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用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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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4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用具
分类号: F76
页数: 1
摘要: 清代、民国时期,富户豪绅的家具豪华。有凉床、圈椅、八仙桌、大橱、梳妆台、面盆架、挂衣架等,雕龙画凤,古色古香。贫民的家具简陋,只有板子铺、长条凳、方桌等。制作粗糙,体形笨重。建国后,县民的收入不断增加,家具变化显著。还有各式组合家具,选材优良,制作精细,款式新颖,造形美观。民国时期,多数县民使用桐油灯、清油灯;城镇点煤油灯、汽灯、电灯。缝衣机、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及电热杯、电热壶、电饭煲已为城镇部分职工和少数富裕农民所采用。
关键词: 日用品 生活用具

内容

清代、民国时期,富户豪绅的家具豪华。有凉床、圈椅、八仙桌、大橱、梳妆台、面盆架、挂衣架等,雕龙画凤,古色古香。还有制作精细的木箱、皮箱。贫民的家具简陋,只有板子铺、长条凳、方桌等。制作粗糙,体形笨重。建国后,县民的收入不断增加,家具变化显著。80年代更为讲究,在部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富裕户中,有高低床、钢丝床、沙发床、藤椅、折叠椅、靠背凳、排骨凳、木沙发、藤沙发、草沙发、大衣橱、食品橱、高低橱、床头柜、写字台、多用台、独脚小圆台、折叠桌、樟木箱、皮革箱。还有各式组合家具,选材优良,制作精细,款式新颖,造形美观。
  灯具清代,乡民家中多用篾筋、松明照明,烟大、光线弱;外出使用火把、火篮或纸灯笼,风雨夜行极不方便。民国时期,多数县民使用桐油灯、清油灯;城镇点煤油灯、汽灯、电灯。夜行有人使用马灯、手电筒,多数农民仍然使用火把、火篮。建国后,城市用电灯,农村普遍点煤油灯,夜间外出使用各式手电筒。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农村用电户日益增加。至1985年,所有乡镇和48.1%的村驻地点上了电灯,用电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4%。
  餐具旧时,富户权贵者用的餐具多属细瓷器。贫民使用土碗(泥碗)、陶钵、陶茶壶。建国后,随着陶瓷工业及人民生活普遍提高,城乡普遍使用瓷器餐具,土碗、陶钵也改为瓷碗、釉钵,还有式样各异的餐具。
  其它用具旧时,县民雨天外出使用箬叶斗笠、蓑衣、纸伞、布伞;热天乘凉使用纸扇、扇、草帽扇;冬天烧火取暖或使用火笼;茶水保温使用木暖桶,陈旧笨重,不便携带。建国后,雨具的品种增多,质量提高。60年代前农民雨天外出大多使用塑料纸斗笠。70年代后用塑料雨衣和油布雨衣、布伞、折叠伞,自动伞普遍增多。墟镇及农村通电的地方,80年代后,夏天开始使用电动吊扇、台扇、落地扇、鸿运扇、多用扇;冬天取暖使用热水袋、汤壶、电褥子;饮茶水使用保温杯、保温瓶、高压保温瓶等。手表、闹钟、座钟及收音机普及全县。缝衣机、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及电热杯、电热壶、电饭煲已为城镇部分职工和少数富裕农民所采用。至1985年全县拥有电视机1497台,电冰箱200余台,各式种表55753只(台)。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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