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出口商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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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出口商品
分类号: F769.2
页数: 3
摘要: 宋元时期,赣县烧制的黑釉瓷由商贾运销日本和东南亚等地。
关键词: 出口商品结构 出口商品

内容

宋元时期,赣县烧制的黑釉瓷由商贾运销日本和东南亚等地。
  清末民初,外销商品与日俱增,茶叶、土纸、钨砂、陶瓷、大米、红瓜子、羽毛等,通过广东、福建和江浙的商人,转销港澳地区和美国、日本、朝鲜及东西欧国家。民国7年(1918),县境东埠头、黄婆地两处钨砂开采后,钨砂遂成为赣县出口大宗商品之一。
  建国后,对外贸易日趋兴旺,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指引下,全县出口商品大增,收购出口总额名列赣南前茅。出口商品品种迄今累计达80余种。
  1979—1985年,组织出口的主要商品有钨砂、板鸭、活鸡、活鹅、红瓜子、蜜枣、松香等18种,其中钨砂与板鸭是两大拳头产品,出口商品总额达2273.08万元。
  钨砂建国前由当时的中央资源委员会江西钨锡公司收购,运往香港出口英国和美国。苏区时,钨砂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外贸局江口分局的拳头产品。建国后,毛钨砂由所在地的钨砂分场(站)收购,运往赣州加工成钨精矿后,调省外贸组织出口。1978年起县钨砂收购的毛钨砂进行自选后,调县外贸公司组织出口。1971至1985年,赣县直接调外贸出口的钨砂共5077吨。
  板鸭民国36年,县城赣州广丰京果行有专业板鸭生产。建国后,1951年沙地乡由供销合作社与广东私商岑沛荣联营加工板鸭。1952年开始出口1万只。出口板鸭调广州市进出口公司。由购方派人到广地验收,这种贸易关系延续到1963年。1964年起由赣州地区外贸公司接管板鸭经营业务。1979年以后,县外贸公司直接经营,根据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分配的板鸭出口额,由各板鸭厂自行验质送货至江西粮油进出口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地、县外贸按其出口调拨额收取4%的经营管理费,其中县外贸收取2.5%。
  1963—1978年,出口板鸭1243吨,计166.35万只;1979—1985年出口514.53吨,计68.59万只。1985年赣县板鸭占全国出口总量的11.42%,年出口收入125.5万元,因获国家银质奖,出口免检。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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