政权,党组织得到迅速发展。2月间,红军第六军第二纵队到田村、清溪一带打土豪,帮助建立地方政权。3月,成立中共田村区委员会和白鹭区委员会。4月,成立中共清溪区委员会。5月,成立中共良口区委员会。红军第二十八纵队到江口、茅店进行赤化工作。6、7月间,先后成立中共江口区委员会和中共茅店区委员会。至1933年底,先后建立中共建节、大都、三溪、大湖、大埠、大田、石芫、长洛、黄塘、储潭、陂头、东郊等区委会和长洛中心区委。长洛中心区委管辖大埠、大田、长洛三个区委,于1934年3月划归登贤县管辖。
  与此同时,信康县委在赣县建立了中共下南区委员会、中共大龙区委员会和大龙中心区委员会。区委和中心区委组织延续到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11月,赣粤边特委派罗孟文来赣恢复中共赣县党组织。赣县县委重建后,以赣州城郊原有党组织为基础,先后成立和恢复了河西、西郊、东郊(后改河东)、江口、茅店、五云6个区委和大埠中心区委。这些组织为宣传、组织民众抗日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国民党多次破坏,1942年9月以后区委组织停止了活动。
  建国初,县委下属的区(乡)党委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工委)。1949年8月14日后,全县计有桃江、水西、沙地、湖江、茅店、江口、南塘、龙口等8个区工委。同年9月增设水东、沙石两个区工委。1950年3月撤销水东区工委,增设韩坊、大埠区工委。1952年10月增设蟠龙、五云、吉埠、田村区工委,水西区改称湖边区,龙口区改称社富区,此时全县建有15个区工委。在区工委领导下,逐步发展党员,建立乡党支部,为建立区委会作准备。
  1953年6月,各区成立中共委员会。全县设有韩坊、桃江、大埠、沙石、蟠龙、湖边、五云、沙地、湖江、茅店、江口、吉埠、南塘、田村、龙口等15个区委会。
  1954年12月社富区划归兴国县管辖。1956年全县进行撤区并乡工作,先后撤销湖边、蟠龙、沙石、茅店、五云、吉埠、沙地、韩坊等区。1957年又进行了调整,此时全县设有桃江、大埠、沙石、湖边、沙地、湖江、江口、南塘8个区委和新路、梅林2个直属乡党总支。
  1958年9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撤销区建制,成立公社党委,统属县委领导。时设金星(韩坊)、卫星(桃江)、英雄(大埠)、高峰(夏汶)、幸福(长洛)、火箭(沙石)、红旗(湖边)、和平(五云)、先锋(沙地)、七一(螺田)、解放(攸镇)、曙光(湖江)、东方红(茅店)、五一(江口)、上游(吉埠)、红色(南塘)、苏区(田村)等17个公社党委和荫掌山垦殖场党委(各公社于1961年复原地名称)。
  1961年全面调整社队规模,恢复区一级建制。是年11月,全县设韩坊、桃江、大埠、沙地、沙石、湖江、茅店、江口、南塘、田村、湖边等11个区委和荫掌山垦殖场党委、山田试验农场党总支。同时还设有46个公社党委和江口镇党委。除蟠龙、储潭公社党委直属县委领导外,其余公社(镇)党委属区委管辖。
  1965年6月,区社规模又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整,至1966年6月,全县只保留田村区委,并设韩坊、王母、王富、大埠、小坪、长洛、沙石、沙河、蟠龙、湖边、五云、沙地、湖江、储潭、茅店、大田、江口、石芫、吉埠、南塘、三溪、田村、白石、白鹭等24个公社党委。
  1967年2月各公社先后被造反派夺权,公社党委瘫痪。1968年三、四月间各公社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公社党政领导。同年11月扩社并队,将原21个公社合并为17个公社。1970年11月设梅林镇。1971年各公社成立党委,此时全县设韩坊、桃江、阳埠、大埠、小坪、长洛、沙石、蟠龙、湖边、五云、沙地、湖江、茅店、江口、吉埠、南塘、田村等公社党委和梅林镇党委。
  1972年10月,恢复沙河、储潭、大田、石芫、三溪、白石、白鹭7个公社党委。时有24个公社党委和一个镇党委。
  1978年1月,沙河、沙石、湖边、蟠龙4个公社划给赣州市管辖。时有21个公社(镇)党委。
  1984年5月,改公社建制为乡建制,行政区划未变。至1985年乡(镇)党委数仍为21个。
  此外,在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武装部建立了党组。还在县经济委员会、县公安局、县瓷厂、县钨矿和县直机关单位建立了党委。
  支部和党员 1926年8月由朱由铿等所建立的中共赣州支部为县第一个党支部。值此大革命时期,在外地入党的县籍学生纷纷回到家乡发展党员、建立支部。1927年12月县城赣州就有织袜、缝纫、理发、海味、混合、四中、二师和农村学校等党支部。此后,在白鹭、田村、茅店、江口、大埠等农村,相继建立了党支部和党小组。
  1930年春,苏维埃政权公开活动后,党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全县19个区(包括信康县在赣县境内的3个区)的120余个乡建立了党支部,党员6760名。
  苏区沦陷后,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1937年11月县委重新建立后,恢复和发展了支部54个,有党员385名。1942年后,由于国民党的搜捕、镇压,中共党员向外地转移,党组织解体,活动停止。
