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银行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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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2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银行信贷
分类号: F830.5
页数: 5
摘要: 赣县农业贷款,始于民国24年(1935)。初建合作预备社时发放贷款11.3万元,帮助农民购买生活用具、耕牛、农具、肥料、种子等。民国34年发放紧急农贷180万元,生产贷款1900万元,信用贷款825万元,运销贷款300万元,农仓贷款300万元。民国36年发放农贷15421万元(以上均属法币)。
关键词: 银行贷款 银行信用

内容

赣县农业贷款,始于民国24年(1935)。初建合作预备社时发放贷款11.3万元,帮助农民购买生活用具、耕牛、农具、肥料、种子等。民国34年发放紧急农贷180万元,生产贷款1900万元,信用贷款825万元,运销贷款300万元,农仓贷款300万元。民国36年发放农贷15421万元(以上均属法币)。
  1950年春,人民政府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发放农贷谷60万斤;发放副业贷款6.159元;耕牛贷款9600元;支援农民购买耕牛189头;水利贷款1.465万元,新建各项水利工程74处,修补水利工程500余处。
  1951年,遭受旱灾,农业歉收,全县发放各项贷款7万元,兴修水利工程49座,受益面积22400亩;购买耕牛257头及农具、肥料、种子等。
  1955年,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149000元,1956年再发放贷款324112元,两年共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473612元。后来共收回427796元。余下欠收本金45816元,利息950521元。按中央指示精神,于1962年予以豁免。
  1953—1957年期间,除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外,还发放各项农业生产贷款累计4088000元。1957年,发放垦复油茶山贷款140000元。共垦复油茶林90000亩,垦修270000亩,完成全县当年垦修任务的94.7%。
  1958—1967年,全县对农业社发放各项农业贷款1667.2万元。信用社发放集体贷款196.9万元。人民公社化后,有些农贷不讲效益,致使农贷资金大量沉淀。截止1967年,共沉淀资金113.0万元。1969年,根据国务院清理1961年以前旧欠银行贷款的精神,全县豁免旧欠贷款607639.42元,其中银行农贷460214.91元,信用社放款147424.51元。
  1968—1978年,农业贷款只支援“农业学大寨”的社队,不支持社员搞多种经营以及家庭副业生产,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608.8万元,平均每年放出146.2万元。结果资金占用多,周转慢效益低。
  建国后信用合作社以农村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发挥了积极作用。它一边组织群众自筹合作股金,一边开展借贷业务。1952年发放贷款15412元。1954—1956年,在合作化高潮中,发放贫困农民入社资金,贷款232.5万元。1963—1978年累计放款566.1万元,1979—1985年,放款累计3526.8万元。
  1979年以后,银行、信用合作社贷款的重点为支持社队和社员发展商品生产,回收情况也较好。1980年和1981年银行的农业贷款,不仅实现了当年平衡,并收回旧欠贷款465万元。信用社贷款也分别完成了当年收贷任务的101%和94%。1981年农贷资金周转率达130%。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贷款项目也有所增加。1981—1985年发放社队企业贷款共559.3万元,小水电贷款43.95万元,榨油机贷款15100元。发放自营专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贷款(不含工商信贷对私放数)11.68万元。1985年,银行、信用社又发放了扶贫贷款495.3万元。根据省农业银行的通知,核销1978年以前因遭受灾害无法收回的旧欠贷款1.0828万元。
  [=此处为表格(历年农业贷款统计表表17—3)=] 单位:千元工商信贷建国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信贷重点支持国营、合作商业扩大经营,如充分供应国营商业的资金。对粮食、油脂收购贷款,实行先贷后报,对已组织起来的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优惠照顾,以促进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对供销合作社发放贷款8万余元,对手工业放款3000元,对私营商业贷款2.6万余元。1953年,为稳定市场,满足基层供销社业务发展资金的需要,发放贷款230万元。
  在1958年“大跃进”期间,由于县内“大炼钢铁”和“地方工业遍地开花”,商业系统也“大购大销”,工商贷款大撒手,1958年全县发放粮油收购贷款665万元,粮油及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32.3万元,工业贷款81.2万元。对县属五个钢铁基地,建立“随军”银行,共放贷款50余万元。
  1961年,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信贷资金加强监督,按划控制投放,资金效益明显提高。1962年,县属工业企业贷款下降36%,而产值却上升26%。商业贷款318.5万元,较上年下降19.4万元,商品库存却上升18.5万元,集市贸易物价也普遍较上年下降50%。
