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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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1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体制
分类号: D034
页数: 2
摘要: 民国23年后,实行征收、保管发放、预算决算、监督审核、四权分立体制。民国30年6月,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确定,将全国财政分为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两系统,省财政并入国家财政系统,县为自治财政系统,各项经费自筹自给。民国35年,恢复省级地方财政,实行中央、省(市)、县(市)三级财政体制,县财政收支仍由省核定,不足部分自增捐派。建国后,1949年至1952年。实行“统收统支实报实销”的财政管理体制,县财政各项收入全部解省,各项支出由省统一核拨,年终结余也全部缴省。195%4年除公债收入全部上缴外,其余不变。赣州地区确定赣县实行收入总额分成的包干形式,即按照核定的收支基数,计算出支出占收入的百分比。
关键词: 政治体制 政治制度

内容

民国元年至22年(1912—1933),县财政实行统收统支,尽收尽解,收支山省核定,收入不敷支出,由县自增税捐解决。民国23年后,实行征收、保管发放、预算决算、监督审核、四权分立体制。民国30年6月,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确定,将全国财政分为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两系统,省财政并入国家财政系统,县为自治财政系统,各项经费自筹自给。民国35年,恢复省级地方财政,实行中央、省(市)、县(市)三级财政体制,县财政收支仍由省核定,不足部分自增捐派。
  建国后,1949年至1952年。实行“统收统支实报实销”的财政管理体制,县财政各项收入全部解省,各项支出由省统一核拨,年终结余也全部缴省。
  1953年至1957年实行中央、省、县三级“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体制。1953年始建县一级财政,省划给县的财政收入有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契税,其他收入和土地证照费的63.4%。商品流通棁、货物税、工商营业税、工商所得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七种税全部缴省。土地证照费缴省36.6%。县财政支出,按照隶属关系,县属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包括区、乡政府)的支出全部列入县预算。
  195%4年除公债收入全部上缴外,其余不变。
  1958年下放财权,扩大地方权限,实行“以收定支,五年不变”的财政体制。省确定印花税、利息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城市房地产税(赣县未开征)、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7种地方税全部留县。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所得税、农业税和公债收入的44%留县。
  1959年至1970年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管理体制。1971年至1973年再次下放财权,实行省核定的财政收支包干的财政体制。收入大于支出的包干上缴,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给予包干补助。1971年赣州地区核定赣县的财政收入任务为1142万元,支出指标为527.71万元,上解支出为799.4万元,补助收入为185.11万元。
  1974年至1975年实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的财政体制。
  1976年至1979年再次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1976年赣州地区核定赣县财政收入任务为1323.5万元,支出指标为586.11万元,核定补助收入321.41万元。规定总额留解比例是,留县20%,上解80%,另按1.2%的固定比例留成。
  1979年实行“收支挂钩,增收分成”体制。地区核定赣县财政收入任务为745.7万元,支出指标为695.99万元,总额留解比例为留县30%,上解70%,拨给补助收入435.48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收入856.56万元,比上年增收119.56万元,县分得增收分成35.06万元,全年收支相抵净结余45.19万元。1979年至1984年,中央对县办工交、水电企业利润实行四、六留成制度,6年中县共留利328.4万元,用于弥补亏损116.75万元,用于设备投资扩大再生产209.65万元。
  1980年至1984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赣州地区1980年初核定赣县收入包干基数858.5万元,支出包干基数为603.69万元。核定的固定收入为县办企业收入。农业税、林业税、工商所得税、其它工商税和其它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为商业、供销企业收入20%留县,80%上解;调剂收入(即工商税收入)58.6%留县,41.4%上解。从1980年到1984年一直是执行这一体制,但收支包干的基数,每年都有调整。
  1985年起,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不变”的体制。赣州地区确定赣县实行收入总额分成的包干形式,即按照核定的收支基数,计算出支出占收入的百分比。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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