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赣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3146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衣着 |
分类号: | TS |
页数: | 1 |
摘要: | 清代和民国时期,富户多用绸缎、呢子、毛料及机织棉布作衣料,乡民普遍以土制白布、蓝布、青布为衣料。多数贫苦农民的衣服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件粗棉袄,要穿几代人。有的人,衣不蔽体,冬天无棉衣,以烤火取暖。妇女有一件蓝士林布上衣,只在节日或作客时穿。建国后,生产不断发展,生活逐步改善,县民的衣着日益讲究。50年代,农民多以士林布,龙头细布、府绸、纱卡、线卡、灯芯绒为衣料;70年代多以化纤布、的确良、的确卡为衣料;1978年后,涤纶、尼龙、全毛和混纺的毛织品逐步普遍。鞋子清代、民国时期,县民多穿平口布鞋、女青少年穿绣花鞋。民国中期才有极少数人穿浅口胶鞋、力士鞋。民国时,有的人始穿长纱袜。 |
关键词: | 服饰 家庭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