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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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摘要: 清代以前,房地产管理无专管机构。公房地产由衙署自理,私房地产则由税收机构征收契税。民国32年(1943)县政府设置地政科,掌管地籍、地价、地权、地用等业务。
关键词: 房地产管理 房产管理

内容

清代以前,房地产管理无专管机构。公房地产由衙署自理,私房地产则由税收机构征收契税。民国32年(1943)县政府设置地政科,掌管地籍、地价、地权、地用等业务。
  建国后,1950年县人民政府财政科设公产股。据1950年统计,全县有公房263间,面积16095平方米;公产田276.29亩。1973年成立县房产公司。1976年集中资金515600元,翻修改建公房51栋,面积19500平方米。全县公房达460栋,面积47520平方米。1980年县城新建公房13栋。计181间,面积4939平方米。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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