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征收租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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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征收租金
分类号: F72
页数: 1
摘要: 根据“以租养房”的方针,1957年干部住用公房房租标准是:单间每月收3角至1元2角;家具每月收租3分;宿舍灯油每人每月收2角。从1961年起规定全县租金率提高5%左右。县房产公司除对急需维修的给予维修外,还在县城新建居民房8幢,面积7260平方米。
关键词: 租金 租赁

内容

根据“以租养房”的方针,1957年干部住用公房房租标准是:单间每月收3角至1元2角;家具每月收租3分;宿舍灯油每人每月收2角。从1961年起规定全县租金率提高5%左右。县房产公司除对急需维修的给予维修外,还在县城新建居民房8幢,面积7260平方米。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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