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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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4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营商业
分类号: F717.3
页数: 3
摘要: 清代政府颁布奖励实业政策后,县内富户纷纷经商,外地商贾也麇集赣城,开店兴铺,坐商经营,商业日趋繁荣。清末民初,县城已形成货栈、船行、渔行、百货、土产、糖业、布业、糕点、酱园、饭庄、国药、杂货、造纸、纺织、铁器、缝纫、酿酒、屠宰、油坊等多种行业。
关键词: 商业企业 私营企业

内容

清代政府颁布奖励实业政策后,县内富户纷纷经商,外地商贾也麇集赣城,开店兴铺,坐商经营,商业日趋繁荣。清末民初,县城已形成货栈、船行、渔行、百货、土产、糖业、布业、糕点、酱园、饭庄、国药、杂货、造纸、纺织、铁器、缝纫、酿酒、屠宰、油坊等多种行业。
  民国7年(1918)以前,赣县私营商业有以同乡关系形成的7个商帮。其中南临帮、吉泰帮、赣州帮为三大帮,其余为小帮。
  南临帮以南昌、临江(即今清江)一带商贾为主。经营绸缎、布匹、棉纱、百货及银楼、药行居多,当时较大银楼业有宝和、福康、宝庆、老宝成、元华、锦兴等20多家;布匹百货行业有南新、雷祥春、裕源福等;药业有民乐、玉记、协记等;其余经营烟丝、五金、粮食、茶叶、糖、酒、瓷器等行业的有80多家。
  吉泰帮以吉安、泰和商贾为主。资本势力不及南临帮、一般经营粮食(豆、麦、瓜、麻)、民船业等,共80多家。
  赣州帮由本籍市民经商发展而成。经营行业主要是百杂货、小五金、酱园、染坊、手工业、加工业等。
  广东帮由广东人及其亲戚组成。该帮大商户经营出口钨砂、蜜饯等名特产品。运进商品主要是布匹、绸缎及海味、京果等。生意颇为兴旺。
  福建帮由福建籍商贾组成。多经营福建地产龙眼、荔枝、海产以及黄烟、烟丝、贡纸、毛边纸、宣纸等,也兼营英商德士古公司、美商亚细亚公司的煤油等进口货物;有的还开办碑石、刻字、凿磨等小行业。
  徽饶帮以徽州、饶州等籍商贾组成。主要经营笔墨文具、铜器、锡器、门锁、箱锁等家用器具,也兼营布匹、绸缎、百货等行业。
  袁瑞帮以袁州(宜春)瑞州(高安)两地商人组成。主营茶楼、酒馆以及草席、苇席、藤制品和竹篾制品等,也兼营杂品加工,实行前店后坊。
  抗日战争期间,大批商人南迁,赣城商业网点骤增。民国34年(1945),赣城有商行42种,店铺2425家,其中:食盐100、布匹78、百货27、酒精10、杂酒48、南货10、皮革19、菜馆227、旅店51、糕饼21、豆业58、屠商72、国药35、新药23、瓷器20、面粉2、茶园14、茶叶15、染坊16、漆器17、木器48、烟叶35、纺织22、银行9、银器26、估衣26、印刷18、图书文具27、陶器12、缝衣151、理发52、酱园20、棺材18、石器6、杂货97、纸业96、柴薪22、电料25、爆竹14、糖业13、油业24、其他801。同时,全县34个圩镇集市有店铺1805家。
  抗日战争胜利后,外地迁来的商店部分迁返原址,但更多的商店因物价飞涨而倒闭。至民国37年县城商号尚存1219家。
  建国初,党和人民政府实行保护私营工商业的政策,私营商店仍为整个市场的主体。
  1953年下半年,开始对私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政策。1954年,全县私营商户2733户,从业人员3338人,其中:住商1414户,从业人员2019人;摊贩1189户,从业人员1189人;行商130户,从业人员130人。
  1956年2月,对私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年3月,全县有1407户私营商业户,1844个从业人员,全部过渡到供销合作社,或实行公私合营。
  1957年2月,对全县存在的小商小贩1337户,从业人员1639人,作了妥善安排,除组织合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外,尚保留个体户211户,从业人员231人。
  1963年,通过整顿市场清理无证商贩,又安排了个体户194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体制单一。供销合作商业并入国营,私营商贩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关闭自由市场,合作商店人员下放劳动,商品流通进入低谷。
  1979年后,私营商业再度发展。在“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方针指导下,连年安排了大批城镇待业青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个体商业活动。1981年,全县个体商户为489户,其中商业129户,饮食176户,服务业184户。
  到1985年,全县有证个体商贩已达1467户,从业人员2735人。商品零售额854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3.24%,与1980年比较,户数增加2倍,从业人员增加4倍多,营业额增加19倍,经营比重由1.11%%上升到了13.24%。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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