  1947年夏,为配合全国解放战争,中共湘赣边区工委派员在兴国、赣县边境开展建党工作,建立了里丰、曾田2个支部,发展党员10名。
  1949年建国前夕,五岭地委特派员在赣州吸收8名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
  建国后于1950年开始建党。是年底,全县建支部14个,计有党员156名,其中女党员13名。
  1953年各区成立区委员会后,在农村发展党员493人,建农村党支部67个。
  1956年因撤区并乡,各乡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分别设党委或总支,时有党总支59个。是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在运动中涌现了一批积极分子,党员有较大发展,全县有党员4450名,其中女党员406名,党支部发展到300余个。
  1958年,在公社化、大炼钢铁、大跃进中发展了一大批党员。该年全县建有414个支部,计有5213名党员;其中女党员514名。
  1965—1966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展了大批党员。全县党员数由1964年的6696名发展到13198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造反派踢开党委闹革命。党组织瘫痪,有段时间党员被迫停止组织生活。
  1976年10月,粉粹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各级党组织得到发展与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强调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党员中知识分子的比重逐年增大。到1985年底,全县有党支部664个,党员14575名。其中女党员1543名,大中专文化程度的793名。
  [=此处为表格(建国后赣县中共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表19—2)=] [=此处为表格=] 注:1973年的年龄结构4个栏目中,除第1栏目外,其余3个栏目的数字均分别是指26—35岁、36—55岁、56岁以上的。
  [=此处为表格(建国后中共党的组织分布情况表表19—3)=]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第五节纪检工作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1952—1954年,围绕党在农村开展的土地改革和城市的民主改革运动,以及党内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斗争,查处了一批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1955—1964年,主要抓了县、乡(公社)、村(大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党员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1980年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关于党的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讨论,纠正党员、干部中的不正之风。1983年中纪委《公开信》发表以后,对全县党员、干部建房、分房中的间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处理,刹住了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1984年结合整党,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清收干部、职工借欠公款的工作,收回款19.7万元。1985年在全县开展了党风党纪大检查,纠正和制止了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滥发奖金实物的不正之风。
  案件检查、审理 1952—1954年配合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运动,结合整党,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29起,6人被开除党籍。1955—1966年围绕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查处了贪污腐化、违法乱纪案件837起,335人被开除党籍,其中局级干部166人。1978—1985年狠抓了党内严重不正之风的查处工作,主要查处了有关派性、特殊化、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压制民主、打击报复、违反财经纪律、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以及生活腐化等方面的案件227起,受党纪处分的202人。