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销合作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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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供销合作商业
分类号: F717
页数: 3
摘要: 苏区消费合作社 1930年10月,县苏维埃政府在田村成立“赣县消费合作社”。随后在江口、清溪、白鹭、三溪、陂头、湖江、长洛、大埠、大都、建节、石芫、茅店、储潭、大田、良口等16个区和当时信康县所属今赣县范围内的牛岭(小坪),南区(韩坊)、下南区(茅屋前)建立区消费合作社。同时还建立17个乡消费合作社。全县共建立区乡消费合作社36个。
关键词: 合作商业 合作社商业

内容

苏区消费合作社 1930年10月,县苏维埃政府在田村成立“赣县消费合作社”。随后在江口、清溪、白鹭、三溪、陂头、湖江、长洛、大埠、大都、建节、石芫、茅店、储潭、大田、良口等16个区和当时信康县所属今赣县范围内的牛岭(小坪),南区(韩坊)、下南区(茅屋前)建立区消费合作社。同时还建立17个乡消费合作社。全县共建立区乡消费合作社36个。
  1931年春,全县区乡消费合作社发展到131个,有社员3.5万人,股金和流动资金10万余元。
  苏区消费合作社经营日常生活用品,如食盐、布匹、煤油、毛巾、袜子、牙刷等。食盐是当时最为重要的项目。同时,收购稻谷、食油生猪、棉花、黄麻、土纸、中草药等农产品种和土特产品,运至苏区边界与国民党统治区商人秘密交换。货源由4个水路口岸(茅店、良口、储潭、湖江),1条旱路(田村大岭脑)进出。
  苏区消费合作社,工作人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3个月召开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公布经济帐目。
  1934年冬,红军北上,苏区消费合作社停业。
  县合作联社民国时期,赣县官商合营商业曾盛极一时,官吏、豪绅入股,有的官绅可不付给股金,仅以政治权力入股,盈利按股份分给,这种特殊商业形式,一直延续到建国前夕。民国31年1942),全县43个乡镇,原有各村所组织的信用合作社及区联社,改组为各乡、镇合作社。至1943年底,已全部改组,共有社员62005名,收股金631.57万元(法币)。合作社办理消费、运输、生产业务。
  民国32年3月,赣县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办理信托、公用、信用、放款、消费、批发等业务。
  赣县合作社联合社下属:赣州镇合作社、荣军工业皮件社、濂溪路碾米社、东南高商员工消费合作社、荣军缝纫社、西津路机面社、马扎巷制鞋社、城市文具社、县府员工消费合作社、荣军运输社、大兴乡社、江口简易农仓、江口蔗糖合作社、大河背蔗糖合作社、河埠蔗糖合作社、河山蔗糖合作社、社背蔗糖合作社、摩道蔗糖合作社、黄金土地信用社、水西土地信用社、高元上皮鞋社、吉埠耕种社、西外简易农仓。
  1947年底,全县有县联合社1个,县专营联合社2个,乡镇合作社43个,乡镇专营合作社10个,保专营合作社31个。建国后,县合作社联合社解体。
  供销合作社建国初,为了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由城乡人民群众集股,于1950年12月,成立赣县合作总社,社址设赣州市濂溪路16号。是年,发展社员94251人,共筹集股金10.51万元。并先后建立28个基层供销社和10个代销处。至1953年,县合作总社设立生产资料经理部和供销经理部,配合基层供销社大力开展购销业务。到1954年,供销社已拥有社员122915人,股金24.83万元。全县建有区社13个,门市部56个,分社和分销处48个,生产资料部24个,收购站14个,货摊39个。
  供销合作社的建立,使农村市场日益活跃,商品购销方便,价格合理,深受群众欢迎。供销社商品购销额也大幅度上升,1956年,在全县社会商品零售经营比重中,供销社占56.16%,成为农村商业的主导力量。
  1958年“大跃进”时,因片面强调发展国营经济,是年5月,县供销社与县商业局合并,改为国营商业。单一的所有制和单一的流通渠道,对贸易市场产生了不利的影响。1962年7月,国家调整国民经济,恢复供销合作社。
  1968年12月,第二次将县商业局和县供销社合并,基层供销社改名为“商业服务站”。供销集体商业又改为国营商业。
  1978年县供销社又再次与商业局分开至今。
  1983年,全县供销系统进行体制改革,县供销社改名为“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时,在全县进行清股、扩股工作。对全县原有的47496户社员户,135850股社员股金进行全面的清理落实,兑现了中断16年的社员股金红利19.27万元。全县21个基层社扩增新股54213股,吸收新社员12345户。198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共有社员户5984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1.02%,合作股金38.86万元,计194281股,社员户平均有3.21股。
  198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有联合社1个,专业公司41个,供销贸易中心1个,商办厂4个,基层供销社21个。其中:有农副产品收购部29个,废旧物资收购部10个,各类商店和零售网点372个,饮食店22个,服务业网点13个,加工生产点18个。有固定资产517.85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63.20万元。国家干部和正式职工1654人。另外,还有代购代销店127个,代购代销员130人。是年,全系统完成国内纯购进1642.66万元,其中农副产品购进205.88万元;国内纯销售2813。07万元,其中生活资料销售1486.57万元,生产资料销售840.15万元。全年共实现利润10.48万元,实现上缴税利94.45万元。从此,供销合作社的业务经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此处为表格(1979—1985年供销合作社完成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表12—2)=]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供销合作社系统机构一览表表12—3)=]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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