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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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衣着
分类号: TS
页数: 1
摘要: 清代和民国时期,富户多用绸缎、呢子、毛料及机织棉布作衣料,乡民普遍以土制白布、蓝布、青布为衣料。多数贫苦农民的衣服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件粗棉袄,要穿几代人。有的人,衣不蔽体,冬天无棉衣,以烤火取暖。妇女有一件蓝士林布上衣,只在节日或作客时穿。建国后,生产不断发展,生活逐步改善,县民的衣着日益讲究。50年代,农民多以士林布,龙头细布、府绸、纱卡、线卡、灯芯绒为衣料;70年代多以化纤布、的确良、的确卡为衣料;1978年后,涤纶、尼龙、全毛和混纺的毛织品逐步普遍。鞋子清代、民国时期,县民多穿平口布鞋、女青少年穿绣花鞋。民国中期才有极少数人穿浅口胶鞋、力士鞋。民国时,有的人始穿长纱袜。
关键词: 服饰 家庭生活

内容

清代和民国时期,富户多用绸缎、呢子、毛料及机织棉布作衣料,乡民普遍以土制白布、蓝布、青布为衣料。多数贫苦农民的衣服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件粗棉袄,要穿几代人。有的人,衣不蔽体,冬天无棉衣,以烤火取暖。妇女有一件蓝士林布上衣,只在节日或作客时穿。建国后,生产不断发展,生活逐步改善,县民的衣着日益讲究。50年代,农民多以士林布,龙头细布、府绸、纱卡、线卡、灯芯绒为衣料;70年代多以化纤布、的确良、的确卡为衣料;1978年后,涤纶、尼龙、全毛和混纺的毛织品逐步普遍。棉织布料减少。
  鞋子清代、民国时期,县民多穿平口布鞋、女青少年穿绣花鞋。雨天有的人穿木屐(钉鞋);贫苦农民打赤脚。民国中期才有极少数人穿浅口胶鞋、力士鞋。夏天穿木拖鞋,俗称“拖板子”。外出劳动均穿草鞋。建国后,县民除了穿布鞋外,普遍都能穿上解放鞋、球鞋,雨天穿平口胶鞋。60年代,随着塑料工业的发展、县民多穿塑料底布鞋、塑料拖鞋、塑料凉鞋(取代木拖鞋和草鞋),球鞋,半筒胶鞋。1978年后,鞋类品种更多,质地优良。县民多穿泡沫软底布鞋、高筒胶鞋、泡沫拖鞋、泡沫凉鞋、皮鞋、旅游鞋等。越来越讲究美观、舒适。
  袜子清代,县民冬季多穿用布袜、袜筒或裹袜布。民国时,有的人始穿长纱袜。建国后,由穿短纱袜逐渐改穿丝光袜、尼龙袜。1978年后,腈纶袜、毛巾袜、毛线袜品种更多,有的袜子长及大腿。夏天穿袜的人,遍及城乡。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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