其间,1978—1983年协助有关单位清查和审理了一批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简称“两案”)有牵连的骨干分子,因“两案”间题受处分的7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人;1982年1月,中央就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发出《紧急通知》以后,县纪委协同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有党员干部参与的大案要案,全县共查处经济案件61起,共处分党员干部17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0人,追回赃款44.45万元。
  案件复查 1961年11月县委成立案件甄别工作领导小组,对1957年以来因“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错误处分的党员和干部进行了甄别,271人得到平反。但这次平反不彻底,直到1980年按照中央(1979)49号文件和省委(1979)69号文件精神,对全县293名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犯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干部全面进行了复查,并彻底给予平反。1983—1985年根据省纪委(1983)11号文件精神,对建国以来,特别是“大跃进”中处理的历史老案进行了复查。全县共复查历史老案73起,根据党的政策,全错全纠的58人,部分错误部分得到纠正的14人。
  第六节统战工作团结共事建国后,按照党的统战政策,团结党外人士尤其是社会知名和有影响的人士合作共事,在支前、巩固政权、恢复和发展经济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1953年县委成立统战部后,协助和配合县工商联在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使私营工商业者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为社会主义服务。1958年后,县委统战部按照党的统战工作要求,筹建和担负了各届政协和工商联的人选,考察和安排了党外各界民主人士参政、议政,促进了党与党外民主人士和衷共济,图谋振兴。1965年以前各届政协委员和常委中,党外民主人士均占60%以上。县政府各局室也安排了一批党外民主人士担任副县长,正、副科(局)长等领导职务。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对右派分子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列为教育、改造的统战对象。县委统战部每年组织他们集中学习,交流自我改造的经验。1978年后,县委恢复统战部,主要是拨乱反正,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纠正,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更加广泛地团结党内外、海内外一切爱国民主力量,为振兴中华贡献力量。
  落实政策 1957年整风反右时,全县共划右派分子270人,内部定为“中右”分子的150人。“文化大革命”中,在林彪、江青一伙炮制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口号的唆使下,赣县党外人士中有57人蒙冤受屈。蒙冤者及其家属受到冲击和迫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抓了各项政策的落实。从1978年10月至1985年,共平反冤假错案366件。由赣县复查的199名右派(除划给赣州市复查的60人)和内定的150名“中右”分子全部得到改正。党外人士中的57起冤假错案,全部得到平反、补发工资的33人,计人民币75124.07元;退还私房的8人,计360平方米;清退被抄财物的2人,计补发赔偿费358.20元。原国民党起义或投诚人员,也按政策给予平反,恢复名誉。发给证明书的35人,收回被开除公职的6人。因错划右派或海外关系而受株连的家属也都落实了政策,有40人恢复吃商品粮。
  统战政策的落实,有力地感召了党外各界人士。县采茶剧团原副团长戚齐孟,划右派后被送劳动教养,县委对他的问题进行了复查改正。1979年恢复工作,退休后仍在县剧团留用。1983年又补发了“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扣发的3000多元工资。党的政策激发了他工作的积极性。收回后,他挖掘整理了《哨同年》、《打卦》和《唐二试妻》3个传统剧目,其中2个剧目得到省、地的奖励。
  对台工作赣县在台湾的同胞约1100余人。1981年12月县委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对台办”,开展日常工作。
