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赣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303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村庄
分类号: TU98
页数: 2
摘要: 住宅建国前,自然村落多以同姓氏族聚居。村庄的住宅,以宗祠为中心,拥簇一起。全县最大的村庄田村聚居千余户,村庄通道狭窄弯曲,交错串连。宗祠一般分为上下厅和左右厢房。白鹭、清溪、吉埠等地的少数富豪庭院大至九井十八厅,且为砖木结构。一般居民以“四扇三间”为主,部分为“四合院”,且多为土木结构。房屋矮、窗户小,室内通风和采光条件差。建国后,仍以同姓聚居的村庄为主,逐年增多单家独户建房。
关键词: 城乡规划 城乡建设

内容

住宅建国前,自然村落多以同姓氏族聚居。村庄的住宅,以宗祠为中心,拥簇一起。全县最大的村庄田村聚居千余户,村庄通道狭窄弯曲,交错串连。宗祠一般分为上下厅和左右厢房。白鹭、清溪、吉埠等地的少数富豪庭院大至九井十八厅,且为砖木结构。一般居民以“四扇三间”为主,部分为“四合院”,且多为土木结构。房屋矮、窗户小,室内通风和采光条件差。建国后,仍以同姓聚居的村庄为主,逐年增多单家独户建房。沿江多以砖石为墙,青瓦盖顶;南部村庄多以开基挖出的泥土筑墙,青瓦盖顶;东北部村庄多用泥土采制土坯砖砌墙,勾瓦盖顶。1978年后,不少农户建有红砖、混凝土结构且装饰新式的楼房。1985年全县农村人均住房19.86平方米,杂用房5.87平方米。
  交通建国前,县内有公路110.6公里。乡间主要道路用卵石铺面。桥梁以木桥、石拱桥为主。建国后,乡村公路已达606.57公里。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乡村公路桥36座,总投资140.6万元。至1985年全县21个乡镇和27个圩场以及205个村所在地已通汽车。水运航道213公里,渡口42处。赣江及其支流贡水。常年可通驳轮。桃江、畅通木帆和小机动船。平江1960年前可畅通木帆船,80年代因水土流失,淤塞河床,基本停航。全县有渡船53艘,乡办船只57艘,村和联户办的船只147艘。
  供电建国前,县境乡村无供电设施。建国后于1954年始有柴油发电机组。1958年始有小型水力发电站,至1985年全县农村有中小型水力发电站132座,装机137台,容量3826.6千瓦,年发电量471.38万度。加上大电网供电,全县21个乡镇所在地和48.1%的村解决了生产、生活用电。

知识出处

赣縣志

《赣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着重记述近代、现代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采用篇、章、节的结构形式,共设33篇、141章、452节。篇首设概述、大事记,篇后设附录。概述总摄全书,叙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进行记述。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横排门类,竖写史实。文体采用现代语体文,据事记述,不加议论,寓褒贬于事实记述之中。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散记于有关章节。

阅读