  “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工作受到干扰,工商信贷没有自主权,执行贷款管理制度,被当成是“修正主义管、卡、压”。工商信贷形成了供给制,商业部门赊销预付严重,资金占用增加。1970年全县共赊销生产资料201617元。1976年比1966年,全县工商贷款总额增加241.58%,其中工业贷款由1966年的37.5万元,上升到1976年的370.7万元。增加8.9倍,而工业产值只上升2.3倍;商业贷款由1966年的501.2万元,上升到1976年的1469.4万元,增加幅度为193.2%,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只上升86.65%。造成工商信贷资金占用多,周转慢,经济效益差。
  1979年以后,工商信贷资金管理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贷款原则,实行差别利率,进一步试行“存贷挂钩、差额包干”和“以销定贷”等办法。1980—1985年先后对江西第三糖厂、赣县稀土矿、航运公司发放中、短期设备贷款765.7万元。1981—1985年共发放集体、个体商业户贷款537.9万元,贷款余额1980年为3.5万元,1985年增加到65.7万元。1980—1985年共发放工业贷款4239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企业3844万元,供销企业92万元,物资企业439万元,集体工业464万元。1981—1985年累计发放商业贷款37440万元,其中商业20856万元,粮食13502万元,医药2170万元,集体401万元,个体19万元,其他492万元。工商信贷业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断开拓创新,开展了信托业务,发放信托贷款41.5万元。
  [=此处为表格(1952—1985年工商信贷统计表表17—4)=] 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 基本建设拨款县建设银行对国家预算拨款,采取“上存下支,限额管理”的办法供应资金。1976—1985年,办理预算内和预算外的基本建设项目191个,拨款1730.9万元,其中预算内项目129个,拨款748.28万元。预算外项目63个,拨款982.62万元。完成投资1471.44万元,占拨款的85%。
  1979年起基本建设拨款逐步由财政拨款改为建设银行贷款。开始发放小型技术措施贷款25000元。1980年开始,坚持贷前检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贷款“三查”制度,实行按照计划,专款专用,择优发放,定期偿还的原则,开办了基本建设贷款业务。1980—1985年,发放基本建设贷款24个项目,贷款701.21万元。
  [=此处为表格(1976—1985年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完成计划表表17—5)=] 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 第四章储蓄第一节储蓄农村储蓄建国初,为了稳定市场物价,打击金融投机,支持生产建设,消除人民重物轻币的顾虑,银行开办了“保本保值”储蓄。1951年起在农村举办以稻谷为主的单一折实储蓄。以市场一百市斤稻谷的价格,作为标准牌价折实计算。折实牌价下落,本金按原存人民币支付,八折计付利息。牌价上涨,按提取日牌价支付。当年共收储稻谷20万斤。随着市场物价稳定,人民币在人民群众中建立了信誉。1952年全部改为货币储蓄。嗣后,举办定期定额有奖储蓄、活期储蓄、定期储蓄、零存整取等形式的储蓄。
  1952年在赣县创办信用社试点,承办储蓄业务。1954年吸收农村储蓄27000元。1954年配合粮油统购统销工作,为鼓励农民多售余粮,开办“优待售粮储蓄”。面额有一元、三元、五元、十元四种。存期1—6月,共收储18.65万元。至1957年,农村储蓄达105.7万元。在“大跃进”的影响下,从1959年以后,储蓄余额逐年下降。经过国民经济调整,1964年起农村储蓄稍有回升,但仍远远低于合作化时期。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村社员储蓄又一次明显下降,至1970年存款下降到11万元,1974年以后开始回升。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改革,农业连年丰收,农村储蓄存款迅速增长。1979年底,储蓄余额达149.3万元,每人平均3.75元。1983年底增到554万元,每人平均13.58元。1985年增到931.6万元。
  城镇储蓄建国初期,城镇储蓄余额较低,1952年仅达2.9万元。1953年起,经过多年的爱国储蓄宣传,提倡勤俭节约新风尚,坚持“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增设储蓄网点。到1957年底,城镇储蓄余额为8.6万元。在1958年“大跃进”带来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以及“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城镇储蓄受到干扰,几个年度储蓄额明显下降。1976年,城镇储蓄余额仅达88.5万元。1977年以及多次调整职工工资,加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市场繁荣,经济活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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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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