  统战部、对台办和有关部门适时邀请台属参加座谈会、中秋赏月会,做好台属思想工作,激发他们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随即利用各种渠道,沟通在台人员与家属和亲朋的通信联系。至1985年,已有219人沟通了海峡两岸的通信往来。通过通讯往来,激发了去台人员的眷念故乡之情,有的转道日本、马来亚等国秘密回大陆探亲。
  侨务工作赣县有海外华侨32户、271人,外籍华人2户、13人,港澳同胞173户、444人;有海外侨眷属173户、954人;有海外归侨11户、89人,港澳回归内地同胞1户、6人。1978年前,侨务工作隶属民政部门,后归县政府办公室管辖。1981年9月成立“赣县归国华侨联合会”,1982年3月成立“侨务办公室”。侨联侨办成立后,文学与侨胞、侨眷进行了联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侨务部门着重抓了平反“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和历史老案;落实土改时被没收、征收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挤占的华侨私房;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处理60年代初期精简的归侨职工;清理归侨、侨眷职工档案等5项政策的落实。至1985年,全县落实复查历史老案2件,清理归侨、侨眷档案4件,落实知识分子政策4件,退归土改没收征收私房34间计1052平方米,清理归还“文化大革命”期间占用的私房4间计120平方米,归还被没收锋汇1113.70元、银元13个及毛线、衣料等物。根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对归侨、侨眷中的知名人士作了全面、合理安排,1985年有1人担任县政协副主席,2人担任政协常委,7人担任政协委员。1983年有归侨、侨眷知识分子中,有5人分别晋升为工程师、统计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通过对归侨和侨眷文学联系和细致的工作,激发了华侨的爱国热情,许多华侨为祖国四化建设出力。从1979年开始全县每年能收侨汇9000元,1984—11985年分别达11万元,12万元。1985年,有些侨眷主动组织起来搞活验济,成立“赣县华侨企业公司”,当年,拥有资金13200元,营业额为20348.40元,上缴税收279.24元。
  第二章中国国民党和其他党派第一节中国国民党县党部 1905年8月,县人魏会英自日本回国,在南昌组成同盟会支部后,回县城赣州组成同盟会分部。
  民国2年(1913)成立国民党部赣州支部。选举魏会英、陈体乾为正副部长,张周垣为政治部长,蔡森为军事部长。并选举蔡世培、陈体乾代表赣州支部出席国民党江西全省代表大会。同时创办《民宗报》,进行国民革命宣传。
  民国13年开始第一次国共合作。民国15年7月间,国民党江西省学问候补执行委员兼赣南党务特派员朱山铿(共产党员)和国民党赣南党务及17县民众运动指导员陈赞贤(共产党员)来赣州负责赣南各县国民党组织的筹建工作,同时做好迎接北伐军的准备。不久,成立半公开的“国民党赣县县党部筹备委员会”,陈铁任筹委主任。是年9月6日,国民革命军第14军攻占赣州。9月10日,赣州各界在东门外天竺山举行军民联欢大会,朱由铿主持大会并致词。县城广大群众筹款筹物,组织义务挑夫队帮助革命军运输粮草弹药;青年学生张贴标语,进行街头宣传,掀起支援北伐战争的热潮。同时,国民革命军第14军中的陈奇涵、肖韶、钟友仟(均系共产党员)等人在县城光孝寺召开会议,研究在工农群众中开展革命宣传活动等问题。并创办《国民日报》,肖韶任主编。年底,成立国民党赣县县党部,选举刘纪云、许乃猷、徐性飞、钟祝三、朱发英等为执行委员,陈蜕为监察委员,内设常委、农工商、青年、妇女各部,由委员兼任部长。其时,工人运动蓬勃发展。因国民党右派公开背叛孙中山所制定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次年2月县党部停止活动。
  民国16年“四·一二”事件后,国民党右派操纵县党部。是年6月21日,中央政治会议广州分会电派蔡熙盛、倪弼、汪世鎏、阮齐、周小溪、钟祝三、陈建中、李日章、邱萃英、张家英、余龙等11人为赣南特别委员会委员。该会为赣南党务最高机关、代行党部职权。其时,开办赣南党务训练所,创办赣南民国日报,并在全县进行清党。
  民国17年冬,成立县、市(市区)党务指导委员会。对党员进行考察、训练、重新登记。市(市区)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为陈昌萼、戴斐林、张俊宰、郭芳科、董开熙等。改组后由薛秋泉、田克明、何宏基、许树棠、赖佐汤等继任。县党部指导委员会委员为刘纪云、王德舜、谢之、徐性飞、钟瑛等。后派薛秋泉、田克明、许树棠、何宏基、曾庆伟等接任。
  民国18年秋,召开第一次全县代表大会,分别正式成立县、市(市区)党部。大会选举县党部执行委员5人,由刘纪云、谢之、王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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